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塑料管道智能制造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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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塑料管道智能制造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22-*

联系电话:022-*

通讯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产10万吨塑料管道智能制造中心

(略) (略)

(略) 北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万发工业园辰环路与尚兰路交口东南侧

天津华泽 (略)

为满足自身发展需求,伟星公司拟投资20000万元人民币, (略) 北辰区辰环路与尚兰路交口东南侧地块(相邻现有厂区)增建“年产10万吨塑料管道智能制造中心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在现有厂区东侧新征地53132.4m2,建设生产车间、库房、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等,总建筑面积39862.64m2。②生产车间购置管材生产线35套、喷码机35台及配套设施,利用PE、PPR树脂颗粒从事塑料管材管件制造,形成新增年产塑料管材、管件10万吨(其中年产PE地暖管7万吨、PE大口径管1万吨、PPR管2万吨)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与现有厂区产品加工无交集,公辅设施无依托关系。公司新厂区新增劳动定员200人,实行三班制生产,年工作300天。


(1)废气

17条挤出生产线产生的挤出废气由集气罩+软帘收集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30m排气筒P1排放。18条挤出生产线产生的挤出废气由集气罩+软帘收集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30m排气筒P2排放。

17台喷码机产生的喷码废气由集气罩+软帘收集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30m排气筒P3排放。18台喷码机产生的喷码废气由集气罩+软帘收集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30m排气筒P4排放。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软帘收集进入滤筒除尘处理后经一根30m排气筒P5排放。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置后通过一根高于屋顶的排气筒P6排放。经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排口排放至雨水管网。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置、与循环冷却水一起由厂区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北辰大双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在经加装减振垫、隔声罩及噪声距离衰减、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交城管委处置,本项目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废包装材料、废机头料、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除尘灰、废滤筒,其中废包装材料、废机头料、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滤筒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除尘灰定期交有关单位外运处置。废催化剂交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废油墨瓶、废稀释剂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中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日常管理过程中执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号)中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合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土壤、地下水

本项目不存在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产生影响。

(6)风险

本项目危险物质存储量较小,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后,项目的风险可防可控。

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22-*

联系电话:022-*

通讯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产10万吨塑料管道智能制造中心

(略) (略)

(略) 北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万发工业园辰环路与尚兰路交口东南侧

天津华泽 (略)

为满足自身发展需求,伟星公司拟投资20000万元人民币, (略) 北辰区辰环路与尚兰路交口东南侧地块(相邻现有厂区)增建“年产10万吨塑料管道智能制造中心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在现有厂区东侧新征地53132.4m2,建设生产车间、库房、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等,总建筑面积39862.64m2。②生产车间购置管材生产线35套、喷码机35台及配套设施,利用PE、PPR树脂颗粒从事塑料管材管件制造,形成新增年产塑料管材、管件10万吨(其中年产PE地暖管7万吨、PE大口径管1万吨、PPR管2万吨)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与现有厂区产品加工无交集,公辅设施无依托关系。公司新厂区新增劳动定员200人,实行三班制生产,年工作300天。


(1)废气

17条挤出生产线产生的挤出废气由集气罩+软帘收集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30m排气筒P1排放。18条挤出生产线产生的挤出废气由集气罩+软帘收集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30m排气筒P2排放。

17台喷码机产生的喷码废气由集气罩+软帘收集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30m排气筒P3排放。18台喷码机产生的喷码废气由集气罩+软帘收集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30m排气筒P4排放。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软帘收集进入滤筒除尘处理后经一根30m排气筒P5排放。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置后通过一根高于屋顶的排气筒P6排放。经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排口排放至雨水管网。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置、与循环冷却水一起由厂区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北辰大双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在经加装减振垫、隔声罩及噪声距离衰减、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交城管委处置,本项目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废包装材料、废机头料、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除尘灰、废滤筒,其中废包装材料、废机头料、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滤筒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除尘灰定期交有关单位外运处置。废催化剂交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废油墨瓶、废稀释剂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中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日常管理过程中执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号)中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合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土壤、地下水

本项目不存在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产生影响。

(6)风险

本项目危险物质存储量较小,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后,项目的风险可防可控。

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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