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昊方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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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昊方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一)项目名称:石家庄昊方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二)调查地块地点: (略) (略) 藁城区廉州镇藁城经济开发区一号路(振兴北街)路西。

(三)调查内容:6个土壤监测点,其中表层样3个,深层样3个。土壤监测指标pH、硫化物。3个地下水监测井,地下水监测指标:pH、硫化物、氯化物、硫酸盐。

(四)调查结论:①土壤调查结论:石 (略) 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点位,获取地块内有代表性土壤样品送实验室检测,在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硫化物:共检测样品9个,检出率为88.89%,检测值范围为0.11-0.71,GB36600-2018及DB13/T5216-2020无相关标准值,暂不进行评价。pH:共检测样品9个,检出率为100%,范围为8.50-9.20,根据土壤酸化碱化分级标准属于碱性土壤。

B氯磺酸生产单元中硫化物呈现上升趋势外,其他因子均无上升趋势,说明B氯磺酸生产单元硫化物有不同程度的累积情况,因此需重点关注硫化物;C硫酸钾生产单元pH偏碱性且呈上升趋势,因此需重点关注原辅材料中液碱。

②地下水调查结论:地块内地下水pH、硫酸盐、氯化物有检出,但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硫化物均未检出。

本次地下水各点位测试项目检测值与对照点检测值相比,pH、硫化物、氯化物整体差异不大,硫酸盐偏高,最高含量点主要集中在储罐区东侧,检出浓度较筛选值较低,建议企业加强对储罐区的管理。

pH在B氯磺酸生产单元呈下降趋势,但整体变化不大,在C硫酸钾生产区pH较平稳;氯化物在B氯磺酸生产单元、C硫酸钾生产区呈上升趋势,可能与企业生产活动有关,应加强监管和日常排查;硫酸盐在B氯磺酸生产单元、C硫酸钾生产区呈上升趋势,可能与企业生产活动有关,应加强监管和日常排查;硫酸盐在B氯磺酸生产单元本年度数值高于上年度30%以上,监测频次提高一倍。硫化物2022年全部未检出,今年全部未检出,整体变化不大,无异常点位。

(五)调查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名称:河北清蓝 (略)

联系地址: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19号天山工业园3-305

联系人:苌晓林

联系电话:*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反映与项目自行监测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交常住地址。

,石家庄

(一)项目名称:石家庄昊方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二)调查地块地点: (略) (略) 藁城区廉州镇藁城经济开发区一号路(振兴北街)路西。

(三)调查内容:6个土壤监测点,其中表层样3个,深层样3个。土壤监测指标pH、硫化物。3个地下水监测井,地下水监测指标:pH、硫化物、氯化物、硫酸盐。

(四)调查结论:①土壤调查结论:石 (略) 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点位,获取地块内有代表性土壤样品送实验室检测,在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硫化物:共检测样品9个,检出率为88.89%,检测值范围为0.11-0.71,GB36600-2018及DB13/T5216-2020无相关标准值,暂不进行评价。pH:共检测样品9个,检出率为100%,范围为8.50-9.20,根据土壤酸化碱化分级标准属于碱性土壤。

B氯磺酸生产单元中硫化物呈现上升趋势外,其他因子均无上升趋势,说明B氯磺酸生产单元硫化物有不同程度的累积情况,因此需重点关注硫化物;C硫酸钾生产单元pH偏碱性且呈上升趋势,因此需重点关注原辅材料中液碱。

②地下水调查结论:地块内地下水pH、硫酸盐、氯化物有检出,但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硫化物均未检出。

本次地下水各点位测试项目检测值与对照点检测值相比,pH、硫化物、氯化物整体差异不大,硫酸盐偏高,最高含量点主要集中在储罐区东侧,检出浓度较筛选值较低,建议企业加强对储罐区的管理。

pH在B氯磺酸生产单元呈下降趋势,但整体变化不大,在C硫酸钾生产区pH较平稳;氯化物在B氯磺酸生产单元、C硫酸钾生产区呈上升趋势,可能与企业生产活动有关,应加强监管和日常排查;硫酸盐在B氯磺酸生产单元、C硫酸钾生产区呈上升趋势,可能与企业生产活动有关,应加强监管和日常排查;硫酸盐在B氯磺酸生产单元本年度数值高于上年度30%以上,监测频次提高一倍。硫化物2022年全部未检出,今年全部未检出,整体变化不大,无异常点位。

(五)调查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名称:河北清蓝 (略)

联系地址: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19号天山工业园3-305

联系人:苌晓林

联系电话:*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反映与项目自行监测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交常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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