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年产100万吨石灰岩开采、加工项目永久使用林地现场查验情况公示
盂县年产100万吨石灰岩开采、加工项目永久使用林地现场查验情况公示
盂县年产100万吨石灰岩开采、加工项目永久使用林地现场查验情况公示
根据 (略) 申请文件和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我局委对盂县年产100万吨石灰岩开采、加工项目永久性使用林地进行了现场查验,结果如下:
项目拟使用林地的位置、范围、林地因子等现地情况与现状调查表一致,拟临时性使用林地总面积44.6165hm2,具体如下:
1、根据地类分:乔木林地面积29.7195hm2,一般灌木林地面积:14.8970hm2。
2、根据林地权属分:全部为孙家庄镇禅房村集体林地。
3、根据林地保护等级分:全部为Ⅲ级保护林地。
4、根据森林类别分:全部为其他地方公益林。
5、根据使用林地类型分:防护林地面积29.7195hm2,其他林地面积:14.8970hm2。
6、根据林种分:防护林面积29.7195hm2,其他林面积:14.8970hm2。
7、根据起源分:乔木林地面积26.2205hm2,起源为人工。乔木林地面积3.4990hm2,起源为天然。一般灌木林地面积14.8970hm2,起源为天然。
8、林木蓄积量:涉及林木20804株,消耗蓄积量1552.6109m3。
9、该项目使用 (略) 规划区范围内,不使用退耕还林地。
11、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方法》的相关规定、符合盂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及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2020年)、符合盂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最新数据。
12、截至使用林地现场查验工作结束,该项目存在未批先占林地现象,盂林罚决字[2023]第055号。
13、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本次现场查验的真实性负责。
公示日期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反馈。联系电话:0353-*。
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0月18日
盂县年产100万吨石灰岩开采、加工项目永久使用林地现场查验情况公示
根据 (略) 申请文件和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我局委对盂县年产100万吨石灰岩开采、加工项目永久性使用林地进行了现场查验,结果如下:
项目拟使用林地的位置、范围、林地因子等现地情况与现状调查表一致,拟临时性使用林地总面积44.6165hm2,具体如下:
1、根据地类分:乔木林地面积29.7195hm2,一般灌木林地面积:14.8970hm2。
2、根据林地权属分:全部为孙家庄镇禅房村集体林地。
3、根据林地保护等级分:全部为Ⅲ级保护林地。
4、根据森林类别分:全部为其他地方公益林。
5、根据使用林地类型分:防护林地面积29.7195hm2,其他林地面积:14.8970hm2。
6、根据林种分:防护林面积29.7195hm2,其他林面积:14.8970hm2。
7、根据起源分:乔木林地面积26.2205hm2,起源为人工。乔木林地面积3.4990hm2,起源为天然。一般灌木林地面积14.8970hm2,起源为天然。
8、林木蓄积量:涉及林木20804株,消耗蓄积量1552.6109m3。
9、该项目使用 (略) 规划区范围内,不使用退耕还林地。
11、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方法》的相关规定、符合盂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及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2020年)、符合盂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最新数据。
12、截至使用林地现场查验工作结束,该项目存在未批先占林地现象,盂林罚决字[2023]第055号。
13、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本次现场查验的真实性负责。
公示日期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反馈。联系电话:0353-*。
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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