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上三高速天台东互通与高铁站连接线两亭巷至八都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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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上三高速天台东互通与高铁站连接线两亭巷至八都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天行审环建示[2023]69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上三高速天台东互通与高铁站连接线两亭巷至八都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上三高速天台东互通与高铁站连接线两亭巷至八都段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天台县赤城街道

三、建设单位:天台县 (略)

四、环评单位: (略) (略)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30251万元,本项目对现状八两线进行两侧拓宽,将现状路幅宽度16m加宽至32m,路线走向不变,采用一级公路标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施工期

运营期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生生态

(1)施工管理措施

①注重优化施工组织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挖填施工尽可能安排在非雨汛期,并缩短挖填土石方的堆置时间,降低施工期的生态影响。②道路路基开挖的土石方需集中堆置,且控制在征用的土地范围之内,堆置过程中做好堆置坡度、高度的控制及位置的选择,必要时应采取草包填土作临时围栏、开挖水沟等防护措施,以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量;③施工单位应随时与气象部门联系,事先了解降雨的时间和强度,以便在雨季前将填铺的松土压实,并做好防护措施;④施工时应随时保持施工现场排水设施的畅通,雨季填筑路堤时,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以保证路堤的质量,每层填土表面成2~5%的横坡,并应填平,雨前和收工前将铺填的松土碾压密实,不致积水。⑤结合现状道路绿化情况,对乔木、灌木进行异地移植。

(2)植物保护措施

①优化施工组织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尽量将挖填施工安排在非雨汛期,并缩短挖填土石方的堆置时间;挖填方应进行防护,减少水土流失。②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须加强施工队*组织和管理,应明确施工范围和行动路线,不得随意扩大施工活动区域,进行文明施工,不强砍林灌草丛和乱毁果树作物,降低植被损害。③工程沿线未发现其他国家和地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但也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珍稀保护野生植物的,应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汇报,并采取避让、移植等措施尽量保存其野生植株、古树名木。

(3)动物保护措施

工程沿线虽未发现受国家和地方保护的野生动物,但也必须加强施工人员宣传教育,文明施工,减少施工人员干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施工期间遇到常见的野生动物,应进行避让或保护性驱赶,严禁施工人员对区域一般野生动物捕杀。当发现珍稀保护野生动物时,应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汇报,并做好记录。施工期间如误伤野生动物,应立即送往 (略) 进行抢救。

(4)临时设施区生态恢复措施

①施工过程中,开挖土石方、临时堆料及其它临时土石方堆置均需集中堆置,且控制在征地范围内;堆置过程中做好堆置坡度、高度的控制及位置的选择。对堆置地应采取草包填土作临时围拦、开挖水沟等防护措施,以减少植被损坏和水土流失。②对于清基耕植土在施工初期,应先挖出表层土壤,由赤城街道统一调配。

(5)农用地、耕地保护措施

①严格规范施工作业人员行为,严格控制在用地红线内施工,严禁未经许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破坏征地红线外农田水利设施和庄稼作物。②各种临时占地工程完成后尽快进行植被及耕地的恢复,做到边使用,边平整,边绿化,边复耕。使用荒地或其它闲散地时也应及时清理整治、恢复植被,防止土壤侵蚀。③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面积,缩短占用时间,及时退耕还田。④施工临时用地若设置在耕地,之前应将原有土地表层1.0m的耕作熟土堆在一旁保存,并用草包等临时水保设施加以围护,待施工完结全用于造田还耕。⑤为保持农田的数量平衡,遵照《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办法》的第四章第十二条的规定,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建设单位应当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本单位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经验不合格的应 (略) 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开垦费。

水土保持措施建设完成,减缓水土流失的效果明显,满足水土保持验收要求和环保验收要求。

临时用地生态恢复,按设计实行并维护道路绿化。

临时用地植被恢复情况良好,道路绿化保持良好。

水生生态

地表水环境

(1)施工材料及土方堆放要求

①建筑材料特别是易流失的筑路材料如黄沙、土方和施工材料如油料、化学品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应尽量远离周边水体,并应具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做好用料的合理安排以减少堆放时间。②土方中转场应设置蓬盖,并做好用料的合理安排以减少堆放时间,废弃后应及时清运。③同时施工场地、土方中转场等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中的防治方案妥善防治,以减少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等的水土流失对沿线水体水质的污染。

(2)施工废水处理

①施工废水、车辆设备维修保养场地产生的废水必须收集后进行沉淀处理,并对沉淀池四周做防渗漏砌护,预处理后的尾水回用于施工生产、道路浇洒、车辆冲洗等,不得排入沿线水体;隔离后的泥沙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得随意倾倒。②预制场废水须中和沉淀后回用于预制场,不得排放于周边水体。③)地表水体附近的工程施工尽量选用先进或保养较好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漏、滴,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

(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

施工人员施工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天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禁止排入附近沟渠。

落实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要求,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雨污分流、保持路面清洁等

雨、污水管按计划建设完毕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声环境

(1)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及施工工艺,其中主要是: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2)对于为了防治运营期噪声污染而采取的现状窗户补强措施,建议在施工期实施,可同时作为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3)在距线位较近且受施工影响较重的敏感点的路段严禁高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昼间施工时也要进行良好的施工管理同时封闭施工场界;夜间不施工,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有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居民。

(4)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序,高噪作业如打桩等应避开休息时间。

(5)居民点等环境敏感区附近施工作业应加强噪声监测,对沿线村庄路段施工时采取临时声屏障等措施,临时屏障可与施工围挡一并考虑,高度不低于2.5m。

(6)在利用现有的道路用于运输施工物资时,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尽量在昼间进行运输。

(7)筑路机械施工的噪声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据调查,施工现场噪声有时超出4a类噪声标准,一般可采取施工方法变动措施加以缓解。如噪声源强大的作业可放在昼间(06:00~22:00)进行或对各种施工机械操作时间作适当调整。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居民集中区500m范围内应避免夜间高噪声施工,附近施工便道夜间应停止材料运输。为减少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施工活动声源,要求承包商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

(8)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布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应及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9)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噪声污染,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具体监测方案参见噪声监控计划。

(10)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对沿线超标的敏感点设置设置隔声窗

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和《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室内声环境标准要求

振动

大气环境

(1)汽车运输及施工机械维修

①加强汽车维护,保证汽车正常、安全运行。②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科学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时间,发挥其最大效率。

(2)运输扬尘

①加强运输管理,保证汽车安全、文明行驶。②科学选择运输路线。③运输道路应定时洒水,每天至少两次(上、下班)。④粉状材料应罐装或袋装,粉煤灰采用湿装湿运。土、水泥、石灰等材料运输禁止超载,并盖篷布。

(3)施工作业扬尘

作业区路基开挖、路堑开挖、路堤填筑等均将产生扰动扬尘、风吹扬尘和逸散尘。防治措施如下:①施工作业时,应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②易产生扬尘的天气应当暂停建筑物拆除、路堑开挖等施工作业。③施工作业区应设置简易防尘围挡。

(4)筑路材料的堆放起尘

在施工期,筑路材料的堆放位置对下风向的敏感点产生影响,如遇上大风、雨、雪天气,材料流失也会造成空气污染,采用下列措施避免:①筑路材料堆放地点选在环境敏感点下风向。②遇恶劣天气加蓬覆盖。③注意合理安排筑路材料堆存地点及保护措施,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必要时设围栏,定时洒水防尘。

(5)沥青烟气

①本工程现场不设沥青拌和站,采取商品沥青,仅部分沥青摊铺对外环境的影响,当道路建设工地靠近住宅时,沥青铺浇应避开风向针对附近居民区等环境空气敏感点的时段,以免对人群健康产生影响。②为操作人员配备口罩、风镜等,实行轮班制,并定期体检。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保持路面清洁、加强车辆管理

车辆执行国家相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固体废物

废旧沥青回收综合利用,其余拆除料及泥浆由施工单位按天台县建筑渣土管理办法执行,土方转移至天台县平桥至杭台高铁站连接线工程用作路基填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汽车冲洗废水经沉淀隔油产生的废浮油,属于危险固废,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时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贮存及外委处置。

安全处理率100%

及时清运路面垃圾

处理率100%

电磁环境

环境风险

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做好环境防护措施

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加强危化品车辆管理,编制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备案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63.com 电话:* 传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日—**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日


天行审环建示[2023]69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上三高速天台东互通与高铁站连接线两亭巷至八都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上三高速天台东互通与高铁站连接线两亭巷至八都段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天台县赤城街道

三、建设单位:天台县 (略)

四、环评单位: (略) (略)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30251万元,本项目对现状八两线进行两侧拓宽,将现状路幅宽度16m加宽至32m,路线走向不变,采用一级公路标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施工期

运营期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生生态

(1)施工管理措施

①注重优化施工组织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挖填施工尽可能安排在非雨汛期,并缩短挖填土石方的堆置时间,降低施工期的生态影响。②道路路基开挖的土石方需集中堆置,且控制在征用的土地范围之内,堆置过程中做好堆置坡度、高度的控制及位置的选择,必要时应采取草包填土作临时围栏、开挖水沟等防护措施,以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量;③施工单位应随时与气象部门联系,事先了解降雨的时间和强度,以便在雨季前将填铺的松土压实,并做好防护措施;④施工时应随时保持施工现场排水设施的畅通,雨季填筑路堤时,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以保证路堤的质量,每层填土表面成2~5%的横坡,并应填平,雨前和收工前将铺填的松土碾压密实,不致积水。⑤结合现状道路绿化情况,对乔木、灌木进行异地移植。

(2)植物保护措施

①优化施工组织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尽量将挖填施工安排在非雨汛期,并缩短挖填土石方的堆置时间;挖填方应进行防护,减少水土流失。②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须加强施工队*组织和管理,应明确施工范围和行动路线,不得随意扩大施工活动区域,进行文明施工,不强砍林灌草丛和乱毁果树作物,降低植被损害。③工程沿线未发现其他国家和地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但也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珍稀保护野生植物的,应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汇报,并采取避让、移植等措施尽量保存其野生植株、古树名木。

(3)动物保护措施

工程沿线虽未发现受国家和地方保护的野生动物,但也必须加强施工人员宣传教育,文明施工,减少施工人员干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施工期间遇到常见的野生动物,应进行避让或保护性驱赶,严禁施工人员对区域一般野生动物捕杀。当发现珍稀保护野生动物时,应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汇报,并做好记录。施工期间如误伤野生动物,应立即送往 (略) 进行抢救。

(4)临时设施区生态恢复措施

①施工过程中,开挖土石方、临时堆料及其它临时土石方堆置均需集中堆置,且控制在征地范围内;堆置过程中做好堆置坡度、高度的控制及位置的选择。对堆置地应采取草包填土作临时围拦、开挖水沟等防护措施,以减少植被损坏和水土流失。②对于清基耕植土在施工初期,应先挖出表层土壤,由赤城街道统一调配。

(5)农用地、耕地保护措施

①严格规范施工作业人员行为,严格控制在用地红线内施工,严禁未经许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破坏征地红线外农田水利设施和庄稼作物。②各种临时占地工程完成后尽快进行植被及耕地的恢复,做到边使用,边平整,边绿化,边复耕。使用荒地或其它闲散地时也应及时清理整治、恢复植被,防止土壤侵蚀。③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面积,缩短占用时间,及时退耕还田。④施工临时用地若设置在耕地,之前应将原有土地表层1.0m的耕作熟土堆在一旁保存,并用草包等临时水保设施加以围护,待施工完结全用于造田还耕。⑤为保持农田的数量平衡,遵照《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办法》的第四章第十二条的规定,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建设单位应当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本单位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经验不合格的应 (略) 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开垦费。

水土保持措施建设完成,减缓水土流失的效果明显,满足水土保持验收要求和环保验收要求。

临时用地生态恢复,按设计实行并维护道路绿化。

临时用地植被恢复情况良好,道路绿化保持良好。

水生生态

地表水环境

(1)施工材料及土方堆放要求

①建筑材料特别是易流失的筑路材料如黄沙、土方和施工材料如油料、化学品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应尽量远离周边水体,并应具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做好用料的合理安排以减少堆放时间。②土方中转场应设置蓬盖,并做好用料的合理安排以减少堆放时间,废弃后应及时清运。③同时施工场地、土方中转场等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中的防治方案妥善防治,以减少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等的水土流失对沿线水体水质的污染。

(2)施工废水处理

①施工废水、车辆设备维修保养场地产生的废水必须收集后进行沉淀处理,并对沉淀池四周做防渗漏砌护,预处理后的尾水回用于施工生产、道路浇洒、车辆冲洗等,不得排入沿线水体;隔离后的泥沙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得随意倾倒。②预制场废水须中和沉淀后回用于预制场,不得排放于周边水体。③)地表水体附近的工程施工尽量选用先进或保养较好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漏、滴,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

(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

施工人员施工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天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禁止排入附近沟渠。

落实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要求,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雨污分流、保持路面清洁等

雨、污水管按计划建设完毕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声环境

(1)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及施工工艺,其中主要是: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2)对于为了防治运营期噪声污染而采取的现状窗户补强措施,建议在施工期实施,可同时作为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3)在距线位较近且受施工影响较重的敏感点的路段严禁高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昼间施工时也要进行良好的施工管理同时封闭施工场界;夜间不施工,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有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居民。

(4)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序,高噪作业如打桩等应避开休息时间。

(5)居民点等环境敏感区附近施工作业应加强噪声监测,对沿线村庄路段施工时采取临时声屏障等措施,临时屏障可与施工围挡一并考虑,高度不低于2.5m。

(6)在利用现有的道路用于运输施工物资时,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尽量在昼间进行运输。

(7)筑路机械施工的噪声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据调查,施工现场噪声有时超出4a类噪声标准,一般可采取施工方法变动措施加以缓解。如噪声源强大的作业可放在昼间(06:00~22:00)进行或对各种施工机械操作时间作适当调整。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居民集中区500m范围内应避免夜间高噪声施工,附近施工便道夜间应停止材料运输。为减少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施工活动声源,要求承包商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

(8)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布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应及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9)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噪声污染,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具体监测方案参见噪声监控计划。

(10)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对沿线超标的敏感点设置设置隔声窗

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和《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室内声环境标准要求

振动

大气环境

(1)汽车运输及施工机械维修

①加强汽车维护,保证汽车正常、安全运行。②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科学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时间,发挥其最大效率。

(2)运输扬尘

①加强运输管理,保证汽车安全、文明行驶。②科学选择运输路线。③运输道路应定时洒水,每天至少两次(上、下班)。④粉状材料应罐装或袋装,粉煤灰采用湿装湿运。土、水泥、石灰等材料运输禁止超载,并盖篷布。

(3)施工作业扬尘

作业区路基开挖、路堑开挖、路堤填筑等均将产生扰动扬尘、风吹扬尘和逸散尘。防治措施如下:①施工作业时,应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②易产生扬尘的天气应当暂停建筑物拆除、路堑开挖等施工作业。③施工作业区应设置简易防尘围挡。

(4)筑路材料的堆放起尘

在施工期,筑路材料的堆放位置对下风向的敏感点产生影响,如遇上大风、雨、雪天气,材料流失也会造成空气污染,采用下列措施避免:①筑路材料堆放地点选在环境敏感点下风向。②遇恶劣天气加蓬覆盖。③注意合理安排筑路材料堆存地点及保护措施,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必要时设围栏,定时洒水防尘。

(5)沥青烟气

①本工程现场不设沥青拌和站,采取商品沥青,仅部分沥青摊铺对外环境的影响,当道路建设工地靠近住宅时,沥青铺浇应避开风向针对附近居民区等环境空气敏感点的时段,以免对人群健康产生影响。②为操作人员配备口罩、风镜等,实行轮班制,并定期体检。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保持路面清洁、加强车辆管理

车辆执行国家相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固体废物

废旧沥青回收综合利用,其余拆除料及泥浆由施工单位按天台县建筑渣土管理办法执行,土方转移至天台县平桥至杭台高铁站连接线工程用作路基填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汽车冲洗废水经沉淀隔油产生的废浮油,属于危险固废,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时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贮存及外委处置。

安全处理率100%

及时清运路面垃圾

处理率100%

电磁环境

环境风险

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做好环境防护措施

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加强危化品车辆管理,编制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备案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63.com 电话:* 传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日—**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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