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恒泰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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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恒泰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3年10月10日, (略) (略) 根据《深圳市恒泰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恒 (略) 成立于2013年12月2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3,项目于2023年09月08 (略) 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告知性备案回执(深环龙华备【2023】429号), (略) 龙华区民治街道上芬社区西头新村宇丰工业区3号厂房3楼305/306/307/308及601改扩建开办,从事液晶显示屏的生产,生产工艺为裁切、磨边、清洁、贴合、消泡、UV固化、贴导电膜、邦定、点胶、电检、压合、焊锡、组装、清洁、贴膜、检验、包装,厂房租赁面积为2535平方米,劳动定员为62人。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3年09月08日取得《 (略) 恒 (略) 建设项目告知性备案回执》(深环龙华备【2023】429号);

2023年9月开始调试设备;

2023年9月进行采样监测;

项目从事生产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

(4)验收范围

(略) 恒 (略) 改扩建项目中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较环评时,本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环境保护设施均未发生变化。因此,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工业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工业废水的产生及排放。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工业园区化粪池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龙华水质净化厂处理。

2)磨边粉尘:磨边粉尘依托现有的布袋除尘设施,粉尘经负压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内进行过滤处理后经车间通排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有机废气:项目UV固化有机废气依托现有的集气管道及高空排放设施,UV固化有机废气集气收集后经管道引至楼顶后经DA001排放筒高空排放,DA001排放筒高度为26米。未被集气装置收集的有机废气,通过车间抽排风装置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含锡废气:项目含锡废气依托现有的集气管道及高空排放设施,将含锡废气收集后经管道引至楼顶后经DA002排放筒高空排放,DA002排放筒高度为26米。未被集气装置收集的含锡废气,通过车间抽排风装置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FOG邦定机、自动清洁机、异形磨边机、高速切片机、点胶机、UV固化机、恒温恒湿测试箱、振动测试仪、翻版贴合机、全自动贴合机、真空贴合机、消泡机、车载邦定机、空压机、废气风机等设备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下述措施进行隔声降噪:

合理布局噪声源,车间设置为隔声门窗;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午间及夜间生产;加强对机器的维修保养,不定期给机器添加润滑油,减少设备摩擦噪声;对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措施;设置独立空压机房。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避雨堆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无害化处理;一般工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在危废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5)环境风险:项目设置化学品仓、危废暂存区,并对化学品仓、危废暂存区进行防渗漏处理,设置围堰;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安全规范及国家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对出现的泄露及时采取措施,对隐患坚决消除。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含锡废气排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能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有机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磨边粉尘排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3)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环评报告,有机废气平均排放速率为4.79×10-2kg/h,年工作按300天计,每天8h,则项目有机废气排放总量为115kg/a,总量控制 (略) 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统一调配。

五、验收结论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该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废气处理设备正常、稳定的运行,并定期对项目排放的废气、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不得乱堆放,要及时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及时交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建立健全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环保定期考核指标。 (略) 恒 (略) 验收监测报告.pdf

, (略) ,深圳

2023年10月10日, (略) (略) 根据《深圳市恒泰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恒 (略) 成立于2013年12月2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3,项目于2023年09月08 (略) 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告知性备案回执(深环龙华备【2023】429号), (略) 龙华区民治街道上芬社区西头新村宇丰工业区3号厂房3楼305/306/307/308及601改扩建开办,从事液晶显示屏的生产,生产工艺为裁切、磨边、清洁、贴合、消泡、UV固化、贴导电膜、邦定、点胶、电检、压合、焊锡、组装、清洁、贴膜、检验、包装,厂房租赁面积为2535平方米,劳动定员为62人。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3年09月08日取得《 (略) 恒 (略) 建设项目告知性备案回执》(深环龙华备【2023】429号);

2023年9月开始调试设备;

2023年9月进行采样监测;

项目从事生产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

(4)验收范围

(略) 恒 (略) 改扩建项目中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较环评时,本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环境保护设施均未发生变化。因此,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工业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工业废水的产生及排放。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工业园区化粪池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龙华水质净化厂处理。

2)磨边粉尘:磨边粉尘依托现有的布袋除尘设施,粉尘经负压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内进行过滤处理后经车间通排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有机废气:项目UV固化有机废气依托现有的集气管道及高空排放设施,UV固化有机废气集气收集后经管道引至楼顶后经DA001排放筒高空排放,DA001排放筒高度为26米。未被集气装置收集的有机废气,通过车间抽排风装置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含锡废气:项目含锡废气依托现有的集气管道及高空排放设施,将含锡废气收集后经管道引至楼顶后经DA002排放筒高空排放,DA002排放筒高度为26米。未被集气装置收集的含锡废气,通过车间抽排风装置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FOG邦定机、自动清洁机、异形磨边机、高速切片机、点胶机、UV固化机、恒温恒湿测试箱、振动测试仪、翻版贴合机、全自动贴合机、真空贴合机、消泡机、车载邦定机、空压机、废气风机等设备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下述措施进行隔声降噪:

合理布局噪声源,车间设置为隔声门窗;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午间及夜间生产;加强对机器的维修保养,不定期给机器添加润滑油,减少设备摩擦噪声;对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措施;设置独立空压机房。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避雨堆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无害化处理;一般工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在危废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5)环境风险:项目设置化学品仓、危废暂存区,并对化学品仓、危废暂存区进行防渗漏处理,设置围堰;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安全规范及国家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对出现的泄露及时采取措施,对隐患坚决消除。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含锡废气排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能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有机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磨边粉尘排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3)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环评报告,有机废气平均排放速率为4.79×10-2kg/h,年工作按300天计,每天8h,则项目有机废气排放总量为115kg/a,总量控制 (略) 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统一调配。

五、验收结论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该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废气处理设备正常、稳定的运行,并定期对项目排放的废气、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不得乱堆放,要及时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及时交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建立健全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环保定期考核指标。 (略) 恒 (略) 验收监测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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