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沙坡头区2023年蔬菜加工示范县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沙坡头区2023年蔬菜加工示范县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第二批冷凉蔬菜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3﹞12号)精神,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决策部署,推动沙坡头区净菜加工及精深加工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现向沙坡头区各农业企业、合作社及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遴选2-3个沙坡头区2023年蔬菜加工示范县项目实施主体,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沙坡头区2023年蔬菜加工示范县项目
二、项目金额
项目总补助资金200万元,按照不超过项目实施主体投资额的3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2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蔬菜加工装备提升,加工工艺研发升级,技术集成应用等方面。
三、建设内容
研发鲜切菜、净菜加工、脱水、冻干锁鲜蔬菜、腌制蔬菜、酱菜,蔬莱汁、蔬莱粉等精深加工产品,推广应用并集成创新真空冷冻干燥、真空低温油浴、特征红外协同干燥、喷淋冻结、超临界萃取、超高压冷杀菌等新技术新装备,推进脱水蔬菜、速冻蔬菜,腌制菜、酱菜等传统加工业改造升级,开发复合型、功能型果蔬汁、果蔬粉、蔬菜脆片等产品。
四、项目申报内容及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具有独立法人的单位,具有独立财务核算能力,近3年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诚信记录,并自愿申请建设项目内各项任务;
2.申报主体要拥有自主生产加工基地,基地现有的蔬菜特色产业优势明显,示范带动效果显著,有一定规模和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的企业或合作社;
3.本申报主体必 (略) 、沙坡头区有关财政支农项目申报、验收条件, (略) 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研究后确定。
(二)申报内容。申报主体报送《沙坡头区2023年蔬菜加工示范县项目申报方案》,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制定有关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计划,具体方案内容包括:目标任务、建设地点、实施内容、进度安排、资金概算、扶持环节、效益分析、组织管理等部分。
五、申报要求
请各申报主体按照申报内容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于10月25日 (略) 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711办公室。
联系人:张生智联系电话:0955-*
(略) 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8日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第二批冷凉蔬菜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3﹞12号)精神,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决策部署,推动沙坡头区净菜加工及精深加工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现向沙坡头区各农业企业、合作社及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遴选2-3个沙坡头区2023年蔬菜加工示范县项目实施主体,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沙坡头区2023年蔬菜加工示范县项目
二、项目金额
项目总补助资金200万元,按照不超过项目实施主体投资额的3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2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蔬菜加工装备提升,加工工艺研发升级,技术集成应用等方面。
三、建设内容
研发鲜切菜、净菜加工、脱水、冻干锁鲜蔬菜、腌制蔬菜、酱菜,蔬莱汁、蔬莱粉等精深加工产品,推广应用并集成创新真空冷冻干燥、真空低温油浴、特征红外协同干燥、喷淋冻结、超临界萃取、超高压冷杀菌等新技术新装备,推进脱水蔬菜、速冻蔬菜,腌制菜、酱菜等传统加工业改造升级,开发复合型、功能型果蔬汁、果蔬粉、蔬菜脆片等产品。
四、项目申报内容及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具有独立法人的单位,具有独立财务核算能力,近3年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诚信记录,并自愿申请建设项目内各项任务;
2.申报主体要拥有自主生产加工基地,基地现有的蔬菜特色产业优势明显,示范带动效果显著,有一定规模和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的企业或合作社;
3.本申报主体必 (略) 、沙坡头区有关财政支农项目申报、验收条件, (略) 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研究后确定。
(二)申报内容。申报主体报送《沙坡头区2023年蔬菜加工示范县项目申报方案》,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制定有关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计划,具体方案内容包括:目标任务、建设地点、实施内容、进度安排、资金概算、扶持环节、效益分析、组织管理等部分。
五、申报要求
请各申报主体按照申报内容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于10月25日 (略) 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711办公室。
联系人:张生智联系电话:0955-*
(略) 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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