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10月18日溧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10月18日溧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 (略) 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2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万吨预混饲料和6万吨浓缩/配合饲料生产线辅助多功能实验室环保改造项目 | 经济开发区 | 艾地盟动物保健及营养(南京)有限公司 | 江苏佳环 (略)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经济开发区南山路10号,本次项目依托现有厂房,购置实验设备,对现有年产3万吨预混饲料和6万吨浓缩/配合饲料生产线辅助多功能实验室进行环保改造,并配套建设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不涉及产品方案及产能等变化。本次项目总投资8万元,环保投资3万元。 | 1、废水:运营期不新增废水排放;实验设备器皿初道清洗废液、后道清洗废液均作危废处置,不外排。全厂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南京溧水 (略) 集中处理。 2、废气:实验室检测废气、粗蛋白检测废气有效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样品粉碎在密闭设备进行,产生的少量粉尘于车间内排放。非*烷总烃、硫酸雾、*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废试剂瓶、废试剂、实验室废弃物、清洗废液、废器皿、废抹布、废样品和废活性炭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所有固废都得到合理的处置或综合利用,对环境不产生二次污染。 |
2 | 盛彩包材生产加工项目 | 柘塘街道 | 南京 (略) | 江苏佳环 (略) | 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柘塘镇柘宁东路336号,租赁厂房,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建设包材生产加工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0万只卡盒、100万只瓦楞彩盒和300万只吊牌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 | 1、废水:本次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柘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印刷、覆膜、烫金、糊盒、酒精擦拭工序产生的废气均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表3标准,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值。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和废包装材料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不合格品、废边角料为一般固废,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无纺布、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不外排,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 (略) 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2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万吨预混饲料和6万吨浓缩/配合饲料生产线辅助多功能实验室环保改造项目 | 经济开发区 | 艾地盟动物保健及营养(南京)有限公司 | 江苏佳环 (略)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经济开发区南山路10号,本次项目依托现有厂房,购置实验设备,对现有年产3万吨预混饲料和6万吨浓缩/配合饲料生产线辅助多功能实验室进行环保改造,并配套建设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不涉及产品方案及产能等变化。本次项目总投资8万元,环保投资3万元。 | 1、废水:运营期不新增废水排放;实验设备器皿初道清洗废液、后道清洗废液均作危废处置,不外排。全厂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南京溧水 (略) 集中处理。 2、废气:实验室检测废气、粗蛋白检测废气有效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样品粉碎在密闭设备进行,产生的少量粉尘于车间内排放。非*烷总烃、硫酸雾、*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废试剂瓶、废试剂、实验室废弃物、清洗废液、废器皿、废抹布、废样品和废活性炭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所有固废都得到合理的处置或综合利用,对环境不产生二次污染。 |
2 | 盛彩包材生产加工项目 | 柘塘街道 | 南京 (略) | 江苏佳环 (略) | 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柘塘镇柘宁东路336号,租赁厂房,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建设包材生产加工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0万只卡盒、100万只瓦楞彩盒和300万只吊牌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 | 1、废水:本次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柘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印刷、覆膜、烫金、糊盒、酒精擦拭工序产生的废气均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表3标准,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值。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和废包装材料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不合格品、废边角料为一般固废,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无纺布、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不外排,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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