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汉沽海洋环境监测站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国家海洋局汉沽海洋环境监测站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国家海洋局汉沽海洋环境监测站项目地块位于滨海新区中心渔港经济区游艇港路,总面积6007.4m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市 (略) 规划资源局关于修订<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细则(试行)>的通知》(津环土[2023]60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天津方正 (略) 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和导则,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经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与现场踏勘,地块内2009年之前为海洋,2009年围海造*成为*地,2009年至今,一直为空地,无生产活动。
地块周边敏感目标以住宅为主,包括2处新建楼盘等。地块周边不存在生产企业,主要污染源为海上往来船只和一处临时板房,是工人临时宿舍。
地块内潜在污染源主要为围海造*,地块内潜在污染物主要包括石油烃(C10~C40),可能通过大气沉降和地表入渗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地块周边潜在污染源主要有海上往来船只,周边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等,可能通过大气沉降和地下水迁移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综上,为确定场地是否存在环境污染,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地块初步采样调查共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和1个场外土壤对照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采集土壤样品18组(包含2组平行样),地下水样品4组(包含1组平行样),将全部土壤、地下水样品送实验室检测。将全部样品送至实验室检测。土壤、地下水检测指标涵盖重金属(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VOCs、SVOCs、pH值以及石油烃(C10-C40)。
本次采样调查中,地块内土壤pH值检出范围为8.17~8.63,土壤共检出汞、砷、镉、铜、铅、镍等6种污染物指标,其余指标均未检出。土壤污染物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采样调查中,地下水样品pH值范围在7.24~7.59之间,共检出铜、镉、铅、砷4种重金属,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地下水石油烃(C10-C40)全部检出,地下水中石油烃含量未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限值。
综上所述,该地块土壤、地下水检出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相应风险筛选值或限值,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为科研用地的环境质量要求。
国家海洋局汉沽海洋环境监测站项目地块位于滨海新区中心渔港经济区游艇港路,总面积6007.4m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市 (略) 规划资源局关于修订<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细则(试行)>的通知》(津环土[2023]60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天津方正 (略) 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和导则,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经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与现场踏勘,地块内2009年之前为海洋,2009年围海造*成为*地,2009年至今,一直为空地,无生产活动。
地块周边敏感目标以住宅为主,包括2处新建楼盘等。地块周边不存在生产企业,主要污染源为海上往来船只和一处临时板房,是工人临时宿舍。
地块内潜在污染源主要为围海造*,地块内潜在污染物主要包括石油烃(C10~C40),可能通过大气沉降和地表入渗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地块周边潜在污染源主要有海上往来船只,周边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等,可能通过大气沉降和地下水迁移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综上,为确定场地是否存在环境污染,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地块初步采样调查共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和1个场外土壤对照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采集土壤样品18组(包含2组平行样),地下水样品4组(包含1组平行样),将全部土壤、地下水样品送实验室检测。将全部样品送至实验室检测。土壤、地下水检测指标涵盖重金属(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VOCs、SVOCs、pH值以及石油烃(C10-C40)。
本次采样调查中,地块内土壤pH值检出范围为8.17~8.63,土壤共检出汞、砷、镉、铜、铅、镍等6种污染物指标,其余指标均未检出。土壤污染物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采样调查中,地下水样品pH值范围在7.24~7.59之间,共检出铜、镉、铅、砷4种重金属,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地下水石油烃(C10-C40)全部检出,地下水中石油烃含量未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限值。
综上所述,该地块土壤、地下水检出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相应风险筛选值或限值,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为科研用地的环境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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