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重点排污单位委外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公示
2023年下半年重点排污单位委外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公示
2023年下半年重点排污单位委外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 YCRZ-ZXCG-*
采购单位: (略) 响水生态环境局(盖章)
代理公司: (略) 瑞泽 (略) (盖章)
日 期:2023年10月10日
总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需求
第四章 主要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附件
第一章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下半年响水县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应在代理机构: (略) 瑞泽 (略) 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响水生态环境局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相关规定, (略) 瑞泽 (略) 对“2023年下半年重点排污单位委外监测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1、采购编号:YCRZ-ZXCG-*
2、项目名称:2023年下半年重点排污单位委外监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29万元
5、最高限价:27.5万元
6、采购需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下半年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环境监管,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拟开展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达到质量评定验收检测标准。
7、服务期限:2023年11月31日前完成。
8、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时提供符合性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3.1、中国境内注册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投供证照编入文件)
3.2、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开标的,必须出具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附本单位近1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开标的,只须提供身份证明。
3.3、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应是通过了国家计量认证(CMA)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投标 (略) 有相关的实验场地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提供相应证明编入文件)
3.4、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应在“ (略) 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http://**)登记、公开检测能力。(提供官网截图)
3.5、 (略) 、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中存在较大问题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 (略) 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环境类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方式:
1、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2、方式:邮寄、电子邮件自选,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联系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响水县黄河路226-24号。
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略) 响水生态环境监测站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0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响水生态环境监测站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付款方式:报告经*方审核无误,验收合格后,*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约定的金额。
2、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单位信息
名 称: (略) 响水生态环境局
地??址:响水县双园路391号
联 系 人:刘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瑞泽 (略)
地??址:响水县黄河路26-24号
联 系 人:宋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笑
电?? 话:*??
(略) 响水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第二章 磋商响应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的磋商活动。
2.定义
2.1“磋商组织人”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单位, (略) 瑞泽 (略)
2.2“采购人” (略) 响水生态环境局
2.3“磋商小组”系指依法组成的竞争性磋商专家组。
2.4“磋商响应供应商”系指响应本次磋商邀请,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或委托人。
3.合格的磋商响应供应商
见磋商公告。
4.磋商费用
4.1磋商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承担自己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磋商组织人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本次项目磋商代理费用按相关文件执行收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在报价时须考虑此费用支出。
4.2付款方式:报告经*方审核无误,验收合格后,*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约定的金额。
5.服务期限:2023年11月31日前完成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6. 磋商文件的构成
6.1. 磋商文件主要由下列部分组成: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三章项目需求
第四章合同
第五章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2.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项目描述等全部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响应,其风险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
7. 磋商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对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质疑或者澄清的潜在供应商,均须在磋商文件收到之日起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逾期递交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将不予收理)
7.2. 磋商组织人对做出澄清、解释的要求应及时答复,同时将应公开信息在公告栏进行公告,请各供应商自行查阅。磋商组织人公开发布的内容成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方具有约束力。
7.3. 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8.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语言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与磋商组织人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信函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磋商响应文件中度量单位
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国家标准单位。
10.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相关样式见附件)
磋商响应文件应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0.1.磋商响应文件封面(附件一);
10.2.磋商响应书(附件二);
10.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三);
10.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参加磋商的勿需此项,磋商时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附件四);
10.4.1提供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
10.5磋商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等扫描件件加盖公章;
10.6 初次报价表(附件五);
10.7第_____轮磋商报价表(本报价表请打印或复印不少3张,并预先加盖好单位公章,带到磋商现场填写。本报价书未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按废标处理)(附件六);
10.8 商务标
10.8.1证明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除已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其他所需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10.8.2企业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除已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其他所需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10.9技术标
10.9.1投入人员一览表(附件七);
10.9.2磋商响应方就技术服务方案等方面提供自己详细的方案(附件八);
10.9.3磋商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附件九);
10.9.4符合性承诺书(附件十);
10.9.5承诺书(附件十一)。
11.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1.1.凡是磋商文件中规定了磋商响应文本文件格式及章节顺序的,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及章节顺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没有规定的,供应商可自行编制。
11.2. 响应供应商必须使用电脑打印(A4幅面)制作磋商响应文件。
11.3.响应文本文件应设置目录和页码,并胶装成册。
12.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2.1. 响应供应商应准备正本1份和副本2份共3份响应文件,每份磋商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2.2.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需要签字盖章处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磋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2.3.除响应供应商对错误处作必要修改外,磋商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加行,若有修改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12.4.磋商小组对需要做出明确或者实质性承诺而响应供应商模糊、笼统表达的内容不予认定为已经做出明确或者实质性承诺。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1. 响应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信封密封,且在信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13.2.密封信封的正面均应注明“于2023年10月日上午9:30分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3.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磋商组织人对响应文件的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4.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磋商响应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
(2)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磋商响应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谈判响应方负责。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响水生态环境监测站会议室。
(5)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日上午9点30分。
15.磋商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磋商之日起60天。
六、竞争性磋商
16.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成员由磋商组织人依法组织成立,由技术、经济和采购人代表随机抽取组成,人数为3人或3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和经济的人数须不低于三分之二。磋商小组成员磋商前保密,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公告中予以公告。
磋商小组负责竞争性磋商工作,全面、充分地审阅研究响应文件,审查评议规划方案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的签署是否有效;对磋商文件是否作出实质性的响应,有无重大偏离;进行细致具体的磋商、直至确定入围投标人,出具磋商结论。
17.资格审查
17.1依据法规政策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公告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 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17.1.1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的。
17.1.2 要求提供原件扫描而未提供,或提供已经无效的。
17.1.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得。
17.1.4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17.1.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8.磋商程序
18.1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2023年10月日9:30分之前,磋商响应方提交磋商文件至指定会议室。
18.2 召开磋商会议。磋商组织人召集所有响应供应商,宣布有关纪律和磋商评审程序,按磋商响应文件递交顺序,开启并宣读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有关内容。
18.3 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磋商组织人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宣布磋商纪律和磋商要求。在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首先要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
18.4 供应商澄清或说明响应文件。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18.5 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磋商响应方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
?18.6 磋商小组变动采购需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18.7 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8.8供应商视情况退出磋商。已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18.9 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每轮报价书必须盖好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按废标处理。在采购需求不变的情况下,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自己上一轮报价(或磋商小组确定的其他价格)。
18.10 磋商小组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9.磋商评估办法
19.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仅对资质与符合评审标准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等三个方面进行评估和比较。
1)磋商小组会将对各响应人报价的完整性、数据的正确性逐一审核,若响应报价有明显遗漏,磋商小组将分析认定响应人是否为有效响应供应商。
2)响应的报价必须严格在满足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的前提下,合理报价。采购人拒绝恶意的低价竞争,响应人合理的低价将被重视,经磋商小组认定恶意低价竞标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3)磋商报价(取最后一轮有效报价中最低价为基准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分;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价格分(10分) | 进入详细评审的各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的最低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该项的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得分=(基准价/该供应商报价)×1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新 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盐财购【2020】7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本项目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10 |
综合检测能力 (47分) | 实验室面积6分:自有实验室且建筑面积、功能布局等进行评价(提供环境检测实验室平面布局图,并提供各组成部分面积清单):3000平方以上得6分 2000-3000平方得4分,低于2000平方得2分。 | 6 |
资质覆盖率10分: 供应商具有CMA检验机构资质,资质证书检测项目对照2023年下半年监督监测计划中委托部分的监测项目资质覆盖率,95%(不含)以上覆盖率,得10分;90%(不含)以上覆盖率,得6分;85%(不含)以上覆盖率,得2分;低于85%(含)不得分;不重复得分。 | 10 | |
仪器设备分9分:供应商具有气质联用仪、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废气超低排放采样设备、恒温恒湿称量设备,每具有一项得1分,全部具有得9分。 | 9 | |
供应商具有从事环境检测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中、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数量10分:每个中级得1分,最多为6分;每个高级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人员一览表,以及相应的职称资格证明和三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 10 | |
供应商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区县级(含)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的监督监测等类似任务,总合同额20万及以上的,每个业绩得4分,最高得12分。 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编入文件。 | 12 | |
服务方案 (43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次监测任务提供的技术实施方案合理性、科学性、全面性综合评定,特别是针对本次监测的时间和人员安排、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的安全措施和质量控制措施: 方案内容全面,无缺项漏项的得基本分30分,缺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方案内容严谨可行,时间、进度、质量、人员安排合理,切合实际,整体可操作性强的得13分,方案内容一般,可操性一般的得6分,方案内容未切合实际情况制定的得3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43 |
备注:
1、供应商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的相关各种资格、资质、证书、业绩合同等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该项不得分。
19.5.经磋商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9.6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投标人的评审方法。
19.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估、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9.8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符合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推荐2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0. 废标
20.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20.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特殊情况除外:符合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按文件执行)的;
20.1.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0.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0.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现场说明废标原因。
21.本次采购项目结束后,磋商组织人对磋商投标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一律不退还。
七、其他
22.质疑事项
2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请按规定提供所要求材料。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书面形式(原件)接收。
质疑联系人:张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响水县黄河路226-24号
邮箱地址:*@*q.com
22.2.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迟于相关规定时间提交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拒绝回答。
23.监督
23.1.监督单位:响水县财政局。
如本次采购活动中相关单位和人员存在违规行为,将由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下半年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环境监管,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我站对污染源部分项目开展委外监测工作。
一、监测范围
(略) 生态环境局《盐城2023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确定我县重点污染源45家。
二、监测项目
1、监督监测按照执行的排污许可证要求确定主要监测指标和排污许可证要求确定的其他主要监测指标(详情见附件),以及《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0〕335号)明确要求开展VOCs抽测的,同步开展监测。
2、安装有验收合格的自动监控设施的,利用监督监测结果与自动监控数据进行比对分析。
三、监测频次
对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源废气排口和废水排口下半年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
四、监测布点与采样
(一)废水:一类污染物的监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或专门处理此类污染物的设施排放口采样;其他污染物的监测,在总排口或厂区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
(二)废气:在主要废气排放设施布点监测。
对于所有的废水或废气监测点,在采样监测污染物浓度时,均须同步监测废水或废气流量。
监测质量保证
严格按照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 92-2002)、《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技术规范》(HJ/T 373-2007)的要求,对污染源监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监测工作应该在稳定的生产状况下进行,监测期间现场监测人员应记录企业的生产时间和工况负荷等参数。
应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监测分析方法标准执行。
监测数据报告
完成监督性监测及比对工作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监测报 (略) 响水生态环境监测站。
附件
2023年下半年响水县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外包项目及
自动监控设施比对
序号 | 企业名称 | 监测项目(水) | 监测项目(气) | 自动监控设施比对 |
1 | 绿邦膜污水处理(响水)有限公司 | 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总铁、总铬、总镍、总铜、总锌、氰化物、氟化物、石油类、六价铬 | 非*烷总烃 | 否 |
2 | 江苏龙 (略) | \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烷总烃、苯并[a]芘 | 否 |
3 | 江苏荣鑫伟 (略) | \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 | 否 |
4 | 响水东 (略) | \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否 |
5 | 盐城 (略) | \ | 氯化氢、硝酸雾 | 否 |
6 | (略) | \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是(气) |
7 | 国 (略) | \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 | 是(气) |
8 | 响水 (略) | 悬浮物、pH值、石油类、总铬、总镍、六价铬、氟化物、总铁、硫酸盐、五日生化需氧量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油雾 | 否 |
9 | 响水 (略) | \ | 非*烷总烃 | 否 |
10 | 响水县 (略) | \ | 颗粒物、非*烷总烃、*苯、二*苯 | 是(气) |
11 | (略) | 悬浮物、色度、五日生化需氧量、pH值、石油类 | \ | 是(水) |
12 | (略) | 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汞、总镉、总镍、总铜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是(水) |
13 | 江苏 (略) | 悬浮物、色度、五日生化需氧量、pH值、石油类 | \ | 是(水) |
14 | 响水 (略) | \ | \ | 是(水) |
15 | (略) | \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 | 是(气) |
16 | 响水县富 (略) | \ | \ | 是(水) |
17 | 响水县 (略) | \ | 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 否 |
18 | (略) 陈家港生活污水处理厂 | \ | \ | 是(水) |
19 | (略) | 苯、挥发酚、动植物油、石油类、悬浮物、苯胺类、色度、总有机碳、*苯、氯苯、可吸附有机卤化物、五日生化需氧量、pH值、全盐量、硝基苯类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二*基*酰胺(DMF)、*苯、*醇、*醛、正庚烷、*醇、氯苯、硝基苯类、二*苯、林格曼黑度、*酸*酯、苯胺类、氯苯类、*酮 | 是(水、气) |
20 | (略) | 悬浮物、pH值、全盐量 | 氯化氢、氯气 | 是(水) |
21 | 响水 (略) | 悬浮物、pH值、石油类、动植物油、阿特拉津、*苯、五日生化需氧量、1,2-二氯*烷、可吸附有机卤化物、苯胺类、色度、总氰化物、总有机碳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苯、1,2-二氯*烷、*醇、二氯*烷、二*苯、*酮、异*醇、二*基*酰胺(DMF) | 是(水、气) |
22 | 江苏森 (略) | \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 | 是(气) |
23 | 江苏 (略) | 氯苯、二氯*烷 | 挥发性有机物 | 是(水) |
24 | (略) (略) | 烷基汞 | \ | 是(水) |
25 | 响 (略) | pH、苯胺类、色度、硫化物、SS、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二氧化氯、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总锑 | \ | 是(水) |
26 | 响 (略) | pH、苯胺类、色度、硫化物、SS、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 | 是(水) |
27 | 响水 (略) | pH、苯胺类、色度、硫化物、SS、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全盐量 | \ | 是(水) |
28 | 响 (略) | pH、苯胺类、色度、硫化物、SS、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全盐量 | \ | 是(水) |
29 | 响水经济开发区 (略) | 总锑、可吸附有机卤化物、二氧化氯 | \ | 是(水) |
30 | (略) | SS、色度、苯胺类、PH、硫化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总锑、动植物油 | \ | 是(水) |
31 | (略) | pH、色度、悬浮物、苯胺类、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全盐量 | \ | 是(水) |
32 | 响水华夏 (略) | \ | VOCs | 否 |
33 | 江 (略) | 悬浮物、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粪大肠菌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余氯 | 氨气、臭气浓度、硫化氢 | 是(水) |
34 | (略) | \ | 非*烷总烃 | 否 |
35 | (略) | \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 | 是(气) |
36 | (略) | \ | 颗粒物、*苯、二*苯、非*烷总烃 | 否 |
37 | 响水 (略) | \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非*烷总烃、二*苯 | 是(气) |
38 | 上海电气响 (略) | \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 | 是(气) |
39 | (略) -平湖猪场 | \ | \ | 是(水) |
40 | 响水县大有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 \ | \ | 是(水) |
41 | 响水县黄圩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 \ | \ | 是(水) |
42 | 响水县南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 \ | \ | 是(水) |
43 | 响水县双港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 \ | \ | 是(水) |
44 | 响水县小尖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 \ | \ | 是(水) |
45 | 响水县运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 \ | \ | 是(水) |
第四部分 主要合同条款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补充,但补充内容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以及通用条款,不得作实质性修改。
政府采购合同(服务)
项目名称:
编号:
*方(采购人/买方): *方(供应商/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按照本项目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1、合同标的
*方根据*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
服务内容等要求详见招投标文件。
2、合同总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元)。
2.2 本合同总金额包括*方提供的服务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2.3 在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
2.4 本合同总金额还包含*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2.5 本合同签订后:*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增加的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方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与*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除上述情况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3.1*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方事先书面同意,*方不得将由*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3.3 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响应文件; (2)投标报价文件;
(3)项目组人员表 (4)商务条款响应;
(5)服务承诺; (6)中标通知书;
(7)**双方补充协议; (8)*方投标时提供的响应文件。
4、知识产权保证
*方保证*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方负全部责任。
5、产权保证
*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
6、转包或分包
6.1 本合同禁止转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方直接提供的,不得转让他人提供。
6.2 经*方同意,*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是分包方式履行的,*方应就采购项目向*方负全责。
7、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
7.1 交付期:_________
7.2 交付方式:_________
7.3 交付地点:_________
8、货款支付
8.1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8.2 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方支付,付款前*方向*方开具发票。
8.3 付款方式:报告经*方审核无误,验收合格后,*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约定的金额。
9、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方负担。
10、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0.1 *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0.2*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如因*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方承担。
11、交付和验收
11.1*方提交工作成果的形式:出具环评报告书及相关附图附件;
11.2. 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
11.3. 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由环保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查;
11.4. 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由环保主管部门确定。
12、违约责任
12.1 *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服务项目的,*方应按未付服务项目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方支付违约金。
12.2 *方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方支付违约金。
12.3*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方支付违约金,*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
12.4*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方解除合同的,*方应向*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2.5 *方所交的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方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方逾期交付处理;*方拒绝更换的,*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12.6合同生效后,发现*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赔偿金。
13、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3.1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方书面另行要求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4、争议解决
14.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方所在地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略) 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14.2若**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
15、合同其它
15.1 *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15.2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5.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5.4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方、*方、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方: *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注:本章为合同参考文本,具体的内容于成交后签订合同之前确定。
年? 月? 日
第五章附件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一
响水县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磋商响应文件
(正、副本)
项目名称:2023年下半年响水县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
项目编号:YCRZ-ZXCG-*
磋商响应供应商(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二
竞争性磋商响应书
(略) 响水生态环境局:
(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YCRZ-ZXCG-* 名称:2023年下半年响水县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进行磋商报价,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希望以优惠的价格和优质的服务成交。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及副本共3份,我方承诺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并完全理解磋商文件及全部附件的内容。
2.我方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3.磋商后如果成交,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提供与成交相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若贵方发现磋商提供虚假资料,同意贵方取消磋商及成交资格。
4.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成交结果,并承担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我方理解并同意贵方有权对未成交投标人不做任何解释。
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略) 响水生态环境局:
同志,性别,年龄,职务,联系电话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略) 响水生态环境局:
(磋商响应供应商全称)法人代表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2023年下半年响水县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编号:YCRZ-ZXCG-*)磋商活动,全权处理磋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响应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项目名称:2023年下半年响水县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
初次报价表
磋商响应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编号:YCRZ-ZXCG-*
初次报价: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范围:报价包括完成该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税费、代理费用等一切费用。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响应供应商(盖 章) :
二〇二三年 月 日
附件六
第_____轮磋商报价表
项目名称:2023年下半年响水县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
采购编号:YCRZ-ZXCG-*
报价 :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响应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报价表在磋商时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填写,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按废标处理。
附件七
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拟承担2023年下半年响水县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人员情况
序号 | 岗 位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资格证书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栏目不足可以续表。
附件八
2023年下半年响水县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实施方案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要求,格式由投标人自定须加盖公章)
附件九
磋商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
附件十
符合性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此承诺,如有虚假,贵方可取消我方磋商或中标资格。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十一
响水县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 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本单位无涉及政府采购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本单位及相关负责人无因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不良记录;
(三)严格 (略) 、市、县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自觉维护政府采购交易的良好秩序,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
(五)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失信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2023年下半年重点排污单位委外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 YCRZ-ZXCG-*
采购单位: (略) 响水生态环境局(盖章)
代理公司: (略) 瑞泽 (略) (盖章)
日 期:2023年10月10日
总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需求
第四章 主要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附件
第一章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下半年响水县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应在代理机构: (略) 瑞泽 (略) 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响水生态环境局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相关规定, (略) 瑞泽 (略) 对“2023年下半年重点排污单位委外监测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1、采购编号:YCRZ-ZXCG-*
2、项目名称:2023年下半年重点排污单位委外监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29万元
5、最高限价:27.5万元
6、采购需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下半年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环境监管,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拟开展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达到质量评定验收检测标准。
7、服务期限:2023年11月31日前完成。
8、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时提供符合性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3.1、中国境内注册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投供证照编入文件)
3.2、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开标的,必须出具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附本单位近1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开标的,只须提供身份证明。
3.3、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应是通过了国家计量认证(CMA)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投标 (略) 有相关的实验场地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提供相应证明编入文件)
3.4、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应在“ (略) 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http://**)登记、公开检测能力。(提供官网截图)
3.5、 (略) 、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中存在较大问题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 (略) 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环境类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方式:
1、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2、方式:邮寄、电子邮件自选,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联系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响水县黄河路226-24号。
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略) 响水生态环境监测站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0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响水生态环境监测站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付款方式:报告经*方审核无误,验收合格后,*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约定的金额。
2、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单位信息
名 称: (略) 响水生态环境局
地??址:响水县双园路391号
联 系 人:刘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瑞泽 (略)
地??址:响水县黄河路26-24号
联 系 人:宋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笑
电?? 话:*??
(略) 响水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第二章 磋商响应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的磋商活动。
2.定义
2.1“磋商组织人”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单位, (略) 瑞泽 (略)
2.2“采购人” (略) 响水生态环境局
2.3“磋商小组”系指依法组成的竞争性磋商专家组。
2.4“磋商响应供应商”系指响应本次磋商邀请,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或委托人。
3.合格的磋商响应供应商
见磋商公告。
4.磋商费用
4.1磋商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承担自己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磋商组织人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本次项目磋商代理费用按相关文件执行收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在报价时须考虑此费用支出。
4.2付款方式:报告经*方审核无误,验收合格后,*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约定的金额。
5.服务期限:2023年11月31日前完成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6. 磋商文件的构成
6.1. 磋商文件主要由下列部分组成: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三章项目需求
第四章合同
第五章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2.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项目描述等全部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响应,其风险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
7. 磋商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对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质疑或者澄清的潜在供应商,均须在磋商文件收到之日起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逾期递交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将不予收理)
7.2. 磋商组织人对做出澄清、解释的要求应及时答复,同时将应公开信息在公告栏进行公告,请各供应商自行查阅。磋商组织人公开发布的内容成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方具有约束力。
7.3. 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8.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语言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与磋商组织人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信函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磋商响应文件中度量单位
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国家标准单位。
10.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相关样式见附件)
磋商响应文件应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0.1.磋商响应文件封面(附件一);
10.2.磋商响应书(附件二);
10.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三);
10.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参加磋商的勿需此项,磋商时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附件四);
10.4.1提供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
10.5磋商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等扫描件件加盖公章;
10.6 初次报价表(附件五);
10.7第_____轮磋商报价表(本报价表请打印或复印不少3张,并预先加盖好单位公章,带到磋商现场填写。本报价书未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按废标处理)(附件六);
10.8 商务标
10.8.1证明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除已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其他所需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10.8.2企业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除已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其他所需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10.9技术标
10.9.1投入人员一览表(附件七);
10.9.2磋商响应方就技术服务方案等方面提供自己详细的方案(附件八);
10.9.3磋商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附件九);
10.9.4符合性承诺书(附件十);
10.9.5承诺书(附件十一)。
11.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1.1.凡是磋商文件中规定了磋商响应文本文件格式及章节顺序的,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及章节顺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没有规定的,供应商可自行编制。
11.2. 响应供应商必须使用电脑打印(A4幅面)制作磋商响应文件。
11.3.响应文本文件应设置目录和页码,并胶装成册。
12.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2.1. 响应供应商应准备正本1份和副本2份共3份响应文件,每份磋商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2.2.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需要签字盖章处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磋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2.3.除响应供应商对错误处作必要修改外,磋商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加行,若有修改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12.4.磋商小组对需要做出明确或者实质性承诺而响应供应商模糊、笼统表达的内容不予认定为已经做出明确或者实质性承诺。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1. 响应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信封密封,且在信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13.2.密封信封的正面均应注明“于2023年10月日上午9:30分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3.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磋商组织人对响应文件的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4.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磋商响应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
(2)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磋商响应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谈判响应方负责。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响水生态环境监测站会议室。
(5)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日上午9点30分。
15.磋商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磋商之日起60天。
六、竞争性磋商
16.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成员由磋商组织人依法组织成立,由技术、经济和采购人代表随机抽取组成,人数为3人或3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和经济的人数须不低于三分之二。磋商小组成员磋商前保密,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公告中予以公告。
磋商小组负责竞争性磋商工作,全面、充分地审阅研究响应文件,审查评议规划方案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的签署是否有效;对磋商文件是否作出实质性的响应,有无重大偏离;进行细致具体的磋商、直至确定入围投标人,出具磋商结论。
17.资格审查
17.1依据法规政策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公告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 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17.1.1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的。
17.1.2 要求提供原件扫描而未提供,或提供已经无效的。
17.1.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得。
17.1.4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17.1.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8.磋商程序
18.1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2023年10月日9:30分之前,磋商响应方提交磋商文件至指定会议室。
18.2 召开磋商会议。磋商组织人召集所有响应供应商,宣布有关纪律和磋商评审程序,按磋商响应文件递交顺序,开启并宣读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有关内容。
18.3 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磋商组织人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宣布磋商纪律和磋商要求。在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首先要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
18.4 供应商澄清或说明响应文件。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18.5 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磋商响应方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
?18.6 磋商小组变动采购需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18.7 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8.8供应商视情况退出磋商。已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18.9 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每轮报价书必须盖好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按废标处理。在采购需求不变的情况下,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自己上一轮报价(或磋商小组确定的其他价格)。
18.10 磋商小组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9.磋商评估办法
19.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仅对资质与符合评审标准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等三个方面进行评估和比较。
1)磋商小组会将对各响应人报价的完整性、数据的正确性逐一审核,若响应报价有明显遗漏,磋商小组将分析认定响应人是否为有效响应供应商。
2)响应的报价必须严格在满足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的前提下,合理报价。采购人拒绝恶意的低价竞争,响应人合理的低价将被重视,经磋商小组认定恶意低价竞标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3)磋商报价(取最后一轮有效报价中最低价为基准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分;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价格分(10分) | 进入详细评审的各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的最低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该项的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得分=(基准价/该供应商报价)×1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新 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盐财购【2020】7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本项目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10 |
综合检测能力 (47分) | 实验室面积6分:自有实验室且建筑面积、功能布局等进行评价(提供环境检测实验室平面布局图,并提供各组成部分面积清单):3000平方以上得6分 2000-3000平方得4分,低于2000平方得2分。 | 6 |
资质覆盖率10分: 供应商具有CMA检验机构资质,资质证书检测项目对照2023年下半年监督监测计划中委托部分的监测项目资质覆盖率,95%(不含)以上覆盖率,得10分;90%(不含)以上覆盖率,得6分;85%(不含)以上覆盖率,得2分;低于85%(含)不得分;不重复得分。 | 10 | |
仪器设备分9分:供应商具有气质联用仪、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废气超低排放采样设备、恒温恒湿称量设备,每具有一项得1分,全部具有得9分。 | 9 | |
供应商具有从事环境检测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中、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数量10分:每个中级得1分,最多为6分;每个高级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人员一览表,以及相应的职称资格证明和三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 10 | |
供应商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区县级(含)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的监督监测等类似任务,总合同额20万及以上的,每个业绩得4分,最高得12分。 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编入文件。 | 12 | |
服务方案 (43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次监测任务提供的技术实施方案合理性、科学性、全面性综合评定,特别是针对本次监测的时间和人员安排、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的安全措施和质量控制措施: 方案内容全面,无缺项漏项的得基本分30分,缺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方案内容严谨可行,时间、进度、质量、人员安排合理,切合实际,整体可操作性强的得13分,方案内容一般,可操性一般的得6分,方案内容未切合实际情况制定的得3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43 |
备注:
1、供应商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的相关各种资格、资质、证书、业绩合同等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该项不得分。
19.5.经磋商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9.6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投标人的评审方法。
19.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估、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9.8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符合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推荐2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0. 废标
20.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20.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特殊情况除外:符合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按文件执行)的;
20.1.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0.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0.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现场说明废标原因。
21.本次采购项目结束后,磋商组织人对磋商投标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一律不退还。
七、其他
22.质疑事项
2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请按规定提供所要求材料。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书面形式(原件)接收。
质疑联系人:张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响水县黄河路226-24号
邮箱地址:*@*q.com
22.2.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迟于相关规定时间提交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拒绝回答。
23.监督
23.1.监督单位:响水县财政局。
如本次采购活动中相关单位和人员存在违规行为,将由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下半年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环境监管,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我站对污染源部分项目开展委外监测工作。
一、监测范围
(略) 生态环境局《盐城2023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确定我县重点污染源45家。
二、监测项目
1、监督监测按照执行的排污许可证要求确定主要监测指标和排污许可证要求确定的其他主要监测指标(详情见附件),以及《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0〕335号)明确要求开展VOCs抽测的,同步开展监测。
2、安装有验收合格的自动监控设施的,利用监督监测结果与自动监控数据进行比对分析。
三、监测频次
对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源废气排口和废水排口下半年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
四、监测布点与采样
(一)废水:一类污染物的监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或专门处理此类污染物的设施排放口采样;其他污染物的监测,在总排口或厂区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
(二)废气:在主要废气排放设施布点监测。
对于所有的废水或废气监测点,在采样监测污染物浓度时,均须同步监测废水或废气流量。
监测质量保证
严格按照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 92-2002)、《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技术规范》(HJ/T 373-2007)的要求,对污染源监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监测工作应该在稳定的生产状况下进行,监测期间现场监测人员应记录企业的生产时间和工况负荷等参数。
应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监测分析方法标准执行。
监测数据报告
完成监督性监测及比对工作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监测报 (略) 响水生态环境监测站。
附件
2023年下半年响水县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外包项目及
自动监控设施比对
序号 | 企业名称 | 监测项目(水) | 监测项目(气) | 自动监控设施比对 |
1 | 绿邦膜污水处理(响水)有限公司 | 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总铁、总铬、总镍、总铜、总锌、氰化物、氟化物、石油类、六价铬 | 非*烷总烃 | 否 |
2 | 江苏龙 (略) | \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烷总烃、苯并[a]芘 | 否 |
3 | 江苏荣鑫伟 (略) | \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 | 否 |
4 | 响水东 (略) | \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否 |
5 | 盐城 (略) | \ | 氯化氢、硝酸雾 | 否 |
6 | (略) | \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是(气) |
7 | 国 (略) | \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 | 是(气) |
8 | 响水 (略) | 悬浮物、pH值、石油类、总铬、总镍、六价铬、氟化物、总铁、硫酸盐、五日生化需氧量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油雾 | 否 |
9 | 响水 (略) | \ | 非*烷总烃 | 否 |
10 | 响水县 (略) | \ | 颗粒物、非*烷总烃、*苯、二*苯 | 是(气) |
11 | (略) | 悬浮物、色度、五日生化需氧量、pH值、石油类 | \ | 是(水) |
12 | (略) | 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汞、总镉、总镍、总铜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是(水) |
13 | 江苏 (略) | 悬浮物、色度、五日生化需氧量、pH值、石油类 | \ | 是(水) |
14 | 响水 (略) | \ | \ | 是(水) |
15 | (略) | \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 | 是(气) |
16 | 响水县富 (略) | \ | \ | 是(水) |
17 | 响水县 (略) | \ | 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 否 |
18 | (略) 陈家港生活污水处理厂 | \ | \ | 是(水) |
19 | (略) | 苯、挥发酚、动植物油、石油类、悬浮物、苯胺类、色度、总有机碳、*苯、氯苯、可吸附有机卤化物、五日生化需氧量、pH值、全盐量、硝基苯类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二*基*酰胺(DMF)、*苯、*醇、*醛、正庚烷、*醇、氯苯、硝基苯类、二*苯、林格曼黑度、*酸*酯、苯胺类、氯苯类、*酮 | 是(水、气) |
20 | (略) | 悬浮物、pH值、全盐量 | 氯化氢、氯气 | 是(水) |
21 | 响水 (略) | 悬浮物、pH值、石油类、动植物油、阿特拉津、*苯、五日生化需氧量、1,2-二氯*烷、可吸附有机卤化物、苯胺类、色度、总氰化物、总有机碳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苯、1,2-二氯*烷、*醇、二氯*烷、二*苯、*酮、异*醇、二*基*酰胺(DMF) | 是(水、气) |
22 | 江苏森 (略) | \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 | 是(气) |
23 | 江苏 (略) | 氯苯、二氯*烷 | 挥发性有机物 | 是(水) |
24 | (略) (略) | 烷基汞 | \ | 是(水) |
25 | 响 (略) | pH、苯胺类、色度、硫化物、SS、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二氧化氯、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总锑 | \ | 是(水) |
26 | 响 (略) | pH、苯胺类、色度、硫化物、SS、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 | 是(水) |
27 | 响水 (略) | pH、苯胺类、色度、硫化物、SS、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全盐量 | \ | 是(水) |
28 | 响 (略) | pH、苯胺类、色度、硫化物、SS、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全盐量 | \ | 是(水) |
29 | 响水经济开发区 (略) | 总锑、可吸附有机卤化物、二氧化氯 | \ | 是(水) |
30 | (略) | SS、色度、苯胺类、PH、硫化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总锑、动植物油 | \ | 是(水) |
31 | (略) | pH、色度、悬浮物、苯胺类、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全盐量 | \ | 是(水) |
32 | 响水华夏 (略) | \ | VOCs | 否 |
33 | 江 (略) | 悬浮物、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粪大肠菌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余氯 | 氨气、臭气浓度、硫化氢 | 是(水) |
34 | (略) | \ | 非*烷总烃 | 否 |
35 | (略) | \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 | 是(气) |
36 | (略) | \ | 颗粒物、*苯、二*苯、非*烷总烃 | 否 |
37 | 响水 (略) | \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非*烷总烃、二*苯 | 是(气) |
38 | 上海电气响 (略) | \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 | 是(气) |
39 | (略) -平湖猪场 | \ | \ | 是(水) |
40 | 响水县大有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 \ | \ | 是(水) |
41 | 响水县黄圩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 \ | \ | 是(水) |
42 | 响水县南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 \ | \ | 是(水) |
43 | 响水县双港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 \ | \ | 是(水) |
44 | 响水县小尖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 \ | \ | 是(水) |
45 | 响水县运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 \ | \ | 是(水) |
第四部分 主要合同条款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补充,但补充内容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以及通用条款,不得作实质性修改。
政府采购合同(服务)
项目名称:
编号:
*方(采购人/买方): *方(供应商/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按照本项目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1、合同标的
*方根据*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
服务内容等要求详见招投标文件。
2、合同总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元)。
2.2 本合同总金额包括*方提供的服务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2.3 在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
2.4 本合同总金额还包含*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2.5 本合同签订后:*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增加的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方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与*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除上述情况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3.1*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方事先书面同意,*方不得将由*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3.3 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响应文件; (2)投标报价文件;
(3)项目组人员表 (4)商务条款响应;
(5)服务承诺; (6)中标通知书;
(7)**双方补充协议; (8)*方投标时提供的响应文件。
4、知识产权保证
*方保证*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方负全部责任。
5、产权保证
*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
6、转包或分包
6.1 本合同禁止转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方直接提供的,不得转让他人提供。
6.2 经*方同意,*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是分包方式履行的,*方应就采购项目向*方负全责。
7、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
7.1 交付期:_________
7.2 交付方式:_________
7.3 交付地点:_________
8、货款支付
8.1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8.2 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方支付,付款前*方向*方开具发票。
8.3 付款方式:报告经*方审核无误,验收合格后,*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约定的金额。
9、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方负担。
10、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0.1 *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0.2*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如因*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方承担。
11、交付和验收
11.1*方提交工作成果的形式:出具环评报告书及相关附图附件;
11.2. 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
11.3. 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由环保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查;
11.4. 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由环保主管部门确定。
12、违约责任
12.1 *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服务项目的,*方应按未付服务项目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方支付违约金。
12.2 *方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方支付违约金。
12.3*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方支付违约金,*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
12.4*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方解除合同的,*方应向*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2.5 *方所交的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方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方逾期交付处理;*方拒绝更换的,*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12.6合同生效后,发现*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赔偿金。
13、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3.1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方书面另行要求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4、争议解决
14.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方所在地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略) 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14.2若**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
15、合同其它
15.1 *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15.2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5.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5.4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方、*方、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方: *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注:本章为合同参考文本,具体的内容于成交后签订合同之前确定。
年? 月? 日
第五章附件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一
响水县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磋商响应文件
(正、副本)
项目名称:2023年下半年响水县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
项目编号:YCRZ-ZXCG-*
磋商响应供应商(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二
竞争性磋商响应书
(略) 响水生态环境局:
(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YCRZ-ZXCG-* 名称:2023年下半年响水县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进行磋商报价,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希望以优惠的价格和优质的服务成交。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及副本共3份,我方承诺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并完全理解磋商文件及全部附件的内容。
2.我方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3.磋商后如果成交,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提供与成交相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若贵方发现磋商提供虚假资料,同意贵方取消磋商及成交资格。
4.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成交结果,并承担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我方理解并同意贵方有权对未成交投标人不做任何解释。
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略) 响水生态环境局:
同志,性别,年龄,职务,联系电话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略) 响水生态环境局:
(磋商响应供应商全称)法人代表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2023年下半年响水县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编号:YCRZ-ZXCG-*)磋商活动,全权处理磋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响应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项目名称:2023年下半年响水县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
初次报价表
磋商响应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编号:YCRZ-ZXCG-*
初次报价: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范围:报价包括完成该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税费、代理费用等一切费用。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响应供应商(盖 章) :
二〇二三年 月 日
附件六
第_____轮磋商报价表
项目名称:2023年下半年响水县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
采购编号:YCRZ-ZXCG-*
报价 :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响应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报价表在磋商时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填写,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按废标处理。
附件七
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拟承担2023年下半年响水县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人员情况
序号 | 岗 位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资格证书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栏目不足可以续表。
附件八
2023年下半年响水县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实施方案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要求,格式由投标人自定须加盖公章)
附件九
磋商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
附件十
符合性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此承诺,如有虚假,贵方可取消我方磋商或中标资格。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十一
响水县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 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本单位无涉及政府采购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本单位及相关负责人无因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不良记录;
(三)严格 (略) 、市、县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自觉维护政府采购交易的良好秩序,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
(五)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失信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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