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明大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美丽生态牧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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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明大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美丽生态牧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公示

关于《杭州明大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美丽生态牧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公示

依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杭州 (略) 美丽生态牧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杭州 (略) 美丽生态牧场项目

建设单位:杭州 (略)

建设地点: (略) 航头镇大店口村

建设内容:杭州 (略) 成立于2019年10月,企业于2020年8 (略) 工业环 (略) 编制《杭州 (略) 美丽生态牧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0年11月6 (略) 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审批,获得《关于杭州 (略) 美丽生态牧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杭环建批[2020]A012号)。2022年10月19日,企业首次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MA2GYMU28Y001W。项目于2021年5月开工建设,2022年10月20日建设完成,2022年10月21日开始调试生产,目前已建成饲养可繁母猪1000头,常年存栏10000头生猪,年出栏育肥猪20000头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制排水系统。山区径流通过厂区内排水渠直接引至周边河道或农田。厂区内初期雨水,企业采用切换阀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并与厂区内污水混合后经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后期雨水通过切换阀直接排放周边河道或农田。厂区污水采用管道架空铺设或明渠明管铺设收集,收集至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全厂废水全部回用,不设排污口。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废水管道采用防腐防渗性能良好的PVC管,尤其注意各管道接口处的密实性,PVC管铺设在明沟内,不得埋地或完全覆盖,且要求明沟做好防渗处理。

项目猪舍尿液、猪粪一起收集至粪污收集池,粪便和尿液经固液分离装置,固体粪便经发酵罐预处理稳定后外售有机肥生产厂家制备有机肥,液体尿液去污水站处理。

项目液体尿液、清洗废水、饮水撒漏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等收集后,经格栅+XK-AGS生化池+加药除磷+脱色+生化处理产生沼液废水,与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沼渣污泥一并委托外运用于灌溉田地,进行资源化利用,废水不外排。

(2)废气治理设施

①通过日粮调控可减少猪舍臭味。利用合成氨基酸降低饲粮粗蛋白质含量,从而降低氮的排泄量;在日粮中添加可发酵碳水化合物(如β-葡聚糖、纤维素)可降低氨的释放;果寡糖能改变胃肠道后段挥发性脂肪酸的产生,减少总需氧菌量(大肠杆菌)增加双歧杆菌,减少排泄物中臭味成分。

②在猪舍内每5-6天喷雾一次500倍稀释的EM液(有效生物菌群)等措施杀死厌氧发酵的细菌,从源头上显著降低恶臭和氨气等有害气体浓度。

③企业实际不涉及发酵床,固体粪便直接在密闭发酵罐中发酵,废气经发酵罐出气口收集后采用1套喷淋除臭塔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减少恶臭无组织排放。

④猪舍配套1套废气处理设施,尽量密闭猪舍内恶臭废气,通过换气系统收集,再经空气过滤系统引出至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最终通过1根屋顶排气筒排放,排放口高度约15m。

(3)噪声治理设施

①本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针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②同时对各主要声源进行合理布局,并定期进行设备检测维护。

(4)固废治理设施

企业在生产辅助用房区块建有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约5m2,已设有标志牌及警示牌,堆场内地面和墙裙已用环氧树脂及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企业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已设置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危废间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已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并设有渗滤液收集沟和收集池,如有渗漏液体逸出,可自流入收集沟和收集池,再人工收集至塑料桶内暂存。企业危废间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危废间边建有1座一般固废堆场,面积约20m2,一般固废定期清理由相关单位处置,堆场已设有标志牌,并按一般工业固废管理要求做暂时储存管理工作及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另外,猪舍养殖区边设有1座病死猪冷库,病死猪采用制冷系统迅速冷冻,然后单独隔离放置于厂区冷库特定区域,并做好台账记录,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采用厂区内垃圾收集桶,由镇环卫所定期清运。

公示期限: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1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登录http://**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单位须加盖公章),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从春

联系电话:0571- *

邮箱:*@*q.com



关于《杭州明大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美丽生态牧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公示

依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杭州 (略) 美丽生态牧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杭州 (略) 美丽生态牧场项目

建设单位:杭州 (略)

建设地点: (略) 航头镇大店口村

建设内容:杭州 (略) 成立于2019年10月,企业于2020年8 (略) 工业环 (略) 编制《杭州 (略) 美丽生态牧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0年11月6 (略) 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审批,获得《关于杭州 (略) 美丽生态牧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杭环建批[2020]A012号)。2022年10月19日,企业首次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MA2GYMU28Y001W。项目于2021年5月开工建设,2022年10月20日建设完成,2022年10月21日开始调试生产,目前已建成饲养可繁母猪1000头,常年存栏10000头生猪,年出栏育肥猪20000头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制排水系统。山区径流通过厂区内排水渠直接引至周边河道或农田。厂区内初期雨水,企业采用切换阀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并与厂区内污水混合后经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后期雨水通过切换阀直接排放周边河道或农田。厂区污水采用管道架空铺设或明渠明管铺设收集,收集至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全厂废水全部回用,不设排污口。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废水管道采用防腐防渗性能良好的PVC管,尤其注意各管道接口处的密实性,PVC管铺设在明沟内,不得埋地或完全覆盖,且要求明沟做好防渗处理。

项目猪舍尿液、猪粪一起收集至粪污收集池,粪便和尿液经固液分离装置,固体粪便经发酵罐预处理稳定后外售有机肥生产厂家制备有机肥,液体尿液去污水站处理。

项目液体尿液、清洗废水、饮水撒漏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等收集后,经格栅+XK-AGS生化池+加药除磷+脱色+生化处理产生沼液废水,与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沼渣污泥一并委托外运用于灌溉田地,进行资源化利用,废水不外排。

(2)废气治理设施

①通过日粮调控可减少猪舍臭味。利用合成氨基酸降低饲粮粗蛋白质含量,从而降低氮的排泄量;在日粮中添加可发酵碳水化合物(如β-葡聚糖、纤维素)可降低氨的释放;果寡糖能改变胃肠道后段挥发性脂肪酸的产生,减少总需氧菌量(大肠杆菌)增加双歧杆菌,减少排泄物中臭味成分。

②在猪舍内每5-6天喷雾一次500倍稀释的EM液(有效生物菌群)等措施杀死厌氧发酵的细菌,从源头上显著降低恶臭和氨气等有害气体浓度。

③企业实际不涉及发酵床,固体粪便直接在密闭发酵罐中发酵,废气经发酵罐出气口收集后采用1套喷淋除臭塔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减少恶臭无组织排放。

④猪舍配套1套废气处理设施,尽量密闭猪舍内恶臭废气,通过换气系统收集,再经空气过滤系统引出至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最终通过1根屋顶排气筒排放,排放口高度约15m。

(3)噪声治理设施

①本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针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②同时对各主要声源进行合理布局,并定期进行设备检测维护。

(4)固废治理设施

企业在生产辅助用房区块建有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约5m2,已设有标志牌及警示牌,堆场内地面和墙裙已用环氧树脂及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企业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已设置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危废间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已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并设有渗滤液收集沟和收集池,如有渗漏液体逸出,可自流入收集沟和收集池,再人工收集至塑料桶内暂存。企业危废间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危废间边建有1座一般固废堆场,面积约20m2,一般固废定期清理由相关单位处置,堆场已设有标志牌,并按一般工业固废管理要求做暂时储存管理工作及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另外,猪舍养殖区边设有1座病死猪冷库,病死猪采用制冷系统迅速冷冻,然后单独隔离放置于厂区冷库特定区域,并做好台账记录,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采用厂区内垃圾收集桶,由镇环卫所定期清运。

公示期限: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1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登录http://**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单位须加盖公章),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从春

联系电话:0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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