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河南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年产16790吨原料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拟对河南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年产16790吨原料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24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名称:

河 (略) 年产16790吨原料药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鹤山区姬家山产业园园166号

建设单位:

河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化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分两期,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为:50t/a替米沙坦、50t/a奥美沙坦酯、30t/a达比加群酯、50t/a雷诺嗪、400t/a二*双胍、1200t/a强力霉素、100t/a氟苯尼考、50t/a阿福拉纳、10000t/a依非韦伦F4、15t/a奈比洛尔、2t/a依伐布雷定、2t/a艾莎利酮、2t/a维利西呱、2t/a佩玛贝特、副产1800t/a氟化钙。二期建设规模为:300t/a替米沙坦、200t/a奥美沙坦酯、200t/a达比加群酯、200t/a雷诺嗪、600t/a氟苯尼考、50t/a阿福拉纳、10000t/a二*双胍、副产物100t/a溴化钾、220t/a*磺酸钠以及70t/a溴化钠。备案中的两期催化剂回收(回收外部企业)不再建设,仅对项目自身产生的废钯催化剂进行回收制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各工艺废水、废气喷淋废水、车间地面及设备检修废水、研发楼试验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水以及生活污水。

项目工艺废水中的高盐高有机废水先经汽提脱溶+三效蒸发脱溶脱盐后冷凝水与其他废水排入污水站处理。两期工程脱溶废水量为3.4t/h,高盐废水量为14.3t/h,配套一套5t/h汽提脱溶装置和一套20t/h三效蒸发装置。本项目两期完成后排入污水站处理的废水量为1062.63m3/d,其中一期550.35m3/d,二期512.28m3/d。企业拟建设一座1400m3/d的污水处理站,每期处理能力按700m3/d设计,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工艺:混凝沉淀+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生化处理工艺:水解酸化+UASB+两级A/O池+混凝沉淀”,处理后的废水与循环水系统排水合并经总排口排放,废水外排总量为1320.63m3/d,总排口废水水质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6-2012)以及鹤壁宝山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达标排入宝山污水处理厂二次处理,最终进入汤河。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车间工艺废气、含尘废气、废水脱溶脱盐不凝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罐区废气、危废库废气、研发楼废气等。其中工艺废气可分为一般有机废气、酸性有机废气、含氯有机废气、含酸性含氯有机废气、含氢有机废气、酸碱废气。车间一般有机废气、酸性有机废气、酸碱废气:预处理措施为各车间外均设置一套水喷淋+二级碱吸收预处理装置,对含酸性污染物废气进行预处理;两期工程C08、C10溶剂回收车间以及C13达比加群酯/二*双胍/雷诺嗪车间有机废气由于浓度较高采用7℃盐水冷凝预处理。深度处理措施:经预处理后的有机废气经废气总管送“RTO+后置碱吸收”,处理后废气中非*烷总烃、*苯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特别排放限值;同时NMHC、*醇、*酮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医药制造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60mg/m3、*醇≤20mg/m3、*酮60mg/m3);TVOC、NMHC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间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制药行业绩效分级A级(TVOC≤50mg/m3、NMHC≤3mg/m3)的要求。其他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附录C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估算标准。经类比,RTO燃烧废气中二噁英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3排放限值要求。

含光气废气采用“两级降膜吸收+SN-7501催化分解塔”,光气破坏转化为HCl后再进入车间外预处理设施“水喷淋+两级碱吸收”装置进一步去除酸性污染物。

酸碱污染物经车间预处理和RTO后置碱吸收处理后, HCl、Cl2、NH3、SO2、光气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3、表4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HF满足《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HBr、Cl2排放浓度满足参照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评价建议RTO装置在设计时考虑脱硝工艺,采用SNCR高温脱硝,NOx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3排放限值要求。含氯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氯*烷。预处理措施:针对酸性含氯有机废气,在各车间配套一套处理水吸收+两级碱吸收处理装置,将含氯有机废气中的酸碱污染物HCl、SO2、NH3、HF等污染物去除,再去深度处理。深度处理措施:经废气总管送“压缩冷凝+膜分离+树脂吸附”装置处理。废气经处理后TVOC、非*烷总烃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特别排放限值;同时NMHC、*醇、*酮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医药制造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TVOC、NMHC也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间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制药行业绩效分级A级(TVOC≤50mg/m3、NMHC≤30mg/m3)的要求。二氯*烷等其他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附录C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估算标准。含氯废气预处理后的酸性污染物HCl、NH3、SO2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3、表4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HF满足《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含氢有机废气:拟采用两级水吸收处理后经一根30m排气筒排放。含氢尾气TVOC、NMHC、HCl、NH3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醇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医药制造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TVOC、NMHC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间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制药行业绩效分级A级的要求。罐区有机废气和酸性废气:罐区不含氯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送RTO燃烧。含氯有机废气送“压缩冷凝+膜分离+树脂吸附”处理。酸性储罐废气经两级碱喷淋塔中和洗涤,经1座15m排气筒排放。含尘废气:采用覆膜袋式除尘处理,各车间单独设施除尘设施和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均<10mg/m3,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间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制药行业绩效分级A级要求。

研发楼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和少量酸性废气,拟采用碱喷淋塔+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来处理,处理后单独经一根25m排气筒排放。VOCs排放浓度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间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制药行业绩效分级A级(NMHC≤30mg/m3)的要求。

危废间废气及污水站废气

危废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送两级活性炭箱处理,污水站废气经“碱喷淋+生物滴滤”组合净化措施处理,两类废气分别处理后合并排放。

(2)无组织主要为设备动静密封点泄露废气、工艺装置、储罐环节废气。定期进行动静密封点检测,及时发现泄漏并进行维修,储罐装卸增设气相平衡管,物料输送采用无泄露泵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厂界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为设备压缩机、风机、泵类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通过隔声罩壳、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置设备等措施,各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危险固废包括釜残、滤渣、废弃母液、污盐、废溶剂、废催化剂、废树脂、物化污泥、废活性炭和废包装物等。新建一座480m2危废暂存间,危废根据类别分区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为生化污泥、未沾染危化品的包装物,其中废包装物作废品外售,生化污泥送垃圾焚烧厂。一般废物以吨包形式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20m2。工程危废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应严格《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建设。

公众参与情况:

已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公众参与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受理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0392-*

落款日期:

2023年10月1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24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名称:

河 (略) 年产16790吨原料药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鹤山区姬家山产业园园166号

建设单位:

河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化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分两期,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为:50t/a替米沙坦、50t/a奥美沙坦酯、30t/a达比加群酯、50t/a雷诺嗪、400t/a二*双胍、1200t/a强力霉素、100t/a氟苯尼考、50t/a阿福拉纳、10000t/a依非韦伦F4、15t/a奈比洛尔、2t/a依伐布雷定、2t/a艾莎利酮、2t/a维利西呱、2t/a佩玛贝特、副产1800t/a氟化钙。二期建设规模为:300t/a替米沙坦、200t/a奥美沙坦酯、200t/a达比加群酯、200t/a雷诺嗪、600t/a氟苯尼考、50t/a阿福拉纳、10000t/a二*双胍、副产物100t/a溴化钾、220t/a*磺酸钠以及70t/a溴化钠。备案中的两期催化剂回收(回收外部企业)不再建设,仅对项目自身产生的废钯催化剂进行回收制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各工艺废水、废气喷淋废水、车间地面及设备检修废水、研发楼试验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水以及生活污水。

项目工艺废水中的高盐高有机废水先经汽提脱溶+三效蒸发脱溶脱盐后冷凝水与其他废水排入污水站处理。两期工程脱溶废水量为3.4t/h,高盐废水量为14.3t/h,配套一套5t/h汽提脱溶装置和一套20t/h三效蒸发装置。本项目两期完成后排入污水站处理的废水量为1062.63m3/d,其中一期550.35m3/d,二期512.28m3/d。企业拟建设一座1400m3/d的污水处理站,每期处理能力按700m3/d设计,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工艺:混凝沉淀+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生化处理工艺:水解酸化+UASB+两级A/O池+混凝沉淀”,处理后的废水与循环水系统排水合并经总排口排放,废水外排总量为1320.63m3/d,总排口废水水质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6-2012)以及鹤壁宝山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达标排入宝山污水处理厂二次处理,最终进入汤河。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车间工艺废气、含尘废气、废水脱溶脱盐不凝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罐区废气、危废库废气、研发楼废气等。其中工艺废气可分为一般有机废气、酸性有机废气、含氯有机废气、含酸性含氯有机废气、含氢有机废气、酸碱废气。车间一般有机废气、酸性有机废气、酸碱废气:预处理措施为各车间外均设置一套水喷淋+二级碱吸收预处理装置,对含酸性污染物废气进行预处理;两期工程C08、C10溶剂回收车间以及C13达比加群酯/二*双胍/雷诺嗪车间有机废气由于浓度较高采用7℃盐水冷凝预处理。深度处理措施:经预处理后的有机废气经废气总管送“RTO+后置碱吸收”,处理后废气中非*烷总烃、*苯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特别排放限值;同时NMHC、*醇、*酮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医药制造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60mg/m3、*醇≤20mg/m3、*酮60mg/m3);TVOC、NMHC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间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制药行业绩效分级A级(TVOC≤50mg/m3、NMHC≤3mg/m3)的要求。其他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附录C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估算标准。经类比,RTO燃烧废气中二噁英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3排放限值要求。

含光气废气采用“两级降膜吸收+SN-7501催化分解塔”,光气破坏转化为HCl后再进入车间外预处理设施“水喷淋+两级碱吸收”装置进一步去除酸性污染物。

酸碱污染物经车间预处理和RTO后置碱吸收处理后, HCl、Cl2、NH3、SO2、光气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3、表4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HF满足《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HBr、Cl2排放浓度满足参照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评价建议RTO装置在设计时考虑脱硝工艺,采用SNCR高温脱硝,NOx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3排放限值要求。含氯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氯*烷。预处理措施:针对酸性含氯有机废气,在各车间配套一套处理水吸收+两级碱吸收处理装置,将含氯有机废气中的酸碱污染物HCl、SO2、NH3、HF等污染物去除,再去深度处理。深度处理措施:经废气总管送“压缩冷凝+膜分离+树脂吸附”装置处理。废气经处理后TVOC、非*烷总烃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特别排放限值;同时NMHC、*醇、*酮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医药制造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TVOC、NMHC也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间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制药行业绩效分级A级(TVOC≤50mg/m3、NMHC≤30mg/m3)的要求。二氯*烷等其他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附录C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估算标准。含氯废气预处理后的酸性污染物HCl、NH3、SO2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3、表4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HF满足《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含氢有机废气:拟采用两级水吸收处理后经一根30m排气筒排放。含氢尾气TVOC、NMHC、HCl、NH3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醇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医药制造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TVOC、NMHC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间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制药行业绩效分级A级的要求。罐区有机废气和酸性废气:罐区不含氯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送RTO燃烧。含氯有机废气送“压缩冷凝+膜分离+树脂吸附”处理。酸性储罐废气经两级碱喷淋塔中和洗涤,经1座15m排气筒排放。含尘废气:采用覆膜袋式除尘处理,各车间单独设施除尘设施和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均<10mg/m3,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间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制药行业绩效分级A级要求。

研发楼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和少量酸性废气,拟采用碱喷淋塔+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来处理,处理后单独经一根25m排气筒排放。VOCs排放浓度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间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制药行业绩效分级A级(NMHC≤30mg/m3)的要求。

危废间废气及污水站废气

危废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送两级活性炭箱处理,污水站废气经“碱喷淋+生物滴滤”组合净化措施处理,两类废气分别处理后合并排放。

(2)无组织主要为设备动静密封点泄露废气、工艺装置、储罐环节废气。定期进行动静密封点检测,及时发现泄漏并进行维修,储罐装卸增设气相平衡管,物料输送采用无泄露泵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厂界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为设备压缩机、风机、泵类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通过隔声罩壳、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置设备等措施,各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危险固废包括釜残、滤渣、废弃母液、污盐、废溶剂、废催化剂、废树脂、物化污泥、废活性炭和废包装物等。新建一座480m2危废暂存间,危废根据类别分区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为生化污泥、未沾染危化品的包装物,其中废包装物作废品外售,生化污泥送垃圾焚烧厂。一般废物以吨包形式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20m2。工程危废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应严格《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建设。

公众参与情况:

已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公众参与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受理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0392-*

落款日期:

2023年10月17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