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合分局2023年9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合分局2023年9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长合分局
联系电话:0572-*
通讯地址: (略) 长兴县泗安西湖科创园二楼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000套变位机机器人项目 | (略) 长兴县泗安镇工业区 | 隆湖智能科技(湖州)有限公司 | 隆湖智能科技(湖州)有限公司收 (略) (略) 长兴县泗安镇莲花村中兴路558-1号的海名斯精细化工(长兴)有限公司资产(包括有证土地5079.02平方米及地上附着物有证房产1795.93平方米和设备),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固定投入1500万,建设年产3000套变位机机器人项目,拟新增精加工设备:加工中心、龙门铣床、普铣床、数控车床、喷涂线、装配线、电焊机、表面处理生产线、废气处理系统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实现达产4000万元、亩均税收30万元的目标。本项目已于2021年8月5日通过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备案(项目代码:2108-*-04-01-*)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切实根据环评要求对项目建设期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噪声、粉尘、污水及固体废弃物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减少建设期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割工序设有集气系统,材料切割烟尘经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高空排放;喷砂颗粒物、原子灰废气、喷漆废气经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原子灰废气及喷漆废气一并经收集、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喷塑粉尘经收集、旋风分离+滤芯过滤回收系统处理,塑粉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DB33/2146-2018《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后高空排放;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在厂区新建生活污水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送至长兴泗安 (略) 处理。 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指定的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存放在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隔震措施;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维护;加强员工生产培训;搞好整个厂区的绿化等。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长合分局
联系电话:0572-*
通讯地址: (略) 长兴县泗安西湖科创园二楼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000套变位机机器人项目 | (略) 长兴县泗安镇工业区 | 隆湖智能科技(湖州)有限公司 | 隆湖智能科技(湖州)有限公司收 (略) (略) 长兴县泗安镇莲花村中兴路558-1号的海名斯精细化工(长兴)有限公司资产(包括有证土地5079.02平方米及地上附着物有证房产1795.93平方米和设备),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固定投入1500万,建设年产3000套变位机机器人项目,拟新增精加工设备:加工中心、龙门铣床、普铣床、数控车床、喷涂线、装配线、电焊机、表面处理生产线、废气处理系统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实现达产4000万元、亩均税收30万元的目标。本项目已于2021年8月5日通过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备案(项目代码:2108-*-04-01-*)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切实根据环评要求对项目建设期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噪声、粉尘、污水及固体废弃物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减少建设期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割工序设有集气系统,材料切割烟尘经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高空排放;喷砂颗粒物、原子灰废气、喷漆废气经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原子灰废气及喷漆废气一并经收集、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喷塑粉尘经收集、旋风分离+滤芯过滤回收系统处理,塑粉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DB33/2146-2018《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后高空排放;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在厂区新建生活污水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送至长兴泗安 (略) 处理。 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指定的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存放在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隔震措施;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维护;加强员工生产培训;搞好整个厂区的绿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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