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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吴交发〔2020〕102号)有效期至2022年12月23日,现已失效;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吴政办发〔2020〕46号),是推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政策落地配套文件,随着网约车发展,新型聚合平台新业态的出现,部分条款不适应行业发展,现宣布废止。
《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2年工程技术系列交通运输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吴交发〔2022〕34号),属于单位内部工作通知,不涉及交通运输企业,现宣布废止。
《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交通运输领域助企纾困相关工作的通知》,涉及税收等相关政策,部分条款本单位无法实施,现宣布废止。
(略) 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18日
《 (略)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吴交发〔2020〕102号)有效期至2022年12月23日,现已失效;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吴政办发〔2020〕46号),是推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政策落地配套文件,随着网约车发展,新型聚合平台新业态的出现,部分条款不适应行业发展,现宣布废止。
《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2年工程技术系列交通运输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吴交发〔2022〕34号),属于单位内部工作通知,不涉及交通运输企业,现宣布废止。
《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交通运输领域助企纾困相关工作的通知》,涉及税收等相关政策,部分条款本单位无法实施,现宣布废止。
(略) 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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