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源疆塑业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线搬迁项目信息公示
新疆源疆塑业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线搬迁项目信息公示
(略) 委托新疆亿芊 (略) 承担“ (略) 塑料制品生产线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规定》(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 (略) 塑料制品生产线搬迁项目
建设内容:总占地面积为1150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年产PVC型材500t生产线4条、年产PVC管材800t生产线4条、年产PE管500t生产线4条、年产玻璃纤维制品(化粪池)80t生产线1条及其配套设施。
本项目总投资为80万元,资金来源均为企业自筹。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联系人:杨珍
联系电话:*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亿芊 (略)
通讯地址:新 (略) 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460号
邮编:*
联系人:小杨
联系电话:*
四、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相关采取措施
1、运营期
1.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PVC型材生产线、PE管生产线以及PVC管生产线挤出工序会产生非*烷总烃;玻璃纤维制品生产线涂层、缠绕、晾干的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和苯*烯;PVC型材生产线、PE管生产线以及PVC管生产线配料、混合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本项目玻璃纤维制品生产线切割和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1.1.1有组织有机废气处理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低温等离子一体机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经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有机废气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的标准限值要求。
1.1.2有组织颗粒物处理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PVC型材、PVC管生产线配料、混合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过15m高的排气筒进行排放,经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后,本项目PVC型材、PVC管生产线配料、混合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1.1.3无组织有机废气处理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为了有效控制无组织异味有机废气产排量,降低其对大气环境及人群健康产生的影响,本项目应当采取下列防治措施:①采用密闭生产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车间封闭性;②生产车间内安装排气扇等通风换气设施③加强项目区绿化,生产车间四周种植有吸附异味有机废气功能乔木、灌木和花草;④加强职工个体防护措施,如操作产生异味有机废气工序职工佩戴防护面罩、相应减少操作时间等。经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的标准限值4.0mg/m3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标准限值4.0mg/m3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1的标准限值10mg/m3(1h平均浓度)。
2.2水环境影响分析
2.2.1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 (略) 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2.2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来自生产车间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2.4.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杜绝乱堆乱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不外排。
2.4.2生产固废
本项目包装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率按产品总量的0.01%计算,则本项目不合格品约为0.18t/a,本项目产生的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由废品站回收,不随意排放;玻璃纤维制品生产线边角料为玻璃钢化粪池生产过程切割、打磨工序中去除的多余材料。边角料产生量为产品量的1%,则本项目玻璃纤维制品生产线边角料产生量为0.8t/a,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理;玻璃纤维制品生产线废包装桶主要包括不饱和聚酯树脂、促进剂、固化剂的包装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生产过程中原料包装桶产生量约为0.64t/a,包装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本项目设备检修将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废油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废物代码900-214-08)。环评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597-2001)的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1间,并与具有该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协议,定期回收处置。
五、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经检索,本项目生产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及产品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改版)中限制类和淘汰类的规定范围,属于其中允许类,符合国家、自治区及地方当前产业政策。
新疆亿芊 (略)
2023年10月17日
(略) 委托新疆亿芊 (略) 承担“ (略) 塑料制品生产线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规定》(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 (略) 塑料制品生产线搬迁项目
建设内容:总占地面积为1150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年产PVC型材500t生产线4条、年产PVC管材800t生产线4条、年产PE管500t生产线4条、年产玻璃纤维制品(化粪池)80t生产线1条及其配套设施。
本项目总投资为80万元,资金来源均为企业自筹。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联系人:杨珍
联系电话:*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亿芊 (略)
通讯地址:新 (略) 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460号
邮编:*
联系人:小杨
联系电话:*
四、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相关采取措施
1、运营期
1.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PVC型材生产线、PE管生产线以及PVC管生产线挤出工序会产生非*烷总烃;玻璃纤维制品生产线涂层、缠绕、晾干的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和苯*烯;PVC型材生产线、PE管生产线以及PVC管生产线配料、混合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本项目玻璃纤维制品生产线切割和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1.1.1有组织有机废气处理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低温等离子一体机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经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有机废气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的标准限值要求。
1.1.2有组织颗粒物处理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PVC型材、PVC管生产线配料、混合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过15m高的排气筒进行排放,经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后,本项目PVC型材、PVC管生产线配料、混合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1.1.3无组织有机废气处理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为了有效控制无组织异味有机废气产排量,降低其对大气环境及人群健康产生的影响,本项目应当采取下列防治措施:①采用密闭生产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车间封闭性;②生产车间内安装排气扇等通风换气设施③加强项目区绿化,生产车间四周种植有吸附异味有机废气功能乔木、灌木和花草;④加强职工个体防护措施,如操作产生异味有机废气工序职工佩戴防护面罩、相应减少操作时间等。经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的标准限值4.0mg/m3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标准限值4.0mg/m3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1的标准限值10mg/m3(1h平均浓度)。
2.2水环境影响分析
2.2.1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 (略) 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2.2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来自生产车间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2.4.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杜绝乱堆乱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不外排。
2.4.2生产固废
本项目包装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率按产品总量的0.01%计算,则本项目不合格品约为0.18t/a,本项目产生的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由废品站回收,不随意排放;玻璃纤维制品生产线边角料为玻璃钢化粪池生产过程切割、打磨工序中去除的多余材料。边角料产生量为产品量的1%,则本项目玻璃纤维制品生产线边角料产生量为0.8t/a,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理;玻璃纤维制品生产线废包装桶主要包括不饱和聚酯树脂、促进剂、固化剂的包装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生产过程中原料包装桶产生量约为0.64t/a,包装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本项目设备检修将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废油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废物代码900-214-08)。环评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597-2001)的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1间,并与具有该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协议,定期回收处置。
五、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经检索,本项目生产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及产品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改版)中限制类和淘汰类的规定范围,属于其中允许类,符合国家、自治区及地方当前产业政策。
新疆亿芊 (略)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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