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友好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多能商品砂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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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友好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多能商品砂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滁州 (略) 《多能商品砂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 多能商品砂浆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南谯区沙河镇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 滁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环滁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5000万元,在滁州 (略) 现有厂区内投资建设“多能商品砂浆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212-*-07-02-*。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干粉砂浆(普通)20万吨、特种砂浆10万吨、石子10万吨、机制砂12万吨和石灰粉3.3万吨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机制砂和石子生产中破碎和筛分粉尘经密闭区域+覆膜滤袋(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干粉砂浆(普通)、特种砂浆生产中天然气烘干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干粉砂浆(普通)、特种砂浆生产筒仓呼吸、投料混合粉尘经管道收集,石灰块磨粉筛选废气采用区域密闭+集气罩收集,特种砂浆生产中包装粉尘经区域密闭+集气罩收集,收集后采用覆膜滤袋(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相应限值要求,烘干工序排放SO2和NOX执行《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滁大气办〔2020〕9号)中工业炉窑相应限值要求。

(二)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生产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沙河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标准限值。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采取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为沉渣、筛分杂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石灰粉;沉渣转运至制砖厂进行综合利用,筛分杂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石灰粉回用于现有混凝土项目中混凝土生产。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包装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0550-*

通讯地址: (略) 南谯南路和同乐路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滁州 (略) 《多能商品砂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 多能商品砂浆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南谯区沙河镇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 滁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环滁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5000万元,在滁州 (略) 现有厂区内投资建设“多能商品砂浆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212-*-07-02-*。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干粉砂浆(普通)20万吨、特种砂浆10万吨、石子10万吨、机制砂12万吨和石灰粉3.3万吨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机制砂和石子生产中破碎和筛分粉尘经密闭区域+覆膜滤袋(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干粉砂浆(普通)、特种砂浆生产中天然气烘干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干粉砂浆(普通)、特种砂浆生产筒仓呼吸、投料混合粉尘经管道收集,石灰块磨粉筛选废气采用区域密闭+集气罩收集,特种砂浆生产中包装粉尘经区域密闭+集气罩收集,收集后采用覆膜滤袋(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相应限值要求,烘干工序排放SO2和NOX执行《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滁大气办〔2020〕9号)中工业炉窑相应限值要求。

(二)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生产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沙河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标准限值。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采取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为沉渣、筛分杂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石灰粉;沉渣转运至制砖厂进行综合利用,筛分杂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石灰粉回用于现有混凝土项目中混凝土生产。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包装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0550-*

通讯地址: (略) 南谯南路和同乐路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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