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水利局关于国道G219那坡平孟至靖西安宁公路靖西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许可决定书
百色市水利局关于国道G219那坡平孟至靖西安宁公路靖西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许可决定书
(略) 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请求审批国道G219那坡平孟至靖西安宁公路(靖西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及《国道G219那坡平孟至靖西安宁公路(靖西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核,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名称:国道G219那坡平孟至靖西安宁公路(靖西段)
二、项目代码:2104-*-04-05-*
三、项目概况
国道G219那坡平孟至靖西安宁公路(靖西段)位 (略) 境内,属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路线全长30.364km,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10m,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组成包括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附属设施、施工生产生活区、表土堆放场、弃渣场及施工便道。项目占地面积112.76hm2,其中永久占地87.13hm2,临时占地25.63hm2。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267.98万m3(含表土剥离15.51万m3),填方总量为165.83万m3(含表土回覆15.51万m3),弃方102.15万m3(运往弃渣场堆存)。项目总投资78152.77万元,土建投资51644.83万元,计划于2023年6月开工,2025年6月完工,总工期为25个月。
四、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岩溶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12.76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达到92%,表土保护率达到95%,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6%,林草覆盖率达到21%。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安排。
(六)基本同意弃渣场选址,下阶段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开展弃渣场设计,复核堆渣容量,查明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弃渣场防护措施,确保弃渣场安全。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6469.6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526.95万元,植物措施1899.05万元,临时措施611.87万元,独立费用228.9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24.05668万元。
五、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对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 (略) 水利局提交季度报表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需要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我局审批。
(六)依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财税[2016]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 水利厅关于调整我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7]37号)及《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有关规定,项目业主应当在项目开 (略) 税务局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按规定接受 (略) 水利局监督检查。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办法》(桂水规范〔2020〕4号)的规定,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七、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许可文件自动失效。
(略) 水利局
2023年6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略) 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请求审批国道G219那坡平孟至靖西安宁公路(靖西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及《国道G219那坡平孟至靖西安宁公路(靖西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核,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名称:国道G219那坡平孟至靖西安宁公路(靖西段)
二、项目代码:2104-*-04-05-*
三、项目概况
国道G219那坡平孟至靖西安宁公路(靖西段)位 (略) 境内,属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路线全长30.364km,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10m,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组成包括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附属设施、施工生产生活区、表土堆放场、弃渣场及施工便道。项目占地面积112.76hm2,其中永久占地87.13hm2,临时占地25.63hm2。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267.98万m3(含表土剥离15.51万m3),填方总量为165.83万m3(含表土回覆15.51万m3),弃方102.15万m3(运往弃渣场堆存)。项目总投资78152.77万元,土建投资51644.83万元,计划于2023年6月开工,2025年6月完工,总工期为25个月。
四、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岩溶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12.76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达到92%,表土保护率达到95%,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6%,林草覆盖率达到21%。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安排。
(六)基本同意弃渣场选址,下阶段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开展弃渣场设计,复核堆渣容量,查明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弃渣场防护措施,确保弃渣场安全。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6469.6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526.95万元,植物措施1899.05万元,临时措施611.87万元,独立费用228.9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24.05668万元。
五、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对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 (略) 水利局提交季度报表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需要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我局审批。
(六)依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财税[2016]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 水利厅关于调整我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7]37号)及《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有关规定,项目业主应当在项目开 (略) 税务局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按规定接受 (略) 水利局监督检查。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办法》(桂水规范〔2020〕4号)的规定,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七、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许可文件自动失效。
(略) 水利局
2023年6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