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贰壹肆卫生科技有限公司滁州避孕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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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贰壹肆卫生科技有限公司滁州避孕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滁州避孕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滁州避孕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中新苏滁高新区柳州路与寿昌路交叉口东北侧

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科泓 (略)

项目概况:安徽* (略) (略) 中新苏滁高新区柳州路与寿昌路交叉口东北侧,投资建设滁州避孕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由于发展需要,现有项目所在租赁厂房空间已不能满足要求,公司拟重新建设,并将原厂房避孕套生产线整体搬迁至新厂,搬迁后,现有工程不再生产。该项目已于2022年9月15日取得《关于<安徽* (略) 滁州避孕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苏滁建房环函〔2022〕60号),年产10亿只避孕套,目前正在进行1#、2#车间的基础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处理

项目投料、预硫化、停放、离心、浸渍、烘干、模具酸洗、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通过两套三级水喷淋(TA001、TA002)处理后合并通过一根17m高的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项目后硫化产生的废气通过覆膜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一根17m高的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电检产生的废气经过覆膜除尘器(TA004)通过一根17m高的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通过二级水喷淋(TA005)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处理后的颗粒物、氨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排放限值,HCl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标准,所有废气经过合理的收集处理后,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处理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生产废水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经市政污水管网,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清流河。废水接管标准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较严者。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

3、噪声控制

建设项目针对噪声源的不同情况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如生产车间设备采用隔声吸声材料、风机类采用减震垫等措施,拟建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标准要求。

4、固废处置

项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有关规定,设置防风、防雨、防晒、防腐、防渗漏等措施和相关收集措施。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采取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发生。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滁州避孕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新报批).zip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房产环保局

联系电话:0550-*

通讯地址: (略) 徽州南路1999号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房产环保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滁州避孕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滁州避孕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中新苏滁高新区柳州路与寿昌路交叉口东北侧

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科泓 (略)

项目概况:安徽* (略) (略) 中新苏滁高新区柳州路与寿昌路交叉口东北侧,投资建设滁州避孕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由于发展需要,现有项目所在租赁厂房空间已不能满足要求,公司拟重新建设,并将原厂房避孕套生产线整体搬迁至新厂,搬迁后,现有工程不再生产。该项目已于2022年9月15日取得《关于<安徽* (略) 滁州避孕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苏滁建房环函〔2022〕60号),年产10亿只避孕套,目前正在进行1#、2#车间的基础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处理

项目投料、预硫化、停放、离心、浸渍、烘干、模具酸洗、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通过两套三级水喷淋(TA001、TA002)处理后合并通过一根17m高的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项目后硫化产生的废气通过覆膜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一根17m高的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电检产生的废气经过覆膜除尘器(TA004)通过一根17m高的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通过二级水喷淋(TA005)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处理后的颗粒物、氨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排放限值,HCl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标准,所有废气经过合理的收集处理后,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处理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生产废水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经市政污水管网,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清流河。废水接管标准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较严者。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

3、噪声控制

建设项目针对噪声源的不同情况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如生产车间设备采用隔声吸声材料、风机类采用减震垫等措施,拟建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标准要求。

4、固废处置

项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有关规定,设置防风、防雨、防晒、防腐、防渗漏等措施和相关收集措施。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采取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发生。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滁州避孕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新报批).zip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房产环保局

联系电话:0550-*

通讯地址: (略) 徽州南路1999号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房产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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