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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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1日-2023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高速电缆及连接产品智能制造项目

(略) (略) 镇士林工业区

浙江兆龙 (略)

项目利用现有存量土地,新建生产厂房和智造管理中心等,采用高速电缆及连接产品的自主专利技术,购置安装高速电缆和连接产品的生产、测试、专用模具治具和软件等先进装备,建成年产7000公里高速电缆和1200万条连接产品的智能制造生产线。

本项目不涉及公众参与。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挤塑和护套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装置处理,非*烷总烃和HCl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值,氯*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沿不低于30m排气筒(DA005)和不低于21m排气筒(DA006)排放。注胶废气收集后经过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非*烷总烃和臭气浓度分别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值,通过与10#车间的挤塑、护套废气共同沿不低于3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纳管 (略) (略) 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挤塑线、护套线运行过程中所需的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

3,噪声: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设减振垫;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安装隔声门窗,生产时关闭门窗;平时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保养;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的产生。

4,固废:本项目实施后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45032-205-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1日-2023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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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高速电缆及连接产品智能制造项目

(略) (略) 镇士林工业区

浙江兆龙 (略)

项目利用现有存量土地,新建生产厂房和智造管理中心等,采用高速电缆及连接产品的自主专利技术,购置安装高速电缆和连接产品的生产、测试、专用模具治具和软件等先进装备,建成年产7000公里高速电缆和1200万条连接产品的智能制造生产线。

本项目不涉及公众参与。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挤塑和护套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装置处理,非*烷总烃和HCl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值,氯*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沿不低于30m排气筒(DA005)和不低于21m排气筒(DA006)排放。注胶废气收集后经过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非*烷总烃和臭气浓度分别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值,通过与10#车间的挤塑、护套废气共同沿不低于3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纳管 (略) (略) 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挤塑线、护套线运行过程中所需的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

3,噪声: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设减振垫;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安装隔声门窗,生产时关闭门窗;平时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保养;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的产生。

4,固废:本项目实施后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45032-205-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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