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萝北县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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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萝北县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萝农发〔2023〕63号


关于印发《萝北县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

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做好全县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根据《2023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推进方案》(黑农服〔2023〕1号)和《 (略) 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黑农厅发〔2023〕291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任务目标

围绕粮食和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以服务小农户为重点,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将大豆、玉米单产提升等先进适用技术作为重点内容,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服务主体开展全程托管等服务,促进高产高质、节本减损。将作业监测终端的监测数据作为补助面积核定、相关补贴资金发放的重要依据。推动主体壮大、模式创新、资源整合,建立健全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生产性服务体系,提升农业生产社 (略) 场化、专业化、规模化和信息化水平,引领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助推农业生产托管 (略) 推进。

二、主要内容

(一)补助范围。补助范围为2023年全县开展旱田农作物生产全程托管的服务主体,服务方式为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对象聚焦小农户,服务面积500亩以下的小农户托管面积要达到服务主体托管总面积的60%以上,单环节托管不予补贴。

(二)补助对象。从事粮食 (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服务主体。

(三)补助标准。补助资 (略) 场服务价格总额的比例不超过30%,亩均补助金额不超过50元。同时,做好与现行其他涉农专项资金支持的政策衔接,不得重复享受相关补助。

(四)补助方式及要求。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鼓励更多的服务组织参与托管服务。坚持通过项目补助培育服务主体, (略) 场,各服务主体要通过服务来获得收益,不得搞恶意竞争,私自降低服务费用,一经发现将取消服务主体享受托管补助资格。对单个服务组织年度获得该项目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三、实施流程

(一)服务组织名录备案。服务组织通过自愿申报、乡镇推荐、县级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将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的服务组织纳入中国农服平台名录库。纳入名录库的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范围相匹配的专业服务能力,如农业机械装备等;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四是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二)基本要求。1、服务主体应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合同要明确服务内容、时间、质量、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每个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托管服务面积不少于2,000亩,不得将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作业服务纳入补助范围。

2、各服务主体收取的服务费用原则上玉米不低于1,800元/公顷,大豆不低于1,500元/公顷。各服务主体要设立农业生产托管银行专户,收取的服务费用于五月份前存入专户。各服务主体分别于五月三十日前支取服务费的45%,七月前支取服务费的30%,十月前支取服务费的15%用于农业生产。剩余10%留作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各服务主体没有服务纠纷后可全部支取。

3、每个服务主体300亩以上的集中连片经营面积达到服务总面积的30%以上,以各服务主体在平台完成的“耕、种、防、收”四个环节的数据为准。每个服务主体统一购买农资面积要达到服务总面积的30%以上,以服务主体的购买农资发票为准。

4、健全农业生产全程托管农机端监测系统,原则上“耕、种、防、收”环节要全部纳入平台管理,今年至少要确保“收环节”的监测数据上传平台,将平台显示的作业轨迹、作业面积等数据作为今年项目验收依据。各作业环节都要填写农业生产托管作业单、农业生产托管作业验收单等。

5、2023年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原则上应有2022年的生产账目,并且账目要记录准确、清晰。要有固定资产明细账或登记表,“耕、种、防、收”各环节的农业机械数量应占托管服务能力的50%以上。

6、服务主体托管大豆面积达到2,000亩(含2,000亩)以上给予满额50元/亩补贴。

(三)组织验收。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及乡(镇)、村两级干部对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进行验收。首先由乡(镇)、村两级通过入户调查、实地踏查和电话核查等方式,对参与农户、机耕手、知情者或村干部等了解生产环节实情人员,重点围绕服务合同、作业证明单据和资金监管银行账户流水、服务小农户是否达到60%以上以及农户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走访核实,确保服务面积真实。其次由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主体进行抽查。平台作 (略) 市县乡(镇)验收合格的面积为各服务主体最终补贴面积。

(四)项目资金拨付。对各服务组织质量验收合格的任务面积进行补助。 (略) 、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对项目核实验收完成后,对县域内验收合格符合补助标准的服务组织及其拟补助面积在县域内公共媒体、乡(镇)和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县级实施方案、省级拨付的资金总额和县域内拟补助任务面积测算补助标准,并对符合补助标准的服务组织按其完成任务面积确定补助金额。

(五)资金使用。补助资金 (略) 有关规定使用,不得将补助资金列支工作经费和培训经费、发放普惠性补贴等非服务性环节;两家及以上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

(六)做好项目考评。各乡(镇)要做好绩效评价和工作总结,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及时上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主管县长为组长的农业生产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政府负责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的具体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明确工作责任,严把项目进程,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政府安排必要的项目工作经费,保证项目按时顺利完成。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意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

(三)强化资金监管。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县级设立举报电话:0468-*。

(四)强化督促指导。各乡、镇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落靠责任。要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调研指导,组织巡回检查,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推动行业规范管理。建立服务主体黑名单制度,对弄虚作假、质量不达标、群众意见大、投诉多的服务主体,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五年内不得再享受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


附件:萝北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萝北县农业农村局

**日

附件:

萝北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凤翔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邱文贵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张敦芳 县财政局副局长

许昌言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家顺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惠洪亮 团结镇镇长

郭金文 东明乡乡长

郑和斌 名山镇镇长

* 锐 肇兴镇镇长

杨金柱 凤翔镇镇长

贾广才 鹤北镇镇长

王长志 云山镇镇长

姜 南 太平沟乡乡长

李 萍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徐友涛 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主任

蒋祥毓 县农经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邱文贵同志兼任。

萝北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日印发

萝农发〔2023〕63号


关于印发《萝北县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

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做好全县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根据《2023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推进方案》(黑农服〔2023〕1号)和《 (略) 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黑农厅发〔2023〕291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任务目标

围绕粮食和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以服务小农户为重点,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将大豆、玉米单产提升等先进适用技术作为重点内容,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服务主体开展全程托管等服务,促进高产高质、节本减损。将作业监测终端的监测数据作为补助面积核定、相关补贴资金发放的重要依据。推动主体壮大、模式创新、资源整合,建立健全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生产性服务体系,提升农业生产社 (略) 场化、专业化、规模化和信息化水平,引领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助推农业生产托管 (略) 推进。

二、主要内容

(一)补助范围。补助范围为2023年全县开展旱田农作物生产全程托管的服务主体,服务方式为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对象聚焦小农户,服务面积500亩以下的小农户托管面积要达到服务主体托管总面积的60%以上,单环节托管不予补贴。

(二)补助对象。从事粮食 (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服务主体。

(三)补助标准。补助资 (略) 场服务价格总额的比例不超过30%,亩均补助金额不超过50元。同时,做好与现行其他涉农专项资金支持的政策衔接,不得重复享受相关补助。

(四)补助方式及要求。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鼓励更多的服务组织参与托管服务。坚持通过项目补助培育服务主体, (略) 场,各服务主体要通过服务来获得收益,不得搞恶意竞争,私自降低服务费用,一经发现将取消服务主体享受托管补助资格。对单个服务组织年度获得该项目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三、实施流程

(一)服务组织名录备案。服务组织通过自愿申报、乡镇推荐、县级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将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的服务组织纳入中国农服平台名录库。纳入名录库的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范围相匹配的专业服务能力,如农业机械装备等;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四是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二)基本要求。1、服务主体应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合同要明确服务内容、时间、质量、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每个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托管服务面积不少于2,000亩,不得将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作业服务纳入补助范围。

2、各服务主体收取的服务费用原则上玉米不低于1,800元/公顷,大豆不低于1,500元/公顷。各服务主体要设立农业生产托管银行专户,收取的服务费用于五月份前存入专户。各服务主体分别于五月三十日前支取服务费的45%,七月前支取服务费的30%,十月前支取服务费的15%用于农业生产。剩余10%留作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各服务主体没有服务纠纷后可全部支取。

3、每个服务主体300亩以上的集中连片经营面积达到服务总面积的30%以上,以各服务主体在平台完成的“耕、种、防、收”四个环节的数据为准。每个服务主体统一购买农资面积要达到服务总面积的30%以上,以服务主体的购买农资发票为准。

4、健全农业生产全程托管农机端监测系统,原则上“耕、种、防、收”环节要全部纳入平台管理,今年至少要确保“收环节”的监测数据上传平台,将平台显示的作业轨迹、作业面积等数据作为今年项目验收依据。各作业环节都要填写农业生产托管作业单、农业生产托管作业验收单等。

5、2023年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原则上应有2022年的生产账目,并且账目要记录准确、清晰。要有固定资产明细账或登记表,“耕、种、防、收”各环节的农业机械数量应占托管服务能力的50%以上。

6、服务主体托管大豆面积达到2,000亩(含2,000亩)以上给予满额50元/亩补贴。

(三)组织验收。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及乡(镇)、村两级干部对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进行验收。首先由乡(镇)、村两级通过入户调查、实地踏查和电话核查等方式,对参与农户、机耕手、知情者或村干部等了解生产环节实情人员,重点围绕服务合同、作业证明单据和资金监管银行账户流水、服务小农户是否达到60%以上以及农户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走访核实,确保服务面积真实。其次由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主体进行抽查。平台作 (略) 市县乡(镇)验收合格的面积为各服务主体最终补贴面积。

(四)项目资金拨付。对各服务组织质量验收合格的任务面积进行补助。 (略) 、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对项目核实验收完成后,对县域内验收合格符合补助标准的服务组织及其拟补助面积在县域内公共媒体、乡(镇)和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县级实施方案、省级拨付的资金总额和县域内拟补助任务面积测算补助标准,并对符合补助标准的服务组织按其完成任务面积确定补助金额。

(五)资金使用。补助资金 (略) 有关规定使用,不得将补助资金列支工作经费和培训经费、发放普惠性补贴等非服务性环节;两家及以上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

(六)做好项目考评。各乡(镇)要做好绩效评价和工作总结,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及时上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主管县长为组长的农业生产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政府负责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的具体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明确工作责任,严把项目进程,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政府安排必要的项目工作经费,保证项目按时顺利完成。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意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

(三)强化资金监管。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县级设立举报电话:0468-*。

(四)强化督促指导。各乡、镇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落靠责任。要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调研指导,组织巡回检查,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推动行业规范管理。建立服务主体黑名单制度,对弄虚作假、质量不达标、群众意见大、投诉多的服务主体,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五年内不得再享受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


附件:萝北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萝北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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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萝北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凤翔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邱文贵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张敦芳 县财政局副局长

许昌言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家顺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惠洪亮 团结镇镇长

郭金文 东明乡乡长

郑和斌 名山镇镇长

* 锐 肇兴镇镇长

杨金柱 凤翔镇镇长

贾广才 鹤北镇镇长

王长志 云山镇镇长

姜 南 太平沟乡乡长

李 萍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徐友涛 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主任

蒋祥毓 县农经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邱文贵同志兼任。

萝北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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