闽侯县教师进修校附属学校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闽侯县教师进修校附属学校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 (略) 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闽侯县教育局于2023年3月委托福建 (略) 对闽侯县教师进修校附属学校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不需要进行下一步的详细采样调查工作,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闽侯县教师进修校附属学校项目用 (略) 闽侯县荆溪镇荆溪大道,毗邻闽侯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现校址,用地面积53022m2,中心坐标为E:119.*°;N:26.*°。地块东侧为荆港路,隔荆港路为里西山居民区,地块南侧为闽侯县教师进修校附属中学,西侧隔山林为西山隧道,北侧为福州 (略) 。原用途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拟变更为中小学用地(A33)。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闽侯县教师进修校附属学校项目地块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确认场地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选择调查地块及周边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根据现场调查、人员访谈、历史卫星图斑和现场快筛等,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标准,分析现场踏勘、访谈、快筛的结果并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认为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闽侯县教育局
通讯地址:闽侯县教育局
联系人:汪义城 电话:*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 (略)
通讯地址: (略) 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E栋9-12层。
联系人:吴蕾 联系电话:*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 (略) 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闽侯县教育局于2023年3月委托福建 (略) 对闽侯县教师进修校附属学校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不需要进行下一步的详细采样调查工作,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闽侯县教师进修校附属学校项目用 (略) 闽侯县荆溪镇荆溪大道,毗邻闽侯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现校址,用地面积53022m2,中心坐标为E:119.*°;N:26.*°。地块东侧为荆港路,隔荆港路为里西山居民区,地块南侧为闽侯县教师进修校附属中学,西侧隔山林为西山隧道,北侧为福州 (略) 。原用途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拟变更为中小学用地(A33)。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闽侯县教师进修校附属学校项目地块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确认场地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选择调查地块及周边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根据现场调查、人员访谈、历史卫星图斑和现场快筛等,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标准,分析现场踏勘、访谈、快筛的结果并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认为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闽侯县教育局
通讯地址:闽侯县教育局
联系人:汪义城 电话:*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 (略)
通讯地址: (略) 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E栋9-12层。
联系人:吴蕾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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