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新城经二路综合功能服务站新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龙港新城经二路综合功能服务站新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龙港新城经二路综合功能服务站新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pdf
龙港新城经二路综合功能服务站新建项目
(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3年10月18日, (略) (略) 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龙港新城经二路综合功能服务站新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运营情况和环保工程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批复等文件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龙港新城经二路综合功能服务 (略) (略) 新城经二路以东、纬二支路以北 XC-B11-d 地块,主要提供汽油、柴油和直流快充充电等便民服务。项目设计总投资5990万元,建筑物总占地面积约2245m2、建筑面积859.19m2,站内建4座加油岛,设20m3的埋地双层柴油罐1 只,20m3的埋地双层汽油罐4 只,折算汽油总容量为90m3(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实际已建电脑加油机4台24枪、60kw充电桩2 个、20m3的埋地双层柴油罐1 只,20m3的埋地双层汽油罐4 只等。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21年12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了《龙港新城经二路综合功能服务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1月27日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龙行审环建[2022]28 号),2022年9月23日开工建设,2023年1月9日竣工,2023年8月7日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书同时对外营业;加油站柴油发电机暂未建设。
本项目年营运365天,每天营运24小时运营(三班倒),职工5人,加油站内不设住宿。本项目已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MA2L5H1U5G001Z。
3、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59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75%。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龙港新城经二路综合功能服务站新建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和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项目实际加油站柴油发电机暂未建设,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地面清洗水、事故性废水;初期雨水、地面清洗水、事故性废水通过场地地面排水渠收集,经隔油处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 (略) (略) 处理后排入环境。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气灌装(卸油)、储存(静储)、加油作业过程中挥发的油气(有机废气)。
汽油在装卸过程中采用气相平衡管措施,油气灌装(卸油)、储存(静储)、加油机作业时采用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回收排放口高度为4米。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汽车行驶等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减震措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油及废渣、隔油池油污、废吸油毡。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油及废渣、隔油池油污、废吸油毡暂存, (略) (略) 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生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编制,正在备案。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悬浮物浓度和pH值范围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总氮排放浓度小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通过场地地面排水渠收集经隔油预处理后的化学需氧量、石油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
2、废气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加油油气回收管线液阻检测值小于《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表1规定最大压力限值,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压力检测值大于《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表2规定的最小剩余压力限值,气液比监测结果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要求的范围限值。
项目厂界4个监控点的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东北侧、东南侧、西南侧和西北侧共设置4个噪声测点。两天昼夜间监测中,所有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油及废渣、隔油池油污、废吸油毡等暂存, (略) (略) 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龙港新城经二路综合功能服务站新建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要求基本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总体上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做好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收集工作,落实雨污分流,加强设备设施的防腐、防渗、防漏等措施,防止造成地下水环境的污染。建议加强隔油池出水的监控。
3、做好加油油气回收管线液阻和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压力的监控,确保符合要求。
4、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的管理,完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做好危废转运台帐记录,确保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的管理及合法处置。
5、进一步落实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完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6、建议站区设置警鸣标志,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排放。
七、验收组成员信息
验收组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字:
(略) (略)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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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新城经二路综合功能服务站新建项目
(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3年10月18日, (略) (略) 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龙港新城经二路综合功能服务站新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运营情况和环保工程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批复等文件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龙港新城经二路综合功能服务 (略) (略) 新城经二路以东、纬二支路以北 XC-B11-d 地块,主要提供汽油、柴油和直流快充充电等便民服务。项目设计总投资5990万元,建筑物总占地面积约2245m2、建筑面积859.19m2,站内建4座加油岛,设20m3的埋地双层柴油罐1 只,20m3的埋地双层汽油罐4 只,折算汽油总容量为90m3(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实际已建电脑加油机4台24枪、60kw充电桩2 个、20m3的埋地双层柴油罐1 只,20m3的埋地双层汽油罐4 只等。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21年12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了《龙港新城经二路综合功能服务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1月27日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龙行审环建[2022]28 号),2022年9月23日开工建设,2023年1月9日竣工,2023年8月7日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书同时对外营业;加油站柴油发电机暂未建设。
本项目年营运365天,每天营运24小时运营(三班倒),职工5人,加油站内不设住宿。本项目已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MA2L5H1U5G001Z。
3、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59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75%。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龙港新城经二路综合功能服务站新建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和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项目实际加油站柴油发电机暂未建设,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地面清洗水、事故性废水;初期雨水、地面清洗水、事故性废水通过场地地面排水渠收集,经隔油处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 (略) (略) 处理后排入环境。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气灌装(卸油)、储存(静储)、加油作业过程中挥发的油气(有机废气)。
汽油在装卸过程中采用气相平衡管措施,油气灌装(卸油)、储存(静储)、加油机作业时采用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回收排放口高度为4米。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汽车行驶等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减震措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油及废渣、隔油池油污、废吸油毡。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油及废渣、隔油池油污、废吸油毡暂存, (略) (略) 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生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编制,正在备案。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悬浮物浓度和pH值范围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总氮排放浓度小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通过场地地面排水渠收集经隔油预处理后的化学需氧量、石油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
2、废气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加油油气回收管线液阻检测值小于《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表1规定最大压力限值,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压力检测值大于《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表2规定的最小剩余压力限值,气液比监测结果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要求的范围限值。
项目厂界4个监控点的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东北侧、东南侧、西南侧和西北侧共设置4个噪声测点。两天昼夜间监测中,所有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油及废渣、隔油池油污、废吸油毡等暂存, (略) (略) 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龙港新城经二路综合功能服务站新建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要求基本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总体上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做好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收集工作,落实雨污分流,加强设备设施的防腐、防渗、防漏等措施,防止造成地下水环境的污染。建议加强隔油池出水的监控。
3、做好加油油气回收管线液阻和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压力的监控,确保符合要求。
4、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的管理,完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做好危废转运台帐记录,确保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的管理及合法处置。
5、进一步落实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完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6、建议站区设置警鸣标志,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排放。
七、验收组成员信息
验收组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字:
(略) (略)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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