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冈县高岗镇农村公路网规划》征求意见情况说明
关于《佛冈县高岗镇农村公路网规划》征求意见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我镇将《佛冈县高岗镇农村公路网规划(2023-2035)》向社会及全县单位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现就征求意见说明如下:
一、社会意见征求情况
《佛冈县高岗镇农村公路网规划(2023-2035)》编制后,按照相关程序,于2023年9月9日通过佛冈县政务网发出佛冈县高岗镇人民政府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佛冈县高岗镇农村公路网规划(2023-2035)》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时间为2023年9月9日-2023年10月11日,截至10月11日,未收到该公告的反馈意见。
二、全县单位征求意见情况
《佛冈县高岗镇农村公路网规划(2023-2035)》编制后,我镇于2023年7月11日经粤政易征求13个单位意见,经收集,佛冈县自然资源局、佛冈县司法局提出意见,11个单位复函无修改意见。(详见附表)。
佛冈县高岗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6日
附表:《佛冈县高岗镇农村公路网规划(2023-2035)》征求部门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
序号 | 单位 | 意见反馈情况 | 采纳情况 |
1 | 佛冈县司法局 |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3号)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包括:.....(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的规定,《佛冈县高岗镇农村公路网规划(2023-2035)》的实施对高岗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重大影响,依法应属高岗镇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畴,因此请制定实施单位高岗镇政府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该规划。 | 采纳 |
2 | 佛冈县财政局 | 无修改意见 | |
3 | 佛冈县审计局 | 对征求事项无意见,建议以职能部门意见为准,依规办理。 | |
4 | 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 无修改意见 | |
5 | 佛冈县自然资源局 | 一、因未提供矢量数据,无法精确核对《佛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永久基本农田、耕地等情况。建议在工程建设上加强与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避让我县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耕地、补充耕地项目、耕地恢复潜力图斑、已批在批红线和已批预审红线。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二、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析》(GB/T 21010-2017中“农村道路”的定义:在农村范围内,南方宽度≧1.0m,≦8m,北方宽度≧2.0m,≦8m,用于村间、田间交通运输,并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以服务于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的道路(含机耕路);以及《 (略) 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引》“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确需使用一般耕地的但已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且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宽度小于8米、以服务于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的农村公路、按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 | 采纳 |
6 | 佛冈县农业农村局 | 无修改意见 | |
7 | 佛冈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无修改意见 | |
8 | 佛冈县交通运输局 | 无修改意见 | |
9 | 佛冈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 无修改意见 | |
10 | 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 | 无修改意见 | |
11 | 佛冈县迳头镇人民政府 | 无修改意见 | |
12 | 佛冈县石角镇人民政府 | 无修改意见 | |
13 | 佛冈县水头镇人民政府 | 无修改意见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我镇将《佛冈县高岗镇农村公路网规划(2023-2035)》向社会及全县单位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现就征求意见说明如下:
一、社会意见征求情况
《佛冈县高岗镇农村公路网规划(2023-2035)》编制后,按照相关程序,于2023年9月9日通过佛冈县政务网发出佛冈县高岗镇人民政府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佛冈县高岗镇农村公路网规划(2023-2035)》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时间为2023年9月9日-2023年10月11日,截至10月11日,未收到该公告的反馈意见。
二、全县单位征求意见情况
《佛冈县高岗镇农村公路网规划(2023-2035)》编制后,我镇于2023年7月11日经粤政易征求13个单位意见,经收集,佛冈县自然资源局、佛冈县司法局提出意见,11个单位复函无修改意见。(详见附表)。
佛冈县高岗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6日
附表:《佛冈县高岗镇农村公路网规划(2023-2035)》征求部门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
序号 | 单位 | 意见反馈情况 | 采纳情况 |
1 | 佛冈县司法局 |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3号)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包括:.....(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的规定,《佛冈县高岗镇农村公路网规划(2023-2035)》的实施对高岗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重大影响,依法应属高岗镇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畴,因此请制定实施单位高岗镇政府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该规划。 | 采纳 |
2 | 佛冈县财政局 | 无修改意见 | |
3 | 佛冈县审计局 | 对征求事项无意见,建议以职能部门意见为准,依规办理。 | |
4 | 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 无修改意见 | |
5 | 佛冈县自然资源局 | 一、因未提供矢量数据,无法精确核对《佛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永久基本农田、耕地等情况。建议在工程建设上加强与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避让我县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耕地、补充耕地项目、耕地恢复潜力图斑、已批在批红线和已批预审红线。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二、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析》(GB/T 21010-2017中“农村道路”的定义:在农村范围内,南方宽度≧1.0m,≦8m,北方宽度≧2.0m,≦8m,用于村间、田间交通运输,并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以服务于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的道路(含机耕路);以及《 (略) 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引》“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确需使用一般耕地的但已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且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宽度小于8米、以服务于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的农村公路、按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 | 采纳 |
6 | 佛冈县农业农村局 | 无修改意见 | |
7 | 佛冈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无修改意见 | |
8 | 佛冈县交通运输局 | 无修改意见 | |
9 | 佛冈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 无修改意见 | |
10 | 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 | 无修改意见 | |
11 | 佛冈县迳头镇人民政府 | 无修改意见 | |
12 | 佛冈县石角镇人民政府 | 无修改意见 | |
13 | 佛冈县水头镇人民政府 | 无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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