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叙州新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发展区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宜宾叙州新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发展区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略) “十四五”规划, (略) 政府全力支持动力电池、晶硅光伏、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宜宾将形成动力电池、光伏产业、储能产业三大新能源产业集群,叙州新区应布局宜宾储能产业,催生储能产业新生态。鉴于此, (略) 自然资源规划局叙州区分 (略) 城市规 (略) 编制了《宜宾 (略) 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发展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该规划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宜宾 (略) 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发展区)”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宜宾 (略) 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发展区)环境影响评价
实施单位: (略) 叙州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规划控制范围:宜宾叙州新区产业发展区位于叙州区赵场街道,以宜庆路为分界分为北区和南区,北至天池路,南至普和大道东延线,东和西至城镇开发边界,总规划面积3.95平方公里。
主导产业:园区的发展定位以储能集成、能源电子、光伏元器件和智能制造为核心的储能产业区。
二、规划环评工作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宜宾 (略) 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发展区)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规划环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叙州区赵场街道具体实际开展工作,对规划区定位、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处置方式、空间布局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层次地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三、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叙州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地址: (略) 叙州区柏溪街道翠柏大道112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邮 箱:*@*q.com
(2)承担规划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 (略)
联系地址: (略) 成华区万科路5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8-*
邮 箱:*@*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规划征求公众主要事项有:(1)对规划的基本态度;(2)对本规划产业结构的意见和建议;(3)对规划产业调整的建议和意见;(4)对规划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5)对社会环境影响的建议和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公众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发送E-mail的方式;直接打电话的方式;写信的方式;面谈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略) 叙州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17日
(略) “十四五”规划, (略) 政府全力支持动力电池、晶硅光伏、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宜宾将形成动力电池、光伏产业、储能产业三大新能源产业集群,叙州新区应布局宜宾储能产业,催生储能产业新生态。鉴于此, (略) 自然资源规划局叙州区分 (略) 城市规 (略) 编制了《宜宾 (略) 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发展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该规划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宜宾 (略) 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发展区)”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宜宾 (略) 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发展区)环境影响评价
实施单位: (略) 叙州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规划控制范围:宜宾叙州新区产业发展区位于叙州区赵场街道,以宜庆路为分界分为北区和南区,北至天池路,南至普和大道东延线,东和西至城镇开发边界,总规划面积3.95平方公里。
主导产业:园区的发展定位以储能集成、能源电子、光伏元器件和智能制造为核心的储能产业区。
二、规划环评工作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宜宾 (略) 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发展区)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规划环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叙州区赵场街道具体实际开展工作,对规划区定位、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处置方式、空间布局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层次地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三、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叙州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地址: (略) 叙州区柏溪街道翠柏大道112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邮 箱:*@*q.com
(2)承担规划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 (略)
联系地址: (略) 成华区万科路5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8-*
邮 箱:*@*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规划征求公众主要事项有:(1)对规划的基本态度;(2)对本规划产业结构的意见和建议;(3)对规划产业调整的建议和意见;(4)对规划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5)对社会环境影响的建议和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公众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发送E-mail的方式;直接打电话的方式;写信的方式;面谈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略) 叙州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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