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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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00

目录

第一部分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拟订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拟 (略) 场发展、流动、服务政策;促进就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援助制度,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及监督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负责职称制度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政策;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监督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政策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做好表彰奖励申报工作和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宣传贯彻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及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工作。

2. (略) 社会保险局

(略) 社会保 (略) 企业在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职工养老保险费核定、收缴、增减变动、关系转移及退休待遇计算; (略)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工伤保险、职业年金的参保登记工作,参保人员增减业务变更及个人账户记账管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略) 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落实国家政策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略) 行政区域内参保企业在职职工工伤保险费的核定、收缴和工伤待遇补偿;负责自谋职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工作,对参保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进行管理及计算退休待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工作,规范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运行。

3. (略)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略)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主要职责是: (略)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保费的核定、收缴、增减变动、关系转移及基础生活养老费的计算; (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生活养老费100%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落实国家政策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收与支付环节按照上级和财政的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基金进行内部稽核;受理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业务咨询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有关政策的调研工作, (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规范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定期对领取基础生活养老费的人员进行生存状况调查,防止社会保险基金冒领现象发生,确保基金安全运营。

4. (略)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省、 (略) 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等法规政策。负责就业、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资源调查和统计分析;负责向辖区内提供基本人才服务;负责开展创业服务和指导基地建设工作;负责失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负责创业小额贷款的统计分析,协调和指导创业小额贷款工作;负责城乡劳动力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相关工作; (略) 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对重点群体提供专门就业服务;负责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职(退)人员档案代理(管理);负责就业专项资金的预决算及使用管理;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及使用管理;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略) 人力资源服务集成化建设水平

(略) 人力资源产业园如期投入使用,并发挥好区域人力资源整合提升功效,将人力资源产业服务作为拉动社会经济保障工作的重要环节,实现园区人力资源服务整合化、信息化、智慧化,逐步培育具有安宁特色的人力资源产业雏形。

2.积极落实《 (略) (略) 校毕业生“兴安计划”暂行办法》

为高校毕业生到安宁工作提供岗位补贴、工资补贴等优惠政策,实现青年群体在安宁就业创业人数同比增加15%左右, (略) 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3.建立纠纷化解长效机制,提高基层纠纷化解能力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起“处理一个投诉,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机制,实现一个转变”“四个一”工作制度,开展“堵点变亮点”专题活动。构建“三位一体”基层维权模式,在街道建设调解、监察、仲裁“三位一体”一站式基层维权平台试点,开展人社、 (略) 、法院、司法、工会等多部门联动的多元化维权,实现50%以上劳动纠纷在基层化解。

4.多形式组织职业技能竞赛

为深入贯彻落实技能强国政策,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促进人才培养、激发人才创新, (略) 职教园区优势,依托安 (略) 校举办各类工种技能大赛,培养选拔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5.到双一流大学开展事业单位人员专项招聘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人员的知识层次和整体水平,由卫生、教育等事业单位提供一定的编制和岗位, (略) 人社局牵头组织到有对口专业的双一流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6.着力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质效

在稳住现有总量规模的基础上,围绕调结构、促增收,健全统计调查机制,摸清务工人员的就业状态、分布情况、工资收入、服务需求,进一步推动农 (略) 外转移、向高收入行业转移、向稳定性高的岗位转移,努力探索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可检验的“提质增速”新路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社会保险科、政策法规科。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 (略) 社会保险局

3. (略)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4. (略)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 (略) 社会保险局;

3. (略)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4. (略)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5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8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4人(离休0人,退休4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2年度收入合计89,985,806.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490,712.75元,占总收入的90.5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495,094.00元,占总收入的9.4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0,060,712.17元,下降30.8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09,594.62元,其他收入减少40,670,306.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09,594.62元,增长0.7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下 (略) 社会保险局增加2022年第二批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及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待遇差补助资金收入等;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0,670,306.79元,下降82.72%,主要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减少了上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40,638,706.79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2年度支出合计90,791,344.47元。其中:基本支出61,591,860.86元,占总支出的67.84%;项目支出29,199,483.61元,占总支出的32.1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0,145,199.58元,下降30.6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536,585.62元,项目支出减少41,681,785.20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36,585.62元,增长2.56%,主要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因人员发生变动人员经费以及公用经费增加,我单位下 (略) 社会保险局较2021年相比,退休人数增加, (略) 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及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经费支出增加;机关事业退休费支出较2021年增加;项目支出减少41,681,785.20元,下降58.81%,主要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减少了上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等;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591,860.8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721,741.19元,占基本支出的96.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70,119.67元,占基本支出的3.04%。人员经费支出人均161,410.11元/年,公用经费人均17,001.09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199,483.6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493,004.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76%。与上年相比减少109,028.80元,下降0.13%,主要原因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减少16,700.00元、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减少325,933.0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减少104,000.00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49,871.39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90,260.00元等; (略) 社会保险局2022年第二批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及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待遇差补助资金收入增加44,000.00元;行政运行经费减少522,193.96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增加7,350.00元;行政单位离退休减少1,193,716.97元;事业单位离退休增加3,714,228.8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32,022.24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49,555.46元;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减少56,779.4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69,412.05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减少14,019.28元;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58,624.00元;其他支出减少251,488.00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4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第二批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及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待遇差补助经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758,670.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42%。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52,26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6,784.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989.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795.2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428.9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 (略) 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 (略) 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略) 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

三、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以及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社会水平支出。

四、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指对小微企业、新业态企业和社会组织新招用毕业3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企业、个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部分的社会保险补贴。

五、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国有股转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 (略) 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

监督索引号*11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汇总)*13



监督索引号*00

目录

第一部分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拟订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拟 (略) 场发展、流动、服务政策;促进就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援助制度,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及监督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负责职称制度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政策;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监督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政策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做好表彰奖励申报工作和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宣传贯彻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及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工作。

2. (略) 社会保险局

(略) 社会保 (略) 企业在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职工养老保险费核定、收缴、增减变动、关系转移及退休待遇计算; (略)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工伤保险、职业年金的参保登记工作,参保人员增减业务变更及个人账户记账管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略) 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落实国家政策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略) 行政区域内参保企业在职职工工伤保险费的核定、收缴和工伤待遇补偿;负责自谋职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工作,对参保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进行管理及计算退休待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工作,规范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运行。

3. (略)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略)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主要职责是: (略)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保费的核定、收缴、增减变动、关系转移及基础生活养老费的计算; (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生活养老费100%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落实国家政策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收与支付环节按照上级和财政的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基金进行内部稽核;受理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业务咨询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有关政策的调研工作, (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规范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定期对领取基础生活养老费的人员进行生存状况调查,防止社会保险基金冒领现象发生,确保基金安全运营。

4. (略)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省、 (略) 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等法规政策。负责就业、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资源调查和统计分析;负责向辖区内提供基本人才服务;负责开展创业服务和指导基地建设工作;负责失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负责创业小额贷款的统计分析,协调和指导创业小额贷款工作;负责城乡劳动力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相关工作; (略) 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对重点群体提供专门就业服务;负责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职(退)人员档案代理(管理);负责就业专项资金的预决算及使用管理;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及使用管理;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略) 人力资源服务集成化建设水平

(略) 人力资源产业园如期投入使用,并发挥好区域人力资源整合提升功效,将人力资源产业服务作为拉动社会经济保障工作的重要环节,实现园区人力资源服务整合化、信息化、智慧化,逐步培育具有安宁特色的人力资源产业雏形。

2.积极落实《 (略) (略) 校毕业生“兴安计划”暂行办法》

为高校毕业生到安宁工作提供岗位补贴、工资补贴等优惠政策,实现青年群体在安宁就业创业人数同比增加15%左右, (略) 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3.建立纠纷化解长效机制,提高基层纠纷化解能力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起“处理一个投诉,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机制,实现一个转变”“四个一”工作制度,开展“堵点变亮点”专题活动。构建“三位一体”基层维权模式,在街道建设调解、监察、仲裁“三位一体”一站式基层维权平台试点,开展人社、 (略) 、法院、司法、工会等多部门联动的多元化维权,实现50%以上劳动纠纷在基层化解。

4.多形式组织职业技能竞赛

为深入贯彻落实技能强国政策,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促进人才培养、激发人才创新, (略) 职教园区优势,依托安 (略) 校举办各类工种技能大赛,培养选拔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5.到双一流大学开展事业单位人员专项招聘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人员的知识层次和整体水平,由卫生、教育等事业单位提供一定的编制和岗位, (略) 人社局牵头组织到有对口专业的双一流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6.着力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质效

在稳住现有总量规模的基础上,围绕调结构、促增收,健全统计调查机制,摸清务工人员的就业状态、分布情况、工资收入、服务需求,进一步推动农 (略) 外转移、向高收入行业转移、向稳定性高的岗位转移,努力探索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可检验的“提质增速”新路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社会保险科、政策法规科。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 (略) 社会保险局

3. (略)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4. (略)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 (略) 社会保险局;

3. (略)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4. (略)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5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8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4人(离休0人,退休4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2年度收入合计89,985,806.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490,712.75元,占总收入的90.5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495,094.00元,占总收入的9.4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0,060,712.17元,下降30.8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09,594.62元,其他收入减少40,670,306.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09,594.62元,增长0.7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下 (略) 社会保险局增加2022年第二批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及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待遇差补助资金收入等;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0,670,306.79元,下降82.72%,主要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减少了上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40,638,706.79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2年度支出合计90,791,344.47元。其中:基本支出61,591,860.86元,占总支出的67.84%;项目支出29,199,483.61元,占总支出的32.1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0,145,199.58元,下降30.6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536,585.62元,项目支出减少41,681,785.20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36,585.62元,增长2.56%,主要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因人员发生变动人员经费以及公用经费增加,我单位下 (略) 社会保险局较2021年相比,退休人数增加, (略) 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及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经费支出增加;机关事业退休费支出较2021年增加;项目支出减少41,681,785.20元,下降58.81%,主要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减少了上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等;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591,860.8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721,741.19元,占基本支出的96.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70,119.67元,占基本支出的3.04%。人员经费支出人均161,410.11元/年,公用经费人均17,001.09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199,483.6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493,004.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76%。与上年相比减少109,028.80元,下降0.13%,主要原因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减少16,700.00元、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减少325,933.0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减少104,000.00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49,871.39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90,260.00元等; (略) 社会保险局2022年第二批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及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待遇差补助资金收入增加44,000.00元;行政运行经费减少522,193.96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增加7,350.00元;行政单位离退休减少1,193,716.97元;事业单位离退休增加3,714,228.8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32,022.24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49,555.46元;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减少56,779.4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69,412.05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减少14,019.28元;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58,624.00元;其他支出减少251,488.00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4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第二批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及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待遇差补助经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758,670.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42%。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52,26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6,784.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989.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795.2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428.9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 (略) 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 (略) 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略) 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

三、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以及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社会水平支出。

四、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指对小微企业、新业态企业和社会组织新招用毕业3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企业、个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部分的社会保险补贴。

五、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国有股转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 (略) 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

监督索引号*11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汇总)*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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