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镇4井-隆2井管线等2条天然气管线外部安全隐患整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第二次公示
隆昌市镇4井-隆2井管线等2条天然气管线外部安全隐患整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第二次公示
隆昌市镇4井-隆2井管线等2条天然气管线外部安全隐患整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要求, (略) 镇4井-隆2井管线等2条天然气管线外部安全隐患整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略) 镇4井-隆2井管线等2条天然气管线外部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 (略) (略) 蜀南气矿;
建设地点: (略) 镇、古宇湖街道、圣灯镇、云顶镇;
建设性质:改建;
项目投资:90万元。
项目建设规模:
(略) 镇4井-隆2井管线等2条天然气管线外部安全隐患整改工程,仅对现有工程隐患管线进行更换。镇4井-隆2井管线涉及6处改线,累计长度为330m;云顶1井至蔡家湾阀室管线涉及1处改线,长度为300m。
为保证整改段与原管道系统的一致性,整改后不影响原管道输送能力,整改段管线尽量与原管线规格保持一致,本工程管线材质选用L245N无缝钢管,镇4井-隆2井管线和云顶1井至蔡家湾阀室管线的设计压力分别为4.0MPa和6.4MPa,管线规格分别为D89×6.0和D108×6.0。管道全段采用沟埋敷设,采用三层PE加强级外防腐层方案。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地址:见附件。
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地点设置在中国石 (略) (略) 蜀南气矿,公众可去往该地点查阅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管道沿线附近区域内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_*.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采取电话、传真、发邮件、写信,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当面座谈。
*@*q.com。
六、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信息
(1)单位名称:中国石 (略) (略) 蜀南气矿
(2)单位地址: (略) 江阳区百子路12号1幢
(3)联 系 人:罗 工
(4)联系方式:*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信息
(1)单位名称:国潍(北京) (略)
(2)联 系 人:叶女士
(3)联系方式:*
(4)电子邮箱:*@*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建议。
隆昌市镇4井-隆2井管线等2条天然气管线外部安全隐患整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要求, (略) 镇4井-隆2井管线等2条天然气管线外部安全隐患整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略) 镇4井-隆2井管线等2条天然气管线外部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 (略) (略) 蜀南气矿;
建设地点: (略) 镇、古宇湖街道、圣灯镇、云顶镇;
建设性质:改建;
项目投资:90万元。
项目建设规模:
(略) 镇4井-隆2井管线等2条天然气管线外部安全隐患整改工程,仅对现有工程隐患管线进行更换。镇4井-隆2井管线涉及6处改线,累计长度为330m;云顶1井至蔡家湾阀室管线涉及1处改线,长度为300m。
为保证整改段与原管道系统的一致性,整改后不影响原管道输送能力,整改段管线尽量与原管线规格保持一致,本工程管线材质选用L245N无缝钢管,镇4井-隆2井管线和云顶1井至蔡家湾阀室管线的设计压力分别为4.0MPa和6.4MPa,管线规格分别为D89×6.0和D108×6.0。管道全段采用沟埋敷设,采用三层PE加强级外防腐层方案。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地址:见附件。
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地点设置在中国石 (略) (略) 蜀南气矿,公众可去往该地点查阅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管道沿线附近区域内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_*.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采取电话、传真、发邮件、写信,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当面座谈。
*@*q.com。
六、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信息
(1)单位名称:中国石 (略) (略) 蜀南气矿
(2)单位地址: (略) 江阳区百子路12号1幢
(3)联 系 人:罗 工
(4)联系方式:*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信息
(1)单位名称:国潍(北京) (略)
(2)联 系 人:叶女士
(3)联系方式:*
(4)电子邮箱:*@*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建议。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