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10月19日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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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都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10月19日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望都县庆都西路9号 望都县行政审批局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望都 (略) 年产2000吨衣服拉链项目

(略) 望都县赵庄镇小十五计村西200米

望都 (略)

河北 (略)

本项目租用现有厂区进行建设,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及构筑物。购置混料机1台、上料机1台、注塑机1台、粉碎机1台、挤出机1台。项目建成后年产衣服拉链2000吨。

1、本项目破碎工序废气经集气设备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空,需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注塑、挤出工序废气经集气设备收集,由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空,需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

2、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生活污水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禁止外排。

3、本项目产噪设备必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安装消声器等措施,需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统一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禁止外排。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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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望都县庆都西路9号 望都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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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望都 (略) 年产2000吨衣服拉链项目

(略) 望都县赵庄镇小十五计村西200米

望都 (略)

河北 (略)

本项目租用现有厂区进行建设,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及构筑物。购置混料机1台、上料机1台、注塑机1台、粉碎机1台、挤出机1台。项目建成后年产衣服拉链2000吨。

1、本项目破碎工序废气经集气设备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空,需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注塑、挤出工序废气经集气设备收集,由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空,需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

2、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生活污水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禁止外排。

3、本项目产噪设备必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安装消声器等措施,需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统一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禁止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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