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平遥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非住宅类补充摸排工作项目预算评审公开询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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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平遥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非住宅类补充摸排工作项目预算评审公开询价的公告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等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1718号)要求,依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等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2〕819号)要求,我局拟开展平遥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非住宅类补充摸排工作项目预算评审工作,现就开展该项工作需要的费用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

平遥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非住宅类补充摸排工作预算评审项目。补充摸排工作内容为:对1942个图斑进行逐宗、逐房、逐项目核实违法建房情况,拍照上传,填报摸排信息,通过国家、省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汇交平台,上传补充摸排结果。

二、项目内容

依据国家、省、市调查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于2023年11月1日前完成平遥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补充摸排工作项目预算的评审。

三、报价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5、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关资质的条件;

6、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对报价人的其他具体要求

1、报价人必须按照要求,按时完成本项目评审工作。

2、报价人在报价之前必须全面详细了解项目情况,如有对项目要求有误解或者设备材料有遗漏的,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3、需在2023年10月22日前将联系人联系方式、*@*63.com。

注:10月23日上午12点前将密码发送至上述邮箱。

五、其他

联系电话:0354-*

联系地址:平遥县自然资源局202室

平遥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8日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等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1718号)要求,依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等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2〕819号)要求,我局拟开展平遥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非住宅类补充摸排工作项目预算评审工作,现就开展该项工作需要的费用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

平遥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非住宅类补充摸排工作预算评审项目。补充摸排工作内容为:对1942个图斑进行逐宗、逐房、逐项目核实违法建房情况,拍照上传,填报摸排信息,通过国家、省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汇交平台,上传补充摸排结果。

二、项目内容

依据国家、省、市调查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于2023年11月1日前完成平遥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补充摸排工作项目预算的评审。

三、报价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5、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关资质的条件;

6、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对报价人的其他具体要求

1、报价人必须按照要求,按时完成本项目评审工作。

2、报价人在报价之前必须全面详细了解项目情况,如有对项目要求有误解或者设备材料有遗漏的,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3、需在2023年10月22日前将联系人联系方式、*@*63.com。

注:10月23日上午12点前将密码发送至上述邮箱。

五、其他

联系电话:0354-*

联系地址:平遥县自然资源局202室

平遥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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