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预拌砂浆企业及产品备案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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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预拌砂浆企业及产品备案前公示

根据《 (略) 散装水泥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 (略) (州)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登记备案”规定和《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施行〈 (略) 预拌混凝土企业备案管理及砂浆产品公告制度〉的通知》(广建发﹝2018﹞87号)文件要求,经对申请备案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勘查, (略) 符合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条件,现予以备案前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从2023年10月18日起至2023年10月24日止,公示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若对上述企业及产品备案有异议,请以当面、书面、电话等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金安大道1号8楼

电子邮箱:*@*q.com

联系电话:0826-*、*

联系人:谢杨柳

附件:预拌砂浆备案企业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预拌砂浆备案企业


根据《 (略) 散装水泥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 (略) (州)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登记备案”规定和《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施行〈 (略) 预拌混凝土企业备案管理及砂浆产品公告制度〉的通知》(广建发﹝2018﹞87号)文件要求,经对申请备案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勘查, (略) 符合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条件,现予以备案前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从2023年10月18日起至2023年10月24日止,公示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若对上述企业及产品备案有异议,请以当面、书面、电话等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金安大道1号8楼

电子邮箱:*@*q.com

联系电话:0826-*、*

联系人:谢杨柳

附件:预拌砂浆备案企业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预拌砂浆备案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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