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关于2023年10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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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关于2023年10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8-*

传 真:0418-*

通讯地址: (略) 新邱区河汇街18号楼9#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七家子纸厂一期(隧道窑)工程

(略) 新邱区长营子镇七家子村

(略) 七家子烧结砖厂

(略) (略)

(略) 七家子烧结砖厂现有项目为《 (略) 七家子烧结砖厂建设一次码烧隧道窑年产8000万块烧结空心砖项目》,设计建设2条隧道窑及联合生产车间(陈化车间、制坯成型车间)等,原项目已于2020年11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1年11月,因大雪导致厂房坍塌停产,企业拆除现有厂房及隧道窑,新增1亿块煤矸石烧结砖的产能,故建设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扩建后项目总产能1.8亿块烧结砖,建设焙烧隧道窑三条、烘干窑两条,总占地面积134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隧道窑、陈化车间、成型车间、存坯间、打包区等。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195万元。

1.大气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为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土方挖掘扬尘、建筑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扬尘、车辆道路扬尘等。应设置高度不得低于2.5m连续、密闭的围挡;道路硬化降尘;产生扬尘的土方工程洒水抑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覆盖防尘网或防尘布;运输车辆冲洗后上路;采取以上措施后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表1规定的扬尘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即郊区及农村地区连续5min平均浓度1.0mg/m3

运营期大气污染影响主要包括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隧道窑焙烧产生的烟尘、NOx、SO2和氟化物、装卸粉尘、原料运输扬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以及引燃煤燃烧废气。

有组织废气:原料卸料、破碎、筛分工序位于封闭的原料处理车间内,在破碎机和筛分机上方安装集气罩(捕集效率为90%),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隧道窑产生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SCR脱硝装置+湿式双碱法脱硫装置处理后经40m高脱硫塔排放,脱硫设计效率90%,除尘设计效率98%,脱硝设计效率70%。破碎筛分排放口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要求(颗粒物30mg/m3),隧道窑排放口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其修改单中表2要求(烟尘30mg/m3,二氧化硫150mg/m3,氮氧化物200mg/m3,氟化物3mg/m3)。

无组织废气:原料运输车辆要求减速行驶、物料表面增湿抑尘、加盖防尘苫布;原料现用现采,少量储存在密闭处理车间中,原料禁止露天堆放;原料卸料采取全封闭并洒水抑尘措施;厂界颗粒物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还田,不外排。

运营期无新增生活废水,生产废水不外排。破碎和混料搅拌过程中无废水外排;喷淋降尘用水损耗蒸发或带入原料,不外排;干燥、焙烧过程中水分以水蒸气的形式逸出,无废水外排;脱硫系统再生池、沉淀池内上清液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施工产生的固定噪声源和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流动噪声源。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使用低噪音环保型施工机械,控制汽车鸣笛,施工人员在高噪音环境下,每人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6h,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要求。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及各类风机。应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采用弹性支承或弹性连接以及动力消振装置以减小振动;在车间安装隔声窗、隔声门等设施,并对墙、顶采取吸声处理;加强风机维护、保养、润滑,减少因机械摩擦产生的噪声;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影响及预防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基础开挖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施工土石方,优先用于本项目回填地基、平整土地,剩余部分集中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器集尘灰、车间落尘、湿砖坯边角料、不合格废产品、脱硫石膏、废催化剂、废布袋、脱硫剂废包装等。除尘器集尘灰、车间落尘、湿砖坯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原料,不合格废产品低价外售、脱硫石膏外售给水泥厂、废布袋外售、废催化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氢氧化钠物料包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车辆在厂外维修,机械设备等润滑使用黄甘油,不产生废机油。

5.地下水、土壤影响及预防措施

源头控制措施: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降低污染物泄漏风险。

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循环水池及脱硫塔下方区域,采用HDPE 膜+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抗渗混凝土(厚度≥250mm)。其下铺砌砂石基层,原土夯实达到防渗目的,防渗系数≤1.0×10-10cm。一般防渗区为原料处理车间、陈化车间、隧道窑、打包区等,采用抗渗混凝土硬化防渗,防渗系数不高于≤1×10-7cm/s。简单防渗区主要包括办公生活区及厂区道路,采取地面硬化。

总量控制指标:

改扩建隧道窑NOX=(18000万块标砖×8.16千克/万块标砖)×(1-70%)=44.07t/a

原项目已申请NOx总量指标146.784t/a,满足新项目排放总量,无需新申请总量指标。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8-*

传 真:0418-*

通讯地址: (略) 新邱区河汇街18号楼9#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七家子纸厂一期(隧道窑)工程

(略) 新邱区长营子镇七家子村

(略) 七家子烧结砖厂

(略) (略)

(略) 七家子烧结砖厂现有项目为《 (略) 七家子烧结砖厂建设一次码烧隧道窑年产8000万块烧结空心砖项目》,设计建设2条隧道窑及联合生产车间(陈化车间、制坯成型车间)等,原项目已于2020年11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1年11月,因大雪导致厂房坍塌停产,企业拆除现有厂房及隧道窑,新增1亿块煤矸石烧结砖的产能,故建设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扩建后项目总产能1.8亿块烧结砖,建设焙烧隧道窑三条、烘干窑两条,总占地面积134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隧道窑、陈化车间、成型车间、存坯间、打包区等。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195万元。

1.大气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为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土方挖掘扬尘、建筑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扬尘、车辆道路扬尘等。应设置高度不得低于2.5m连续、密闭的围挡;道路硬化降尘;产生扬尘的土方工程洒水抑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覆盖防尘网或防尘布;运输车辆冲洗后上路;采取以上措施后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表1规定的扬尘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即郊区及农村地区连续5min平均浓度1.0mg/m3

运营期大气污染影响主要包括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隧道窑焙烧产生的烟尘、NOx、SO2和氟化物、装卸粉尘、原料运输扬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以及引燃煤燃烧废气。

有组织废气:原料卸料、破碎、筛分工序位于封闭的原料处理车间内,在破碎机和筛分机上方安装集气罩(捕集效率为90%),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隧道窑产生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SCR脱硝装置+湿式双碱法脱硫装置处理后经40m高脱硫塔排放,脱硫设计效率90%,除尘设计效率98%,脱硝设计效率70%。破碎筛分排放口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要求(颗粒物30mg/m3),隧道窑排放口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其修改单中表2要求(烟尘30mg/m3,二氧化硫150mg/m3,氮氧化物200mg/m3,氟化物3mg/m3)。

无组织废气:原料运输车辆要求减速行驶、物料表面增湿抑尘、加盖防尘苫布;原料现用现采,少量储存在密闭处理车间中,原料禁止露天堆放;原料卸料采取全封闭并洒水抑尘措施;厂界颗粒物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还田,不外排。

运营期无新增生活废水,生产废水不外排。破碎和混料搅拌过程中无废水外排;喷淋降尘用水损耗蒸发或带入原料,不外排;干燥、焙烧过程中水分以水蒸气的形式逸出,无废水外排;脱硫系统再生池、沉淀池内上清液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施工产生的固定噪声源和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流动噪声源。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使用低噪音环保型施工机械,控制汽车鸣笛,施工人员在高噪音环境下,每人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6h,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要求。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及各类风机。应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采用弹性支承或弹性连接以及动力消振装置以减小振动;在车间安装隔声窗、隔声门等设施,并对墙、顶采取吸声处理;加强风机维护、保养、润滑,减少因机械摩擦产生的噪声;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影响及预防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基础开挖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施工土石方,优先用于本项目回填地基、平整土地,剩余部分集中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器集尘灰、车间落尘、湿砖坯边角料、不合格废产品、脱硫石膏、废催化剂、废布袋、脱硫剂废包装等。除尘器集尘灰、车间落尘、湿砖坯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原料,不合格废产品低价外售、脱硫石膏外售给水泥厂、废布袋外售、废催化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氢氧化钠物料包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车辆在厂外维修,机械设备等润滑使用黄甘油,不产生废机油。

5.地下水、土壤影响及预防措施

源头控制措施: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降低污染物泄漏风险。

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循环水池及脱硫塔下方区域,采用HDPE 膜+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抗渗混凝土(厚度≥250mm)。其下铺砌砂石基层,原土夯实达到防渗目的,防渗系数≤1.0×10-10cm。一般防渗区为原料处理车间、陈化车间、隧道窑、打包区等,采用抗渗混凝土硬化防渗,防渗系数不高于≤1×10-7cm/s。简单防渗区主要包括办公生活区及厂区道路,采取地面硬化。

总量控制指标:

改扩建隧道窑NOX=(18000万块标砖×8.16千克/万块标砖)×(1-70%)=44.07t/a

原项目已申请NOx总量指标146.784t/a,满足新项目排放总量,无需新申请总量指标。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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