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合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60吨特种稀有金属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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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合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60吨特种稀有金属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江 (略) 年产1260吨特种稀有金属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摘自环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

项目名称

江 (略) 年产1260吨特种稀有金属新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会昌氟盐新材料产业基地

建设单位

江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项目属新建工程。101生产车间(*类)、102生产车间(*类)、103生产车间(*类)等主体工程;201*类仓库、氯气库、204*类仓库等储运工程;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消防泵房、控制室、消防水池等公用辅助工程;废气处理、污水处理、固废暂存库、初期雨水池、事故池等环保工程。

产品方案:有机铪80吨/年、有机锆320吨/年、有机钽30吨/年、结晶铪60吨/年、海绵铪65吨/年、四氯化锆500吨/年、四氯化铪205吨/年,副产硫酸铵溶液100吨/年、氯化铵固体180吨/年。

生产工艺:四氯化铪(锆):氯化、提纯(低温、氢气还原);海绵铪、结晶铪:镁还原、蒸馏分离得海绵铪、碘化得纯度更高的结晶铪;有机铪(锆、钽):以正庚烷为溶剂,对四氯化铪(四氯化锆、五氯化钽)、正*醇和氨气进行有机合成,再经固液分离、蒸馏,得到有机铪(锆、钽)产品。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36160.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0万元,占1.0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工地监督管理,采取围挡、遮挡、挡板、设置防护网,定期对工地及进出工地的路面、运输车辆洒水、冲洗,采用商品混凝土以及封闭式的运输车辆,控制施工扬尘影响。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施工废水应设有临时集水池、沉砂池等临时性污水简易处理后回用。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减缓施工噪声扰民。

施工前对工程开挖和填方工程量作充分考虑,尽量做到开挖的石方量用于填方,场地平整产生的余土和建筑垃圾应妥善堆置,运往管理部门指定的堆存场所。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加强管理,严禁乱扔乱放,应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①有组织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铪生产废气、铪生产氯气废气、锆生产废气、锆生产提纯废气、蒸馏废气、分析室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氯化氢、氨、氯气、TVOC等排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要求。

铪生产废气采用“二级水喷淋+二级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铪生产氯气废气采用“二级水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锆生产废气采用“二级水喷淋+二级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锆生产提纯废气采用“二级水喷淋+二级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蒸馏废气采用“二级酸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化验废气通过通风柜收集经喷淋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②无组织废气:项目对车间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采取加强车间生产管理(减少逃逸量,提高集气率)、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车间通风和厂区绿化等措施;污水处理站的无组织废气采取加强管理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影响。

控制污染物氨、硫化氢、颗粒物、氯化氢、氯气等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标准,TVOC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实验室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蒸汽冷凝废水、循环冷却废水等,项目废水产生量为9831.036m3/a,外排废水量为9831.036m3/a(约32.8m3/d),其中生活污水9.36m3/d。

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调节池+曝气沉砂池+SBR池+砂滤池”工艺的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到江西会昌氟盐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一期)接管要求与《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 间接排放标准从严标准后排入江西会昌氟盐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湘水。项目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50m3/d。

江西会昌氟盐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处理能力为5000m3/d,本项目排水量约32.8m3/d,约占污水处理厂设计总处理规模的0.66%。根据江西会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污水纳管证明,江西会昌氟盐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水量能满足项目污水处理需求,项目废水纳入江西会昌氟盐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可行。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风机、离心机、水泵等,噪声源强约80~95dB(A)之间。优先选择高效低噪设备,安装消声器、减震垫,采用隔声罩隔声,加强厂区绿化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使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氯化炉渣、提纯炉渣、还原炉渣、蒸馏渣、碘化废渣、废原料包装材料、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水处理污泥、含油抹布、制氮废分子筛、实验室废液废试剂以及生活垃圾等。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措施:还原炉渣、蒸馏渣、碘化废渣、制氮废分子筛等一般固废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采用符合标准的危险废物专用容器盛装,专用容器应具备密闭、防腐防渗等条件,分类堆放在危险废物暂存库内,然后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在厂区内设置一座占地面积30m2,有效暂存容积30m3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堆高按1m设计,设计最大暂存能力为20t,暂存周期30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应严格按照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地面采取硬化处理防渗漏,并设置围挡,暂存的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外运及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在厂区内设置一座占地面积55.5m2,有效暂存容积55.5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堆高按1m设计,设计最大暂存能力为20t,暂存周期60天。废物暂存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地面和裙脚须做好防腐、防渗,四周设置收集沟,配备通风导气装置。各类危险物收集后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跟踪监测和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源头控制:对废水处理工艺、物料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管线铺设尽量采用“可视化”设计,减少埋地管道泄漏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做到污染物泄漏早发现、早处理。

分区防渗:对污水处理池、生产车间、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库、*类仓库、氯气库进行重点防渗,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0-7cm/s;对消防水池、循环水池进行一般防渗,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对公用工程间、控制室、门卫、综合楼、辅助楼等进行地面硬化简单防渗。

污染监控:在项目区域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和2个土壤监测点,地下水跟踪监测因子为耗氧量、氨氮、氯化物,每年监测1次;土壤跟踪监测因子氨氮、pH,每三年监测一次。

应急响应: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的危险单元主要为生产车间、*类仓库、氯气库、废气处理设施和废水处理设施等,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有氯气、正*醇、正庚烷等,项目通过加强平面布置安全防范、工艺装置安全措施、生产管理防范、贮存管理防范、消防安全措施、其他事故防范措施管理;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同时制定应急预案。

一级防控:利用生产车间等作为一级防控措施,项目各生产车间及仓库墙脚设排水沟,发生事故时确保废水能引入事故应急池,在仓库设置不小于最大单桶物料容积的收集沟和收集池。

二级防控:设置初期雨水池(总容积250m3)和事故应急池(容积500m3)等,作为事故状态下储存与调控手段,将污染控制在企业内部,防止重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污染雨水进入水域。雨水排口增加切换阀门作为二级防控措施,厂区污水总排口及雨水排口处设置应急阀和切换阀门,一旦发生事故,紧急关闭,防控溢流至雨水系统的污水进入地表水体,避免全厂事故废水外排,污染环境。

三级防控: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污水一旦泄漏至厂区外,应及时通知园区及园区污水处理厂,应做好事故应急措施。

4、设置防护距离

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项目需设置以101生产车间外延100m的范围,102生产车间、103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外延50m的范围的卫生防护距离。距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西侧约140m处的大木梓山口,不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控制范围内。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设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5、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采取措施治理后,控制废气中的颗粒物、氯气、氯化氢、氨、TVOC等排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要求。

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控制厂界各方位噪声声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的要求。

根据预测,项目废水收集池事故泄漏时,污染物超标范围、超标距离不大。通过采用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地下水长期监测等措施,防止地下水发生污染。当地下水发生污染后,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大气沉降预测结果表明,单位质量土壤中氨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的要求。垂直入渗预测结果表明,污水池连续泄漏3000天内,单位质量土壤中氨氮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在制定相应的土壤环境跟踪监测计划以便及时发现并及时控制,项目污染物不会对土壤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6、总量控制

项目建成投产后,本项目的CODcr、NH3-N、VOCs排放量均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0.59t/a、NH3-N:0.079t/a、VOCs:1.518t/a)。项目CODcr、NH3-N总量控制指标从会昌氟盐基地污水处理厂(一期)排放总量中划拨,VO (略) 南康区(江西汇 (略) )调剂。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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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江 (略) 年产1260吨特种稀有金属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摘自环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

项目名称

江 (略) 年产1260吨特种稀有金属新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会昌氟盐新材料产业基地

建设单位

江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项目属新建工程。101生产车间(*类)、102生产车间(*类)、103生产车间(*类)等主体工程;201*类仓库、氯气库、204*类仓库等储运工程;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消防泵房、控制室、消防水池等公用辅助工程;废气处理、污水处理、固废暂存库、初期雨水池、事故池等环保工程。

产品方案:有机铪80吨/年、有机锆320吨/年、有机钽30吨/年、结晶铪60吨/年、海绵铪65吨/年、四氯化锆500吨/年、四氯化铪205吨/年,副产硫酸铵溶液100吨/年、氯化铵固体180吨/年。

生产工艺:四氯化铪(锆):氯化、提纯(低温、氢气还原);海绵铪、结晶铪:镁还原、蒸馏分离得海绵铪、碘化得纯度更高的结晶铪;有机铪(锆、钽):以正庚烷为溶剂,对四氯化铪(四氯化锆、五氯化钽)、正*醇和氨气进行有机合成,再经固液分离、蒸馏,得到有机铪(锆、钽)产品。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36160.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0万元,占1.0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工地监督管理,采取围挡、遮挡、挡板、设置防护网,定期对工地及进出工地的路面、运输车辆洒水、冲洗,采用商品混凝土以及封闭式的运输车辆,控制施工扬尘影响。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施工废水应设有临时集水池、沉砂池等临时性污水简易处理后回用。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减缓施工噪声扰民。

施工前对工程开挖和填方工程量作充分考虑,尽量做到开挖的石方量用于填方,场地平整产生的余土和建筑垃圾应妥善堆置,运往管理部门指定的堆存场所。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加强管理,严禁乱扔乱放,应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①有组织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铪生产废气、铪生产氯气废气、锆生产废气、锆生产提纯废气、蒸馏废气、分析室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氯化氢、氨、氯气、TVOC等排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要求。

铪生产废气采用“二级水喷淋+二级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铪生产氯气废气采用“二级水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锆生产废气采用“二级水喷淋+二级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锆生产提纯废气采用“二级水喷淋+二级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蒸馏废气采用“二级酸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化验废气通过通风柜收集经喷淋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②无组织废气:项目对车间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采取加强车间生产管理(减少逃逸量,提高集气率)、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车间通风和厂区绿化等措施;污水处理站的无组织废气采取加强管理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影响。

控制污染物氨、硫化氢、颗粒物、氯化氢、氯气等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标准,TVOC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实验室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蒸汽冷凝废水、循环冷却废水等,项目废水产生量为9831.036m3/a,外排废水量为9831.036m3/a(约32.8m3/d),其中生活污水9.36m3/d。

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调节池+曝气沉砂池+SBR池+砂滤池”工艺的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到江西会昌氟盐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一期)接管要求与《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 间接排放标准从严标准后排入江西会昌氟盐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湘水。项目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50m3/d。

江西会昌氟盐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处理能力为5000m3/d,本项目排水量约32.8m3/d,约占污水处理厂设计总处理规模的0.66%。根据江西会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污水纳管证明,江西会昌氟盐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水量能满足项目污水处理需求,项目废水纳入江西会昌氟盐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可行。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风机、离心机、水泵等,噪声源强约80~95dB(A)之间。优先选择高效低噪设备,安装消声器、减震垫,采用隔声罩隔声,加强厂区绿化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使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氯化炉渣、提纯炉渣、还原炉渣、蒸馏渣、碘化废渣、废原料包装材料、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水处理污泥、含油抹布、制氮废分子筛、实验室废液废试剂以及生活垃圾等。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措施:还原炉渣、蒸馏渣、碘化废渣、制氮废分子筛等一般固废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采用符合标准的危险废物专用容器盛装,专用容器应具备密闭、防腐防渗等条件,分类堆放在危险废物暂存库内,然后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在厂区内设置一座占地面积30m2,有效暂存容积30m3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堆高按1m设计,设计最大暂存能力为20t,暂存周期30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应严格按照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地面采取硬化处理防渗漏,并设置围挡,暂存的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外运及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在厂区内设置一座占地面积55.5m2,有效暂存容积55.5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堆高按1m设计,设计最大暂存能力为20t,暂存周期60天。废物暂存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地面和裙脚须做好防腐、防渗,四周设置收集沟,配备通风导气装置。各类危险物收集后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跟踪监测和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源头控制:对废水处理工艺、物料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管线铺设尽量采用“可视化”设计,减少埋地管道泄漏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做到污染物泄漏早发现、早处理。

分区防渗:对污水处理池、生产车间、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库、*类仓库、氯气库进行重点防渗,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0-7cm/s;对消防水池、循环水池进行一般防渗,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对公用工程间、控制室、门卫、综合楼、辅助楼等进行地面硬化简单防渗。

污染监控:在项目区域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和2个土壤监测点,地下水跟踪监测因子为耗氧量、氨氮、氯化物,每年监测1次;土壤跟踪监测因子氨氮、pH,每三年监测一次。

应急响应: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的危险单元主要为生产车间、*类仓库、氯气库、废气处理设施和废水处理设施等,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有氯气、正*醇、正庚烷等,项目通过加强平面布置安全防范、工艺装置安全措施、生产管理防范、贮存管理防范、消防安全措施、其他事故防范措施管理;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同时制定应急预案。

一级防控:利用生产车间等作为一级防控措施,项目各生产车间及仓库墙脚设排水沟,发生事故时确保废水能引入事故应急池,在仓库设置不小于最大单桶物料容积的收集沟和收集池。

二级防控:设置初期雨水池(总容积250m3)和事故应急池(容积500m3)等,作为事故状态下储存与调控手段,将污染控制在企业内部,防止重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污染雨水进入水域。雨水排口增加切换阀门作为二级防控措施,厂区污水总排口及雨水排口处设置应急阀和切换阀门,一旦发生事故,紧急关闭,防控溢流至雨水系统的污水进入地表水体,避免全厂事故废水外排,污染环境。

三级防控: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污水一旦泄漏至厂区外,应及时通知园区及园区污水处理厂,应做好事故应急措施。

4、设置防护距离

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项目需设置以101生产车间外延100m的范围,102生产车间、103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外延50m的范围的卫生防护距离。距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西侧约140m处的大木梓山口,不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控制范围内。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设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5、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采取措施治理后,控制废气中的颗粒物、氯气、氯化氢、氨、TVOC等排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要求。

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控制厂界各方位噪声声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的要求。

根据预测,项目废水收集池事故泄漏时,污染物超标范围、超标距离不大。通过采用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地下水长期监测等措施,防止地下水发生污染。当地下水发生污染后,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大气沉降预测结果表明,单位质量土壤中氨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的要求。垂直入渗预测结果表明,污水池连续泄漏3000天内,单位质量土壤中氨氮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在制定相应的土壤环境跟踪监测计划以便及时发现并及时控制,项目污染物不会对土壤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6、总量控制

项目建成投产后,本项目的CODcr、NH3-N、VOCs排放量均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0.59t/a、NH3-N:0.079t/a、VOCs:1.518t/a)。项目CODcr、NH3-N总量控制指标从会昌氟盐基地污水处理厂(一期)排放总量中划拨,VO (略) 南康区(江西汇 (略) )调剂。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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