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321西秀区青山至普定熊家场公路普定新房至熊家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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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G321西秀区青山至普定熊家场公路普定新房至熊家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G321西秀区青山至普定熊家场公路(普定新房至熊家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G321西秀区青山至普定熊家场公路(普定新房至熊家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普定县龙场乡、城关镇、坪上镇

建设单位

(略) 安顺公路管理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普定县境内,在现有老线路上进行扩建或沿用老路(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全线不涉及新建线路。起点接G321普定新房至褚家山段并与之形成平面交叉,终点于普定县与织金县边界熊家场处顺接G321织金段,整路线体呈南北走向,项目按二级公路建设,路基宽度8.5m,为双向2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行车速度40km/h(部分困难路段30km/h),涵洞75道,平面交叉85处、分离式立体交叉2处,新建桥梁1座完全利用2座,全线无隧道,全长24.815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安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不设收费站、超限运输检测站、养护站、服务区等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生态保护措施。(1)工程占用的耕地应采取占补平衡的措施,对占用的耕地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占补平衡。(2)工程施工前对工程占地区的地表耕作层进行清表处理后集中堆存,后期用于道路沿线植被绿化或工程周边的土地改良。(3)工程后期通过对项目沿线进行植被绿化,使受损失的生物量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4)项目施工期通过收窄路基边坡,不设或尽可能少设临时工程,临时工程或设施尽可能租用当地民房或设置在永久征地范围内等措施,以减少施工占地对周边植被造成的破坏。(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制定保护野生动物的规章管理制度,文明施工,施工中如遇珍稀保护植物,应采取移栽、避绕等措施。(6)穿越水源施工时合理使用施工设备,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应尽量选择在远离水体,避免影响鱼类环境;施工材料堆放尽量远离水体堆放,堆放应采取遮盖及防雨水冲刷的措施;施工过程应严格禁止工程建设人员人为的电鱼、炸鱼等行为对鱼类资源的破坏性捕捞。(7)严格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工程措施,先档后弃,渣场投运前完成弃土场截、排水沟、沉砂池(各一座)以及挡渣墙等工程措施,以防止水土流失以及保证渣体稳定;表土分层开挖分区堆放,施工结束后用于绿化;尽量按原有用地类型进行恢复植被或复耕;覆土绿化,对渣体表面进行整治并覆表土,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拆除施工便道,并在拆除过程做好防护,尽量按原有用地类型进行恢复植被或复耕,尽量按原有用地类型进行恢复植被或复耕;(8)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合理的施工布局,在工程施工期间需严格按照施工范围操作,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及教育,采取有关措施,避免施工过程中对风景名胜区内保护目标造成不必要的损害。(9)施工期间在靠近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施工时设置提示标语,施工期间禁止越过红线施工,并加强施工管理及施工人员培训,防止对施工期周边分布的生态保护红线造成破坏。(10)跨河桥梁处不设涉水桥墩,桩基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采用泥浆护壁成孔的桩基,并设置不小于30m3的泥浆沉淀池1个,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工程防尘洒水;砂石料等物品堆放、机械设备保养等均远离水体;施工过程禁工程建设人员人为的电鱼、炸鱼等行为对鱼类资源的破坏性捕捞。

2.水污染防治措施。(1)桥梁施工水环境保护措施:桥梁桩基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对于采用泥浆护壁成孔的桩基,在施工过程中应设泥浆沉淀池,沉淀废水经处理满足要求后用于场地的洒水降尘,沉淀泥渣及钻渣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场所处理。项目施工中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应尽量选择在远离水体或沟渠的场所进行,对产生的落地油、废机油等,应及时进行清理和按要求处置。施工中砂石、水泥、石灰等散体物料,特别是化学品、油料等有毒、有害材料尽量远离水体堆放,堆放应采取遮盖及防雨水冲刷的措施。施工中产生的废弃渣土应及时清运至弃土场堆场,施工场地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或处置。在桥梁上部结构施工中,对混凝土的浇筑应尽可能避免溢料的溢出或掉落进入河流,混凝土的养护采用保湿覆盖等养护措施,尽量减少养护用水量和养护用水的外流。针对桥梁施工产生的钻孔泥浆废水,设置容积不小于30m3沉淀池1个,沉淀废水全部回用于场内防尘洒水,沉淀池污泥及时清运至本项目弃土场。(2)车辆运输与物料堆放对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中运输车辆按指定路线行驶,施工区域车辆运输线路应采取硬化、清扫及洒水等措施,保持道路清洁。临近水源的施工线路应采取防撞的措施,防止施工运输车辆进入河流。施工中的砂石、水泥、石灰等散料,特别是油漆、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料应尽量远离河流及其附近沟渠堆放,堆放的物料应采取覆盖、截水等防冲刷等措施。(3)路基、路面施工中水环境保护措施:在路基开挖、填筑过程中,应尽量减小开挖、填筑路段的工作面,做到及时防护,以减少开挖、填筑未防护的暴露时间;路面铺筑及养护过程中,严禁将铺筑残料谁丢随弃,应按要求处置;混凝土的养护应采取措施尽可能防止养护废水外溢或流出养护区。(4)对水源保护区的保护措施:严格执行《 (略) 夜郎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在准保护区和二级水源保护区中禁止的规定,严格管理要求,禁止在保护区路段设置各类取弃土场、施工营地、拌合站等临时工程。加强施工管理,施工严格控制在作业范围内,在水源保护区路段禁止在大风情况下作业,路基开挖采用湿法作业,减少扬尘产生,及时清运渣土、禁止乱抛乱丢等现象发生;在施工运输材料期间做好遮盖等防护措施禁止材料进入水源保护区污染水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设备管理,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针对水源保护区路段开展施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3)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中的砂石、水泥、石灰等散料应采取覆盖、密闭运输等措施。沥青摊铺过程中,配备足够的摊铺机械,应尽量缩短摊铺时间。在临近居民点的区域,设置临时围挡,提高洒水降尘频次,最大限度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应考虑加装隔音罩,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施工单位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等措施缓解施工活动声源的影响。如因特殊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同时发布公告告知附近群众,最大限度地争取周边群众的支持。对距离居民集中区较近的临时工程通过加强管理的措施,设置禁令标牌,禁止物料运输车辆、渣土运输车辆超速超载,尤其是距离居民集中区、学校等声敏感点较近的,应尽量采取绕避措施,通过禁止鸣笛、限制车速、合理安排物料运输时间等措施。

(5)固体废物保护措施。施工期的拆迁建筑垃圾,统一运往指定建筑填埋场填埋,施工期不另设渣土弃置场。施工期产生的弃方全部运至本项目设置的弃土场内堆放,剥离的表土在项目征地红线范围内、地势较平缓处临时堆放,施工结束后用于土地复垦、生态修复等。施工期产生的落地油、废机油、脱模剂使用后产生的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标准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沿线施工废水配套沉淀池产生的废渣,应及时清掏运至项目设置的弃土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G321西秀区青山至普定熊家场公路(普定新房至熊家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G321西秀区青山至普定熊家场公路(普定新房至熊家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普定县龙场乡、城关镇、坪上镇

建设单位

(略) 安顺公路管理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普定县境内,在现有老线路上进行扩建或沿用老路(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全线不涉及新建线路。起点接G321普定新房至褚家山段并与之形成平面交叉,终点于普定县与织金县边界熊家场处顺接G321织金段,整路线体呈南北走向,项目按二级公路建设,路基宽度8.5m,为双向2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行车速度40km/h(部分困难路段30km/h),涵洞75道,平面交叉85处、分离式立体交叉2处,新建桥梁1座完全利用2座,全线无隧道,全长24.815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安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不设收费站、超限运输检测站、养护站、服务区等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生态保护措施。(1)工程占用的耕地应采取占补平衡的措施,对占用的耕地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占补平衡。(2)工程施工前对工程占地区的地表耕作层进行清表处理后集中堆存,后期用于道路沿线植被绿化或工程周边的土地改良。(3)工程后期通过对项目沿线进行植被绿化,使受损失的生物量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4)项目施工期通过收窄路基边坡,不设或尽可能少设临时工程,临时工程或设施尽可能租用当地民房或设置在永久征地范围内等措施,以减少施工占地对周边植被造成的破坏。(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制定保护野生动物的规章管理制度,文明施工,施工中如遇珍稀保护植物,应采取移栽、避绕等措施。(6)穿越水源施工时合理使用施工设备,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应尽量选择在远离水体,避免影响鱼类环境;施工材料堆放尽量远离水体堆放,堆放应采取遮盖及防雨水冲刷的措施;施工过程应严格禁止工程建设人员人为的电鱼、炸鱼等行为对鱼类资源的破坏性捕捞。(7)严格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工程措施,先档后弃,渣场投运前完成弃土场截、排水沟、沉砂池(各一座)以及挡渣墙等工程措施,以防止水土流失以及保证渣体稳定;表土分层开挖分区堆放,施工结束后用于绿化;尽量按原有用地类型进行恢复植被或复耕;覆土绿化,对渣体表面进行整治并覆表土,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拆除施工便道,并在拆除过程做好防护,尽量按原有用地类型进行恢复植被或复耕,尽量按原有用地类型进行恢复植被或复耕;(8)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合理的施工布局,在工程施工期间需严格按照施工范围操作,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及教育,采取有关措施,避免施工过程中对风景名胜区内保护目标造成不必要的损害。(9)施工期间在靠近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施工时设置提示标语,施工期间禁止越过红线施工,并加强施工管理及施工人员培训,防止对施工期周边分布的生态保护红线造成破坏。(10)跨河桥梁处不设涉水桥墩,桩基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采用泥浆护壁成孔的桩基,并设置不小于30m3的泥浆沉淀池1个,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工程防尘洒水;砂石料等物品堆放、机械设备保养等均远离水体;施工过程禁工程建设人员人为的电鱼、炸鱼等行为对鱼类资源的破坏性捕捞。

2.水污染防治措施。(1)桥梁施工水环境保护措施:桥梁桩基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对于采用泥浆护壁成孔的桩基,在施工过程中应设泥浆沉淀池,沉淀废水经处理满足要求后用于场地的洒水降尘,沉淀泥渣及钻渣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场所处理。项目施工中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应尽量选择在远离水体或沟渠的场所进行,对产生的落地油、废机油等,应及时进行清理和按要求处置。施工中砂石、水泥、石灰等散体物料,特别是化学品、油料等有毒、有害材料尽量远离水体堆放,堆放应采取遮盖及防雨水冲刷的措施。施工中产生的废弃渣土应及时清运至弃土场堆场,施工场地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或处置。在桥梁上部结构施工中,对混凝土的浇筑应尽可能避免溢料的溢出或掉落进入河流,混凝土的养护采用保湿覆盖等养护措施,尽量减少养护用水量和养护用水的外流。针对桥梁施工产生的钻孔泥浆废水,设置容积不小于30m3沉淀池1个,沉淀废水全部回用于场内防尘洒水,沉淀池污泥及时清运至本项目弃土场。(2)车辆运输与物料堆放对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中运输车辆按指定路线行驶,施工区域车辆运输线路应采取硬化、清扫及洒水等措施,保持道路清洁。临近水源的施工线路应采取防撞的措施,防止施工运输车辆进入河流。施工中的砂石、水泥、石灰等散料,特别是油漆、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料应尽量远离河流及其附近沟渠堆放,堆放的物料应采取覆盖、截水等防冲刷等措施。(3)路基、路面施工中水环境保护措施:在路基开挖、填筑过程中,应尽量减小开挖、填筑路段的工作面,做到及时防护,以减少开挖、填筑未防护的暴露时间;路面铺筑及养护过程中,严禁将铺筑残料谁丢随弃,应按要求处置;混凝土的养护应采取措施尽可能防止养护废水外溢或流出养护区。(4)对水源保护区的保护措施:严格执行《 (略) 夜郎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在准保护区和二级水源保护区中禁止的规定,严格管理要求,禁止在保护区路段设置各类取弃土场、施工营地、拌合站等临时工程。加强施工管理,施工严格控制在作业范围内,在水源保护区路段禁止在大风情况下作业,路基开挖采用湿法作业,减少扬尘产生,及时清运渣土、禁止乱抛乱丢等现象发生;在施工运输材料期间做好遮盖等防护措施禁止材料进入水源保护区污染水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设备管理,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针对水源保护区路段开展施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3)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中的砂石、水泥、石灰等散料应采取覆盖、密闭运输等措施。沥青摊铺过程中,配备足够的摊铺机械,应尽量缩短摊铺时间。在临近居民点的区域,设置临时围挡,提高洒水降尘频次,最大限度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应考虑加装隔音罩,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施工单位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等措施缓解施工活动声源的影响。如因特殊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同时发布公告告知附近群众,最大限度地争取周边群众的支持。对距离居民集中区较近的临时工程通过加强管理的措施,设置禁令标牌,禁止物料运输车辆、渣土运输车辆超速超载,尤其是距离居民集中区、学校等声敏感点较近的,应尽量采取绕避措施,通过禁止鸣笛、限制车速、合理安排物料运输时间等措施。

(5)固体废物保护措施。施工期的拆迁建筑垃圾,统一运往指定建筑填埋场填埋,施工期不另设渣土弃置场。施工期产生的弃方全部运至本项目设置的弃土场内堆放,剥离的表土在项目征地红线范围内、地势较平缓处临时堆放,施工结束后用于土地复垦、生态修复等。施工期产生的落地油、废机油、脱模剂使用后产生的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标准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沿线施工废水配套沉淀池产生的废渣,应及时清掏运至项目设置的弃土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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