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海盐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海盐县“通六”粮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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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海盐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海盐县“通六”粮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6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

海盐县“通六”粮库建设项目

(略) 海盐县通元镇浦漾村

海盐县 (略)

杭州 (略)

项目征地1914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8840.27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66.87平方米,包含平房仓、器材库及业务用房、制氮机房、机械库、消防泵房、消防水池,300吨级船运码头等,按三类粮库标准建设,建成后通六粮库仓容量可达26259.2吨。

码头作业带及道路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全部回用,不排放;承诺不接收来港船舶生活污水。到港船舶生活污水、船舶油污水由运输船只自行到港航部门指定的专业接收点进行接收处理;项目所在地目 (略) 政污水管网,*域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委托海盐县通元镇农业农村办公室清运,最终运至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装卸粉尘、运输粉尘本项目码头区不设临时堆场,小麦等散粮卸载后通过封闭式车辆运输至平仓贮存,运输路面硬化处理,防止运输过程中道路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熏蒸废气各粮仓及熏蒸管道均保有良好的密闭性能。

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6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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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通六”粮库建设项目

(略) 海盐县通元镇浦漾村

海盐县 (略)

杭州 (略)

项目征地1914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8840.27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66.87平方米,包含平房仓、器材库及业务用房、制氮机房、机械库、消防泵房、消防水池,300吨级船运码头等,按三类粮库标准建设,建成后通六粮库仓容量可达26259.2吨。

码头作业带及道路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全部回用,不排放;承诺不接收来港船舶生活污水。到港船舶生活污水、船舶油污水由运输船只自行到港航部门指定的专业接收点进行接收处理;项目所在地目 (略) 政污水管网,*域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委托海盐县通元镇农业农村办公室清运,最终运至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装卸粉尘、运输粉尘本项目码头区不设临时堆场,小麦等散粮卸载后通过封闭式车辆运输至平仓贮存,运输路面硬化处理,防止运输过程中道路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熏蒸废气各粮仓及熏蒸管道均保有良好的密闭性能。

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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