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2023年10月份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10.11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2023年10月份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10.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泉港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荣 (略) 荣盛重工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一、项目名称:福建荣 (略) 荣盛重工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泉港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三、建设单位:福建荣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福建泉港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规模为年产15000吨钢构件。项目员工160人,其中144人在厂内住宿,,年运行时间300天,日工作8小时。项目总投资3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8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过程产生的切割粉尘,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抛光过程产生的粉尘及调漆、喷漆、晾干、洗枪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及颗粒物,1#、2#厂房切割粉尘收集后分别经各自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1#厂房抛丸粉尘收集后经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2#厂房抛丸粉尘收集后经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项目配备封闭式喷漆房2座,1#厂房调漆、喷漆、晾干及洗枪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DA006)排放,2#厂房调漆、喷漆、晾干及洗枪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焊接烟尘通过配套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焊接烟尘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同时应采取车间密闭、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声环境影响

噪声主要来源项目切割机、组立机、剪板机、高压无气喷涂机及废气配套风机等设备的运转噪声。在设计上选用技术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和对噪声设备实施合理布设,设计采取综合布局,将项目高噪声设备的风机等布置在厂区的中间或厂房楼顶,尽量远离厂区边界,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振措施并安装隔声罩和防振底座,风机与管道连接处采用柔性连接,减少振动造成的噪声;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

4、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切割、钻孔、剪板等工序会产生边角料;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渣;抛丸过程产生的废钢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危险废物包括设备使用过程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及废催化剂;喷枪清洗过程产生的洗枪废液。其他非固体废物的固体物质为原料空桶。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相关单位进行回收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原料空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供应商回收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七、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泉港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荣 (略) 荣盛重工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一、项目名称:福建荣 (略) 荣盛重工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泉港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三、建设单位:福建荣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福建泉港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规模为年产15000吨钢构件。项目员工160人,其中144人在厂内住宿,,年运行时间300天,日工作8小时。项目总投资3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8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过程产生的切割粉尘,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抛光过程产生的粉尘及调漆、喷漆、晾干、洗枪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及颗粒物,1#、2#厂房切割粉尘收集后分别经各自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1#厂房抛丸粉尘收集后经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2#厂房抛丸粉尘收集后经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项目配备封闭式喷漆房2座,1#厂房调漆、喷漆、晾干及洗枪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DA006)排放,2#厂房调漆、喷漆、晾干及洗枪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焊接烟尘通过配套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焊接烟尘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同时应采取车间密闭、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声环境影响

噪声主要来源项目切割机、组立机、剪板机、高压无气喷涂机及废气配套风机等设备的运转噪声。在设计上选用技术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和对噪声设备实施合理布设,设计采取综合布局,将项目高噪声设备的风机等布置在厂区的中间或厂房楼顶,尽量远离厂区边界,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振措施并安装隔声罩和防振底座,风机与管道连接处采用柔性连接,减少振动造成的噪声;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

4、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切割、钻孔、剪板等工序会产生边角料;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渣;抛丸过程产生的废钢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危险废物包括设备使用过程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及废催化剂;喷枪清洗过程产生的洗枪废液。其他非固体废物的固体物质为原料空桶。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相关单位进行回收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原料空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供应商回收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七、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