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合分局关于2023年8月15日“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项目受理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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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合分局关于2023年8月15日“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项目受理情况的公告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17〕88号)要求,现将我局“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情况予以公开。2023年8月15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期为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24日(7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即日起,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长合分局

联系电话:0572-*

通讯地址: (略) 长兴县泗安西湖科创园二楼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备案文号

备案日期

环评文件链接

1

(略)

年产300万只重型汽车连杆、30万套飞轮壳项目

湖长合环改备2023-14号.PDF


2023年8月15日

九龙--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年产300万只重型汽车连杆、30万套飞轮壳项目-公示稿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南太湖 (略) 提起行政诉讼。


*-72883-34-长合分局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17〕88号)要求,现将我局“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情况予以公开。2023年8月15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期为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24日(7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即日起,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长合分局

联系电话:0572-*

通讯地址: (略) 长兴县泗安西湖科创园二楼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备案文号

备案日期

环评文件链接

1

(略)

年产300万只重型汽车连杆、30万套飞轮壳项目

湖长合环改备2023-14号.PDF


2023年8月15日

九龙--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年产300万只重型汽车连杆、30万套飞轮壳项目-公示稿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南太湖 (略) 提起行政诉讼。


*-72883-34-长合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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