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凤江广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县城凤江广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饶 (略) (略) :
  《关于上报县城凤江广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饶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关于实施县城凤江广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有关问题的请示》(饶城综局请〔2023〕29号)的批复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09-*-04-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饶平县黄冈镇黄冈大桥西北侧与饶平大桥之间。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建设亲水广场、人行天桥、音乐喷泉、灯光音响设备、照明亮化工程等。
  五、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2483.2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2076.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8.95万元、预备费118.2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七、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
  八、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环保、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九、接文后请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准备工作,按现行规定推进设计环节,抓好投资控制,确保按时完成。
  十、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饶 (略) (略) :
  《关于上报县城凤江广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饶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关于实施县城凤江广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有关问题的请示》(饶城综局请〔2023〕29号)的批复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09-*-04-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饶平县黄冈镇黄冈大桥西北侧与饶平大桥之间。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建设亲水广场、人行天桥、音乐喷泉、灯光音响设备、照明亮化工程等。
  五、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2483.2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2076.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8.95万元、预备费118.2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七、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
  八、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环保、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九、接文后请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准备工作,按现行规定推进设计环节,抓好投资控制,确保按时完成。
  十、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