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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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抚州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 (略) 乐安县招携镇鸡龙尖饰面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 (略) 南丰县紫霄镇嘟嘴坡饰面用辉绿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2个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陶先生

电话:0794-*

传真:*

邮箱:*@*63.com

附件:1.审查意见



乐安鸡龙尖饰面花岗岩三合一报告评审意见.pdf

南丰县紫霄镇嘟嘴坡饰面用辉绿岩评审意见.pdf


抚州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 (略) 乐安县招携镇鸡龙尖饰面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 (略) 南丰县紫霄镇嘟嘴坡饰面用辉绿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2个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陶先生

电话:0794-*

传真:*

邮箱:*@*63.com

附件:1.审查意见



乐安鸡龙尖饰面花岗岩三合一报告评审意见.pdf

南丰县紫霄镇嘟嘴坡饰面用辉绿岩评审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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