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玉林市成鑫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连杆和盖板加工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玉州环项管〔202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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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玉林市成鑫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连杆和盖板加工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玉州环项管〔2023〕11号

(略) 玉州生态环境 (略) 成鑫 (略) 连杆和盖板加工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玉州环项管〔2023〕11号
2023-08-01 10:30 来源: (略) 玉州生态环境局

(略) (略) :

你单位《 (略) (略) 连杆和盖板加工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代码:2305-*-04-01-*)性质属改扩建,地 (略) 玉州区塘步岭工业区15号,法人代表为唐宗智。

(一)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533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741平方米, (略) (略) 现有厂区范围内,利用现有厂房、场地、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改扩建,不新增建设用地。改扩建内容主要有:齿轮室盖板生产线增加发黑工序,盖板年产15万件不变;增加1条橡胶管加工生产线,年产橡胶管5万件;现有连杆生产线生产设备不变,生产规模140万件/年不变;同时对现有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工程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二)建设规模:总投资1000万元,其环保投资2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5%。

(三)改扩建主要设备:风机3台,机械式油雾收集器2台,水泵、烘箱、气浮机、卷筒机、喷淋塔各1台等。

(四)辅助材料:改扩建项目使用原辅材料、燃料(见项目报告表)。

(五)主要工艺流程:

改扩建项目连杆生产工艺流程:改扩建项目与现有项目保持一致(见项目报告表)。

改扩建项目齿轮室盖板生产工艺流程:外购钢材→开料、调平→粗精磨→钻、镗孔、倒角→开丝、去毛刺→总检、打标→除油(除锈、发黑)、清洗→涂油→成品包装入库等。

改扩建项目橡胶管生产工艺流程:外购橡胶皮→裁剪、卷筒→烘烤→冷却、修边→成品等。

二、环评审批结论和要求

项目建设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和控制,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建设。项目建设必须着重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落实。

(二)加强施工环境管理。建设单位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和建筑垃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废水主要为运营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等。生产废水要经必须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项目生产,不得外排、乱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过滤,确保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后,作为周边农林地浇灌用水。

(四)项目气污染物主要为运营期各种粉尘、废气、颗粒物和食堂油烟等。业主要确保项目在相对封闭式车间作业,并加强排气、通风,尽量减少车间无组织的各种废气污染;运营气污染物要通过密闭收集、机械式油雾收集器、活性炭吸附装置、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等综合防治后,确保达到《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87-1996)相应排放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GB14554-1993)相关要求;食堂油烟要使用油烟净化器净化,确保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型规模标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厨房楼顶排放。

(五)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运营机械设备噪声。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检修、维修机器设备,确保各类运营噪声经过站房及周围自然衰减后,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禁止每天北京时间午12时—14时30分、晚上22时—次日早晨6时进行强噪声作业。

(六)项目废物主要为各种生产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等。金属边角料及次品、橡胶边角料及次品等生产固废要分类收集, (略) 回收;生活垃圾要集收集,定期清运,环卫处理;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要确保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清洗剂、废润滑剂、废防锈油、废机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发黑废液、废槽渣、危险化学品废包装等要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经妥善收集存放后,交有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得乱弃、外弃。

(七)强化项目运营环境保护管理。项目运营后,要切实加强运营区域日常维护和管理,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加环保宣传力度,落实专人负责环境保护,确保必须建成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项目运营产生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三、特别注意

(一)业主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体时间并报我局。调生产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竣工后,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按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期限一般不超3个月,最长不超12个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调试生产、未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未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的,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 (略) 玉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做好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营期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

(三)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7年10月1日施行)和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工艺发生重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审批手续;否则,依法依规处理。

(略) 玉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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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玉州生态环境 (略) 成鑫 (略) 连杆和盖板加工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玉州环项管〔2023〕11号
2023-08-01 10:30 来源: (略) 玉州生态环境局

(略) (略) :

你单位《 (略) (略) 连杆和盖板加工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代码:2305-*-04-01-*)性质属改扩建,地 (略) 玉州区塘步岭工业区15号,法人代表为唐宗智。

(一)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533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741平方米, (略) (略) 现有厂区范围内,利用现有厂房、场地、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改扩建,不新增建设用地。改扩建内容主要有:齿轮室盖板生产线增加发黑工序,盖板年产15万件不变;增加1条橡胶管加工生产线,年产橡胶管5万件;现有连杆生产线生产设备不变,生产规模140万件/年不变;同时对现有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工程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二)建设规模:总投资1000万元,其环保投资2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5%。

(三)改扩建主要设备:风机3台,机械式油雾收集器2台,水泵、烘箱、气浮机、卷筒机、喷淋塔各1台等。

(四)辅助材料:改扩建项目使用原辅材料、燃料(见项目报告表)。

(五)主要工艺流程:

改扩建项目连杆生产工艺流程:改扩建项目与现有项目保持一致(见项目报告表)。

改扩建项目齿轮室盖板生产工艺流程:外购钢材→开料、调平→粗精磨→钻、镗孔、倒角→开丝、去毛刺→总检、打标→除油(除锈、发黑)、清洗→涂油→成品包装入库等。

改扩建项目橡胶管生产工艺流程:外购橡胶皮→裁剪、卷筒→烘烤→冷却、修边→成品等。

二、环评审批结论和要求

项目建设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和控制,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建设。项目建设必须着重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落实。

(二)加强施工环境管理。建设单位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和建筑垃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废水主要为运营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等。生产废水要经必须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项目生产,不得外排、乱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过滤,确保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后,作为周边农林地浇灌用水。

(四)项目气污染物主要为运营期各种粉尘、废气、颗粒物和食堂油烟等。业主要确保项目在相对封闭式车间作业,并加强排气、通风,尽量减少车间无组织的各种废气污染;运营气污染物要通过密闭收集、机械式油雾收集器、活性炭吸附装置、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等综合防治后,确保达到《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87-1996)相应排放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GB14554-1993)相关要求;食堂油烟要使用油烟净化器净化,确保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型规模标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厨房楼顶排放。

(五)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运营机械设备噪声。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检修、维修机器设备,确保各类运营噪声经过站房及周围自然衰减后,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禁止每天北京时间午12时—14时30分、晚上22时—次日早晨6时进行强噪声作业。

(六)项目废物主要为各种生产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等。金属边角料及次品、橡胶边角料及次品等生产固废要分类收集, (略) 回收;生活垃圾要集收集,定期清运,环卫处理;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要确保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清洗剂、废润滑剂、废防锈油、废机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发黑废液、废槽渣、危险化学品废包装等要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经妥善收集存放后,交有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得乱弃、外弃。

(七)强化项目运营环境保护管理。项目运营后,要切实加强运营区域日常维护和管理,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加环保宣传力度,落实专人负责环境保护,确保必须建成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项目运营产生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三、特别注意

(一)业主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体时间并报我局。调生产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竣工后,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按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期限一般不超3个月,最长不超12个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调试生产、未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未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的,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 (略) 玉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做好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营期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

(三)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7年10月1日施行)和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工艺发生重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审批手续;否则,依法依规处理。

(略) 玉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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