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500t/d污染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蚌埠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500t/d污染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 (略)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500t/d污染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2-*
地址: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 |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500t/d污染土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高新区天河科技园国电大道南侧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应天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拟投资500万元依托厂区现有的1条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500t/d污染土项目。本项目主要将无机污染土替代原料引入水泥窑中进行高温煅烧处理,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项目建成后可形成水泥窑协同处置500t/d污染土。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雨水依托厂区现有雨水管网;车辆清洗废水依托厂区现有车辆清洗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接触氧化+二级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和绿化,不外排; (2)本项目水泥窑窑尾废气依托厂区现有“炉内脱硫+低氮燃烧+SNCR脱硝+冷却(余热锅炉+增湿塔)+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05m高烟囱(DA080)排放;污染土装卸、堆存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依托现有雾化降尘机降尘处理后固存于污染土壤内。 (3)项目依托现有设备,不新增机械设备,根据例行监测报告,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沉渣和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收集后掺杂在水泥原料内进入水泥窑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市生态环境局公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相关部门意见 | 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备案文件(项目代码2303-*-04-01-*)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 (略)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500t/d污染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2-*
地址: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 |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500t/d污染土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高新区天河科技园国电大道南侧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应天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拟投资500万元依托厂区现有的1条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500t/d污染土项目。本项目主要将无机污染土替代原料引入水泥窑中进行高温煅烧处理,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项目建成后可形成水泥窑协同处置500t/d污染土。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雨水依托厂区现有雨水管网;车辆清洗废水依托厂区现有车辆清洗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接触氧化+二级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和绿化,不外排; (2)本项目水泥窑窑尾废气依托厂区现有“炉内脱硫+低氮燃烧+SNCR脱硝+冷却(余热锅炉+增湿塔)+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05m高烟囱(DA080)排放;污染土装卸、堆存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依托现有雾化降尘机降尘处理后固存于污染土壤内。 (3)项目依托现有设备,不新增机械设备,根据例行监测报告,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沉渣和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收集后掺杂在水泥原料内进入水泥窑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市生态环境局公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相关部门意见 | 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备案文件(项目代码2303-*-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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