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基多元醇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安徽淮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基多元醇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10万吨生物基多元醇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联系电话:0552-*
地址: (略) 蚌山区胜利路1166号
项目名称 | 年产10万吨生物基多元醇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固镇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四路西、连徐路北 |
建设单位 | 安徽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赁丰原油脂厂的车间及办公楼,生产车间总占地面积1437 m2,办公用房占地1522 m2,并在生产车间北侧新建储存场所占地1472 m2,同时增设相关环保设备;依托丰原油脂厂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消防水池,并配套给排水、供电、道路、围墙等基础设施;本项目总投资37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0万元,占总投资的2.12%;占地面积:18333.33m2;项目建成后可形成一条年产10万吨生物基多元醇的生产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聚合反应废气、真空泵尾气、灌装废气及罐区废气,聚合反应废气、真空泵尾气及罐区废气通过废气管道收集,灌装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三级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经以上方式处理后的工艺废气中非*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非*烷总烃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实施后,废水主要来源: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排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真空泵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排污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真空泵排水一起经丰原集团2号污水处理站“调节池+两级厌氧塔(IC厌氧反应器)+高塔好氧反应器(HTO)+二沉池+化学混凝反应+调节pH”处理达到《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表2及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接管标准后,接管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处理规模尾水经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固镇经济开发区中水厂,处理后中水作为工 (略) 杂用水回用。 3、噪声 本项目产噪设备主要为风机、循环泵、压缩机。在满足工艺生产条件前提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各种泵类等设置单独基础,并加设减振垫,以防止振动产生噪声。由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运营期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铁桶,年产生量大约为7.5t/a,作为危废处置,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10.05t/a,厂区设置垃圾桶,收集后由社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产生量为102.214t/a,作为危废处置,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拖把产生量为0.02t/a,作为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量为24.78t/a,由丰原集团2号污水处理站委托处置。 综上可知,项目采取的固废处理、处置措施是可行的。但固体废物在厂内暂时存放期间应加强管理,堆放场地应有防渗、防流失措施。在清运过程中,应做好密闭措施,防止固废散发出臭味或抛洒遗漏而导致污染扩散,对沿途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固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221-*-04-01-*。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10万吨生物基多元醇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联系电话:0552-*
地址: (略) 蚌山区胜利路1166号
项目名称 | 年产10万吨生物基多元醇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固镇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四路西、连徐路北 |
建设单位 | 安徽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赁丰原油脂厂的车间及办公楼,生产车间总占地面积1437 m2,办公用房占地1522 m2,并在生产车间北侧新建储存场所占地1472 m2,同时增设相关环保设备;依托丰原油脂厂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消防水池,并配套给排水、供电、道路、围墙等基础设施;本项目总投资37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0万元,占总投资的2.12%;占地面积:18333.33m2;项目建成后可形成一条年产10万吨生物基多元醇的生产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聚合反应废气、真空泵尾气、灌装废气及罐区废气,聚合反应废气、真空泵尾气及罐区废气通过废气管道收集,灌装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三级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经以上方式处理后的工艺废气中非*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非*烷总烃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实施后,废水主要来源: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排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真空泵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排污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真空泵排水一起经丰原集团2号污水处理站“调节池+两级厌氧塔(IC厌氧反应器)+高塔好氧反应器(HTO)+二沉池+化学混凝反应+调节pH”处理达到《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表2及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接管标准后,接管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处理规模尾水经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固镇经济开发区中水厂,处理后中水作为工 (略) 杂用水回用。 3、噪声 本项目产噪设备主要为风机、循环泵、压缩机。在满足工艺生产条件前提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各种泵类等设置单独基础,并加设减振垫,以防止振动产生噪声。由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运营期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铁桶,年产生量大约为7.5t/a,作为危废处置,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10.05t/a,厂区设置垃圾桶,收集后由社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产生量为102.214t/a,作为危废处置,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拖把产生量为0.02t/a,作为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量为24.78t/a,由丰原集团2号污水处理站委托处置。 综上可知,项目采取的固废处理、处置措施是可行的。但固体废物在厂内暂时存放期间应加强管理,堆放场地应有防渗、防流失措施。在清运过程中,应做好密闭措施,防止固废散发出臭味或抛洒遗漏而导致污染扩散,对沿途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固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221-*-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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