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广高速承赤段新增茅荆坝互通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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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广高速承赤段新增茅荆坝互通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广高速承赤段新增茅荆坝互通项目

(略) 隆化县茅荆坝镇

河北 (略) 承德分公司

承德 (略)

大广高速承赤段新增茅荆坝互通项 (略) 隆化县茅荆坝镇,大广高速与承围高速交叉处附近,接县道宁石线,服务于隆化县茅荆坝地区。本项目新建单车道匝道长 282m、双车道匝道长 455m,单车道匝道为 A 匝道,双车道匝道为 B 匝道,A 车道匝道:起点:118 度 07 分 13.280 秒;41 度 31 分 23.510 秒;终点:118 度 07 分 15.970 秒;41 度 31 分 32.490 秒;B 车道匝道:起点:118 度 07 分12.840 秒;41 度 31 分 16.720 秒;终点:118 度 07 分 18.510 秒;41 度 31 分 32.070 秒。本项目宿办区占地面积为 1500m2,单车道匝道长282m、双车道匝道长 455m,涵洞 2 道,设置匝道收费站两处(共计 3 进 3 出),收费车道宽度按 3.5m 设计,收费岛宽 2.2m。

施工期:

水环境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污水洒水降尘,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降尘。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道路施工场地沿线设置全封闭硬质围挡(高度 2.5m);施工现场道路硬化,洒水;物料堆场、裸露地面苫盖、覆盖;施工渣土车辆遮盖、封闭,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路面沥青摊铺时应加强管理,避开重污染天气施工。
声环境防治措施:四周采用隔声防护措施;使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现场不安装混凝土搅拌机,运输车辆减速、减少鸣笛,加强施工期监理。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土石方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临时存放于垃圾箱内,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土 (略) 建筑垃圾场。

运营期 :

水环境防治措施:运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降水和路面冲洗产生的路面径流废水,废水排入路边排水沟;宿办区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夏季用于厂区内洒水降尘;冬季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储存在清水池内,定期抽运。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运输扬尘及汽车尾气,运输车辆减速慢行,道路硬化,洒水抑尘。

声环境防治措施:加强道路交通管制,车辆减速慢行,设置禁止鸣笛等标识牌,加强道路维护,中、远期定期进行噪声监测。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由专职的道路环卫工人定期清理行驶车辆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同时道路两侧设置生活垃圾箱,养护工程产生的杂草、树枝、石子等杂物由环卫工人清理。

一、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314-*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隆化县行政审批局环保分局窗口 邮编: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广高速承赤段新增茅荆坝互通项目

(略) 隆化县茅荆坝镇

河北 (略) 承德分公司

承德 (略)

大广高速承赤段新增茅荆坝互通项 (略) 隆化县茅荆坝镇,大广高速与承围高速交叉处附近,接县道宁石线,服务于隆化县茅荆坝地区。本项目新建单车道匝道长 282m、双车道匝道长 455m,单车道匝道为 A 匝道,双车道匝道为 B 匝道,A 车道匝道:起点:118 度 07 分 13.280 秒;41 度 31 分 23.510 秒;终点:118 度 07 分 15.970 秒;41 度 31 分 32.490 秒;B 车道匝道:起点:118 度 07 分12.840 秒;41 度 31 分 16.720 秒;终点:118 度 07 分 18.510 秒;41 度 31 分 32.070 秒。本项目宿办区占地面积为 1500m2,单车道匝道长282m、双车道匝道长 455m,涵洞 2 道,设置匝道收费站两处(共计 3 进 3 出),收费车道宽度按 3.5m 设计,收费岛宽 2.2m。

施工期:

水环境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污水洒水降尘,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降尘。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道路施工场地沿线设置全封闭硬质围挡(高度 2.5m);施工现场道路硬化,洒水;物料堆场、裸露地面苫盖、覆盖;施工渣土车辆遮盖、封闭,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路面沥青摊铺时应加强管理,避开重污染天气施工。
声环境防治措施:四周采用隔声防护措施;使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现场不安装混凝土搅拌机,运输车辆减速、减少鸣笛,加强施工期监理。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土石方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临时存放于垃圾箱内,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土 (略) 建筑垃圾场。

运营期 :

水环境防治措施:运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降水和路面冲洗产生的路面径流废水,废水排入路边排水沟;宿办区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夏季用于厂区内洒水降尘;冬季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储存在清水池内,定期抽运。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运输扬尘及汽车尾气,运输车辆减速慢行,道路硬化,洒水抑尘。

声环境防治措施:加强道路交通管制,车辆减速慢行,设置禁止鸣笛等标识牌,加强道路维护,中、远期定期进行噪声监测。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由专职的道路环卫工人定期清理行驶车辆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同时道路两侧设置生活垃圾箱,养护工程产生的杂草、树枝、石子等杂物由环卫工人清理。

一、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314-*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隆化县行政审批局环保分局窗口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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