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0月17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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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0月17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示期:2023年10月17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环评科

电话:0931-*

通讯地址:永登县城关镇纬九路统办楼10楼1013室

邮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甘肃穆 (略) 火锅底料、鸡精生产加工项目

(略) 永登县树屏镇

(兰州树屏众创城食品园区一期D区14号)

甘肃穆 (略)

甘肃万泽 (略)

项目建设用地系购买兰州树屏众创城食品园区已建成的厂房,共计4层,总建筑面积约10874.53m2,其中1层和2层布设生产设备进行火锅底料、鸡精生产加工,不涉及土建工程,3层和4层作为预留发展厂房。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达年产3000t火锅底料、3000t鸡精的生产规模。

废气

①火锅底料生产线:炒制机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燃料燃烧废气无组织排放;蒸汽热源机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经1根排气筒排放(与地高度不低于8m);每4台炒锅配套设置1台集气罩和1台油烟净化器,经处理后通过1根烟道引至楼顶排放(与地高度约23.65m)。

②鸡精生产线:振动流化床配套设置燃气热风炉,燃料燃烧废气经1根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与地高度约23.65m);生产粉尘经2台旋风除尘器处理后,汇合至1根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与地高度约23.65m)。

③其他:项目设置8台壁挂炉用于办公区冬季供暖,燃料燃烧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喷码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废水

职工生活污水进入园区配套建设的低浓度污水收集管道,然后进入低浓度废水处理系统进行综合处理;生产废水经隔油设施(共计4座,容积均为0.3m3)预处理后进入园区配套建设的高浓度废水收集管网,通过高浓度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进入低浓度废水处理系统进行综合处理。

固体废物

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设置1处固废暂存堆场,用于存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生产固废,杂质和废包装材料定期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连同树脂罐一同交由厂家回收,废油墨罐定期交由厂家回收,油烟净化器收集的油污和隔油设施收集的浮油残渣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利用,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

噪声

所有生产设备布设在封闭车间内,对固定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2

兰州卓凡百 (略) 食醋酱油生产加工项目

(略) 永登县柳树镇营儿村三社138号

兰州卓凡百 (略)

甘肃 (略)

本项目占地面积1369m2,建设一座生产车间,彩钢结构,内设生活区、食醋生产区域和酱油生产区域,项目生产车间主体为单层结构。本项目年产食醋2000t、酱油1000t。

废气:

生产过程中发酵池产生的臭气经车间换气扇无组织排放,采取发酵渣及时清理等措施;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采用加盖、地下式结构、周围种植绿植等措施进行防治,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废水:

项 (略) 政污水管网,项目运营期少量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厂区设置一套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3m3/d,工艺为“污水→格栅→调节池→SBR池→MBR膜→消毒池→中水池”;冬季污水通过150m3的中水池暂存,同时设置一座2m3的事故池;生产、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附近林地绿化。

固体废物:设置发酵渣暂存处,发酵渣及时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袋外售废品收购站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噪声:生产车间封闭、部分生产设备采用基础减震、车间墙体隔声等措施,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3

甘肃香 (略) 中央厨房建设项目

(略) 永登县树屏镇毛茨村88号树屏众创城A区8号楼

甘肃香 (略)

甘肃 (略)

项目建设用地为购买兰州树屏众创城食品园区内已建成的一期A区8号业务用房和8号厂房进行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2610.27㎡,主要进行中央厨房项目建设,年生产加工肉制品、蔬菜、中式面点制品合计约1500t/a。

废气:

本项目车间内的肉制品蒸煮等加工工艺设备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经收集处理后从专门管道排出,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排放标准;天然气蒸汽发生器产生的燃气废气经蒸汽发生器自带的烟囱以及项目引接的管道排至车间外排放,燃烧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三级隔油池预处理,然后满足“兰州树屏众创城食品园区接管标准”限值要求后经污水管网进入树屏众创城食品园区污水处理系统依托处理,最后进入树屏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直接进入众创城食品园区污水处理系统依托处理,继而进入树屏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运至垃圾填埋场;隔油池油渣交由甘肃 (略) 进行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包装固废回收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蔬菜择洗固废、骨头等固废收集用作饲料定期外售处理。

噪声:

所有生产设备布设在封闭车间内,对固定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公示期:2023年10月17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环评科

电话:0931-*

通讯地址:永登县城关镇纬九路统办楼10楼1013室

邮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甘肃穆 (略) 火锅底料、鸡精生产加工项目

(略) 永登县树屏镇

(兰州树屏众创城食品园区一期D区14号)

甘肃穆 (略)

甘肃万泽 (略)

项目建设用地系购买兰州树屏众创城食品园区已建成的厂房,共计4层,总建筑面积约10874.53m2,其中1层和2层布设生产设备进行火锅底料、鸡精生产加工,不涉及土建工程,3层和4层作为预留发展厂房。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达年产3000t火锅底料、3000t鸡精的生产规模。

废气

①火锅底料生产线:炒制机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燃料燃烧废气无组织排放;蒸汽热源机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经1根排气筒排放(与地高度不低于8m);每4台炒锅配套设置1台集气罩和1台油烟净化器,经处理后通过1根烟道引至楼顶排放(与地高度约23.65m)。

②鸡精生产线:振动流化床配套设置燃气热风炉,燃料燃烧废气经1根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与地高度约23.65m);生产粉尘经2台旋风除尘器处理后,汇合至1根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与地高度约23.65m)。

③其他:项目设置8台壁挂炉用于办公区冬季供暖,燃料燃烧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喷码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废水

职工生活污水进入园区配套建设的低浓度污水收集管道,然后进入低浓度废水处理系统进行综合处理;生产废水经隔油设施(共计4座,容积均为0.3m3)预处理后进入园区配套建设的高浓度废水收集管网,通过高浓度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进入低浓度废水处理系统进行综合处理。

固体废物

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设置1处固废暂存堆场,用于存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生产固废,杂质和废包装材料定期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连同树脂罐一同交由厂家回收,废油墨罐定期交由厂家回收,油烟净化器收集的油污和隔油设施收集的浮油残渣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利用,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

噪声

所有生产设备布设在封闭车间内,对固定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2

兰州卓凡百 (略) 食醋酱油生产加工项目

(略) 永登县柳树镇营儿村三社138号

兰州卓凡百 (略)

甘肃 (略)

本项目占地面积1369m2,建设一座生产车间,彩钢结构,内设生活区、食醋生产区域和酱油生产区域,项目生产车间主体为单层结构。本项目年产食醋2000t、酱油1000t。

废气:

生产过程中发酵池产生的臭气经车间换气扇无组织排放,采取发酵渣及时清理等措施;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采用加盖、地下式结构、周围种植绿植等措施进行防治,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废水:

项 (略) 政污水管网,项目运营期少量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厂区设置一套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3m3/d,工艺为“污水→格栅→调节池→SBR池→MBR膜→消毒池→中水池”;冬季污水通过150m3的中水池暂存,同时设置一座2m3的事故池;生产、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附近林地绿化。

固体废物:设置发酵渣暂存处,发酵渣及时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袋外售废品收购站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噪声:生产车间封闭、部分生产设备采用基础减震、车间墙体隔声等措施,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3

甘肃香 (略) 中央厨房建设项目

(略) 永登县树屏镇毛茨村88号树屏众创城A区8号楼

甘肃香 (略)

甘肃 (略)

项目建设用地为购买兰州树屏众创城食品园区内已建成的一期A区8号业务用房和8号厂房进行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2610.27㎡,主要进行中央厨房项目建设,年生产加工肉制品、蔬菜、中式面点制品合计约1500t/a。

废气:

本项目车间内的肉制品蒸煮等加工工艺设备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经收集处理后从专门管道排出,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排放标准;天然气蒸汽发生器产生的燃气废气经蒸汽发生器自带的烟囱以及项目引接的管道排至车间外排放,燃烧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三级隔油池预处理,然后满足“兰州树屏众创城食品园区接管标准”限值要求后经污水管网进入树屏众创城食品园区污水处理系统依托处理,最后进入树屏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直接进入众创城食品园区污水处理系统依托处理,继而进入树屏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运至垃圾填埋场;隔油池油渣交由甘肃 (略) 进行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包装固废回收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蔬菜择洗固废、骨头等固废收集用作饲料定期外售处理。

噪声:

所有生产设备布设在封闭车间内,对固定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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