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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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促进全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再就业,推进就业工作全面发展,经县政府同意,计划面向全县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 (略) 人社厅、 (略) 财政厅、 (略) 扶贫办关于印发《 (略) 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 (略) 财政厅、 (略) 人社厅关于印发《 (略)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审〔2018〕10号)、 (略) 人社厅关于印发《 (略) 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保发〔2010〕73号)文件规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以岗聘任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100人,报考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一类岗位:

(一)各社区。创城工作便民服务岗位8人。

(二)乡镇劳动保障机构。便民服务岗位4人(国富镇、新生乡、长春镇、兴农镇各1人)。

(三)社区劳动保障机构。便民服务岗位3人(育新、星火、东方红各1人)。

(四)拜泉县便民热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岗位3人。

(五)拜泉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岗位4人。

(六)拜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便民服务岗位2人。

(七)拜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便民服务岗位6人。

(八)拜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便民服务岗位2人。

(九)拜泉县交通运输局。便民服务岗位3人。

二类岗位:

(十)拜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岗位4人。

(十一)拜泉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便民服务岗位4人。

(十二)拜泉县经济合作促进局。便民服务岗4人。

(十三)黑龙江仙洞山梅花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公共设施维护岗位4人。

(十四)拜泉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岗位4人。

(十五)拜泉县民政局。托老托幼助残岗位3人。

(十六)拜泉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便民服务岗位3人。

(十七)拜泉县畜牧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岗位4人。

(十八)拜泉县农业农村局。便民服务岗位3人。

(十九)拜泉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便民服务岗位3人。

(二十)拜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岗位2人。

(二十一)拜泉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便民服务岗位2人。

三类岗位:

(二十二)拜泉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便民服务岗位4人。

(二十三)拜泉县残疾人联合会。公共设施维护岗位5人。

(二十四)拜泉镇各社区。公共设施维护岗位16人。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申请报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具有齐齐哈尔地区户籍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以下失业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在申请认定之日起,女性年满40周岁(含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但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是指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

(3)残疾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证明的失业人员。

(4) (略)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明的失业人员。

(5)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连续失业满1年以上且在失业期间无用工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人员。

(6)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是指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按城镇人口安置的人员。

(7)曾荣获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的失业人员。

(8)军人配偶失业人员。

(9)烈属失业人员。

(10)单亲家庭抚养未成年子女失业人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抚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的失业人员。

(11)刑满释放的“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人员)。

(12)脱贫人口。

(13)农村低收入人口。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热爱所申报岗位的工作,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具备公益性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公益性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过犯罪记录的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有单位参保记录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3.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的。

4.已参加过公益性岗位的。

5.法律规定其他不适合此项工作的情形。

(三)其他要求

1、一类岗位要求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以后出生),会熟练使用电脑常用办公软件。拜泉县便民热线服务中心岗位需要值夜班,适合男性工作。

2、二类岗位要求初中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以后出生),会使用电脑常用办公软件。另外,拜泉县畜牧服务中心由于工作需要常年下乡,适合男性工作。

3、三类岗位要求初中以上学历,男性年龄57周岁以下(1966年9月以后出生),女性年龄47周岁以下(1976年9月以后出生)。拜泉县残疾人联合会招聘残疾就业困难人员,拜泉镇各社区公共设施维护岗位招聘女性不超过8人。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拜泉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申请报名

采取现场申请的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5日。(周六、周日休息)

2.报名地点:拜泉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拜泉镇南八东二往南走50米路西)。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到拜泉县政府网站下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一式2份。还需携带本公告三(一)中规定的13种失业人员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一式2份。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2张。

(4)非拜泉县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地乡镇(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只限申报一个岗位。

(2)对报名资格进行全程审核,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

(3)《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如因特殊情况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人员本人填写,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

拜泉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在审查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实行面谈考试,评委由县纪委、县就业中心和用人单位联合组成,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拟聘用人选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聘用,出现并列人选,以学历高者优先聘用,出现岗位人选不足的,视情况予以调剂。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参加人社局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面谈考试和体检,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在拜泉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与所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用人单位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每月1450元(含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七、注意事项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政策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咨询电话:0452-*。

(二)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各环节信息都将在拜泉县政府网站上公布期间,国家、省、市出台新的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未尽事宜,另行研究通知。

附件:1.拜泉县2023年度公开公益性岗位计划

2.拜泉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拜泉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18日


为促进全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再就业,推进就业工作全面发展,经县政府同意,计划面向全县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 (略) 人社厅、 (略) 财政厅、 (略) 扶贫办关于印发《 (略) 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 (略) 财政厅、 (略) 人社厅关于印发《 (略)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审〔2018〕10号)、 (略) 人社厅关于印发《 (略) 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保发〔2010〕73号)文件规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以岗聘任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100人,报考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一类岗位:

(一)各社区。创城工作便民服务岗位8人。

(二)乡镇劳动保障机构。便民服务岗位4人(国富镇、新生乡、长春镇、兴农镇各1人)。

(三)社区劳动保障机构。便民服务岗位3人(育新、星火、东方红各1人)。

(四)拜泉县便民热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岗位3人。

(五)拜泉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岗位4人。

(六)拜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便民服务岗位2人。

(七)拜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便民服务岗位6人。

(八)拜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便民服务岗位2人。

(九)拜泉县交通运输局。便民服务岗位3人。

二类岗位:

(十)拜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岗位4人。

(十一)拜泉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便民服务岗位4人。

(十二)拜泉县经济合作促进局。便民服务岗4人。

(十三)黑龙江仙洞山梅花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公共设施维护岗位4人。

(十四)拜泉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岗位4人。

(十五)拜泉县民政局。托老托幼助残岗位3人。

(十六)拜泉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便民服务岗位3人。

(十七)拜泉县畜牧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岗位4人。

(十八)拜泉县农业农村局。便民服务岗位3人。

(十九)拜泉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便民服务岗位3人。

(二十)拜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岗位2人。

(二十一)拜泉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便民服务岗位2人。

三类岗位:

(二十二)拜泉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便民服务岗位4人。

(二十三)拜泉县残疾人联合会。公共设施维护岗位5人。

(二十四)拜泉镇各社区。公共设施维护岗位16人。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申请报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具有齐齐哈尔地区户籍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以下失业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在申请认定之日起,女性年满40周岁(含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但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是指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

(3)残疾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证明的失业人员。

(4) (略)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明的失业人员。

(5)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连续失业满1年以上且在失业期间无用工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人员。

(6)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是指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按城镇人口安置的人员。

(7)曾荣获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的失业人员。

(8)军人配偶失业人员。

(9)烈属失业人员。

(10)单亲家庭抚养未成年子女失业人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抚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的失业人员。

(11)刑满释放的“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人员)。

(12)脱贫人口。

(13)农村低收入人口。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热爱所申报岗位的工作,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具备公益性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公益性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过犯罪记录的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有单位参保记录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3.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的。

4.已参加过公益性岗位的。

5.法律规定其他不适合此项工作的情形。

(三)其他要求

1、一类岗位要求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以后出生),会熟练使用电脑常用办公软件。拜泉县便民热线服务中心岗位需要值夜班,适合男性工作。

2、二类岗位要求初中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以后出生),会使用电脑常用办公软件。另外,拜泉县畜牧服务中心由于工作需要常年下乡,适合男性工作。

3、三类岗位要求初中以上学历,男性年龄57周岁以下(1966年9月以后出生),女性年龄47周岁以下(1976年9月以后出生)。拜泉县残疾人联合会招聘残疾就业困难人员,拜泉镇各社区公共设施维护岗位招聘女性不超过8人。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拜泉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申请报名

采取现场申请的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5日。(周六、周日休息)

2.报名地点:拜泉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拜泉镇南八东二往南走50米路西)。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到拜泉县政府网站下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一式2份。还需携带本公告三(一)中规定的13种失业人员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一式2份。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2张。

(4)非拜泉县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地乡镇(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只限申报一个岗位。

(2)对报名资格进行全程审核,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

(3)《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如因特殊情况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人员本人填写,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

拜泉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在审查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实行面谈考试,评委由县纪委、县就业中心和用人单位联合组成,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拟聘用人选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聘用,出现并列人选,以学历高者优先聘用,出现岗位人选不足的,视情况予以调剂。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参加人社局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面谈考试和体检,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在拜泉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与所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用人单位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每月1450元(含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七、注意事项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政策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咨询电话:0452-*。

(二)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各环节信息都将在拜泉县政府网站上公布期间,国家、省、市出台新的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未尽事宜,另行研究通知。

附件:1.拜泉县2023年度公开公益性岗位计划

2.拜泉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拜泉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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