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云霄县主城区智慧城市智慧交通管理项目二期有关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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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云霄县主城区智慧城市智慧交通管理项目二期有关事项的批复

云政综〔2023〕211号

(略) 管理局:

你局《 (略) 管理局关于云霄县主 (略) (智慧交通管理)项目(二期)有关事项的请示》(云城管〔2023〕45号)收悉。经云霄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一、此次纳入的2444个公共停车位均为政府所有,收费标准按照县发改局出台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执行。

二、同意该项目按《云霄县主 (略) (智慧交通管理)项目(二期)实施方案》执行。

三、同意由县产权交易中心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拍卖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拍卖公告公示挂网、交易场地等拍卖流程的技术支持。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云政综〔2023〕211号

(略) 管理局:

你局《 (略) 管理局关于云霄县主 (略) (智慧交通管理)项目(二期)有关事项的请示》(云城管〔2023〕45号)收悉。经云霄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一、此次纳入的2444个公共停车位均为政府所有,收费标准按照县发改局出台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执行。

二、同意该项目按《云霄县主 (略) (智慧交通管理)项目(二期)实施方案》执行。

三、同意由县产权交易中心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拍卖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拍卖公告公示挂网、交易场地等拍卖流程的技术支持。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云政综〔2023〕211号

(略) 管理局:

你局《 (略) 管理局关于云霄县主 (略) (智慧交通管理)项目(二期)有关事项的请示》(云城管〔2023〕45号)收悉。经云霄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一、此次纳入的2444个公共停车位均为政府所有,收费标准按照县发改局出台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执行。

二、同意该项目按《云霄县主 (略) (智慧交通管理)项目(二期)实施方案》执行。

三、同意由县产权交易中心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拍卖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拍卖公告公示挂网、交易场地等拍卖流程的技术支持。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云政综〔2023〕211号

(略) 管理局:

你局《 (略) 管理局关于云霄县主 (略) (智慧交通管理)项目(二期)有关事项的请示》(云城管〔2023〕45号)收悉。经云霄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一、此次纳入的2444个公共停车位均为政府所有,收费标准按照县发改局出台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执行。

二、同意该项目按《云霄县主 (略) (智慧交通管理)项目(二期)实施方案》执行。

三、同意由县产权交易中心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拍卖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拍卖公告公示挂网、交易场地等拍卖流程的技术支持。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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