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塔区2023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常态化受理申请对象摇号选房的公告
关于宝塔区2023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常态化受理申请对象摇号选房的公告
宜和臻园小区
依据《 (略) 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8〕326号)、《小南沟宜和小镇小区、裴庄宜和臻园小区公租房分配方案(审定稿)》等文件规定,宝塔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 (略) 公租房综合服务平台常态化申请受理的申报家庭人口、户籍等基础信息初审, (略) 住建局、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联审联查后经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现决定对申请裴庄宜和臻园小区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对象进行公开摇号选房。具体公告如下:
一、摇号时间:2023年10月20日上午8:30。
二、摇号地点:裴庄宜和臻园小区23号楼1楼大厅。
三、摇号方式:本次摇号委托 (略) 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进行。
第一组:优先保障对象。根据《小南沟宜和小镇小区、裴庄宜和臻园小区公租房分配方案(审定稿)》设定的分配范围,下列申请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保障权利: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国企改制职工、残疾人、见义勇为、重点优抚对象家庭。
第二组: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其他家庭。摇号分2轮进行,第一轮摇取选房顺序号;第2轮摇取具体房号,按照第一轮摇取的顺序号进行。
四、监督公证:为保证摇号的公开、公平、公正, (略) 住房保障中心领导、区住建局纪检组、区人大政协代表、区公证处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监督,对现场摇号进行全程录像公证。
五、特别提示:
1、未按规定时间进入现场摇号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2、每户申请家庭只能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参加摇号大会,如申请人确定不能参加的,可委托家庭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参加。
3、本人参会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参会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电话:0911-*
附件:裴庄宜和臻园小区优先保障对象申请人名单。
(略) 宝塔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17日
宜和臻园小区
依据《 (略) 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8〕326号)、《小南沟宜和小镇小区、裴庄宜和臻园小区公租房分配方案(审定稿)》等文件规定,宝塔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 (略) 公租房综合服务平台常态化申请受理的申报家庭人口、户籍等基础信息初审, (略) 住建局、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联审联查后经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现决定对申请裴庄宜和臻园小区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对象进行公开摇号选房。具体公告如下:
一、摇号时间:2023年10月20日上午8:30。
二、摇号地点:裴庄宜和臻园小区23号楼1楼大厅。
三、摇号方式:本次摇号委托 (略) 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进行。
第一组:优先保障对象。根据《小南沟宜和小镇小区、裴庄宜和臻园小区公租房分配方案(审定稿)》设定的分配范围,下列申请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保障权利: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国企改制职工、残疾人、见义勇为、重点优抚对象家庭。
第二组: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其他家庭。摇号分2轮进行,第一轮摇取选房顺序号;第2轮摇取具体房号,按照第一轮摇取的顺序号进行。
四、监督公证:为保证摇号的公开、公平、公正, (略) 住房保障中心领导、区住建局纪检组、区人大政协代表、区公证处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监督,对现场摇号进行全程录像公证。
五、特别提示:
1、未按规定时间进入现场摇号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2、每户申请家庭只能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参加摇号大会,如申请人确定不能参加的,可委托家庭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参加。
3、本人参会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参会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电话:0911-*
附件:裴庄宜和臻园小区优先保障对象申请人名单。
(略) 宝塔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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