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对新源县分局受理新源县塔勒德镇阿克托别砖瓦用粘土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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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作出对新源县分局受理新源县塔勒德镇阿克托别砖瓦用粘土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23日。

项目名称:新源县塔勒德镇阿克托别砖瓦用粘土矿项目

建设地点:伊犁州新源县塔勒德镇新源县255°方位约13km处

地理坐标:(83度06分20.445秒,43度23分55.666秒)

建设单位:新源县 (略)

环评机构: (略) (略)

环评报告:新源县塔勒德镇阿克托别砖瓦用粘土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项目概况:伊犁州新源县塔勒德镇新源县255°方位约13km处,项目矿区占地42000m2,开采矿种为砖瓦用粘土矿,开采方式为机械露天开采,生产规模6万m3/a,服务年限为8.39年,矿山开采标高991~963m。项目总投资947.96万元,环保投资25.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2.65%。

一、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实施,认真落实各项污染物及生态治理措施,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1)项目开采时对开采区域、作业面采取洒水车洒水抑尘措施,通过湿法作业来抑制采矿扬尘的产生。(2)项目区内砂石硬化路面253m(宽5m),南北走向,道路定期洒水降尘。(3)粘土矿装载过程中应降低铲车铲斗与自卸载重汽车车斗之间的高度差,并配合雾炮机洒水抑尘措施,来减少装载扬尘。(4)运输车辆出入采矿区应低速行驶,采区内运输道路定期洒水,减少交通扬尘。车辆装载粘土矿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蔽,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避免粘土矿掉落引起扬尘。(5)如遇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应采取扬尘应急措施,停止采矿作业,同时作业面覆盖防尘布、遮网。(6)合理计划每日开采量,日采日运,粘土矿不得在采矿区内长时间堆存。(7)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日常检修维护保养,避免尾气非正常排放,污染大气环境。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1)按本环评要求处置生活污水,禁止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污染采矿区或进入天然水体。

(2)运营期加强对机械设备、车辆定期检修维护保养,避免在作业过程中燃油和机油的跑、冒、滴、漏。(3)不得随意在采矿区内冲洗机械设备和车辆,对施工机械进行检修和清洗时必须定点。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1)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进场前应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禁止其入场作业。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出现非正常工况高噪声现象。

(2)尽可能利用项目区内距离衰减来降噪,在不影响开采计划的前提下,尽量将强噪声机械设备分散、分区域作业,最大限度减少机械设备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3)车辆行驶严格控制车速,严禁鸣笛。同时设置公告牌,放置在显眼易见的位置,协调好与当地公众的关系,避免扰民事件发生。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1)生活垃圾应严格管理,集中收集,不得随意丢弃,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2)生活垃圾收集装置应远离开采区,防止生活垃圾混入粘土矿,运输转移。

通信地址:新源县卡普河路伊犁州生态环境局新源县分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999-*(兼传真)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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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23日。

项目名称:新源县塔勒德镇阿克托别砖瓦用粘土矿项目

建设地点:伊犁州新源县塔勒德镇新源县255°方位约13km处

地理坐标:(83度06分20.445秒,43度23分55.666秒)

建设单位:新源县 (略)

环评机构: (略) (略)

环评报告:新源县塔勒德镇阿克托别砖瓦用粘土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项目概况:伊犁州新源县塔勒德镇新源县255°方位约13km处,项目矿区占地42000m2,开采矿种为砖瓦用粘土矿,开采方式为机械露天开采,生产规模6万m3/a,服务年限为8.39年,矿山开采标高991~963m。项目总投资947.96万元,环保投资25.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2.65%。

一、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实施,认真落实各项污染物及生态治理措施,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1)项目开采时对开采区域、作业面采取洒水车洒水抑尘措施,通过湿法作业来抑制采矿扬尘的产生。(2)项目区内砂石硬化路面253m(宽5m),南北走向,道路定期洒水降尘。(3)粘土矿装载过程中应降低铲车铲斗与自卸载重汽车车斗之间的高度差,并配合雾炮机洒水抑尘措施,来减少装载扬尘。(4)运输车辆出入采矿区应低速行驶,采区内运输道路定期洒水,减少交通扬尘。车辆装载粘土矿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蔽,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避免粘土矿掉落引起扬尘。(5)如遇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应采取扬尘应急措施,停止采矿作业,同时作业面覆盖防尘布、遮网。(6)合理计划每日开采量,日采日运,粘土矿不得在采矿区内长时间堆存。(7)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日常检修维护保养,避免尾气非正常排放,污染大气环境。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1)按本环评要求处置生活污水,禁止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污染采矿区或进入天然水体。

(2)运营期加强对机械设备、车辆定期检修维护保养,避免在作业过程中燃油和机油的跑、冒、滴、漏。(3)不得随意在采矿区内冲洗机械设备和车辆,对施工机械进行检修和清洗时必须定点。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1)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进场前应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禁止其入场作业。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出现非正常工况高噪声现象。

(2)尽可能利用项目区内距离衰减来降噪,在不影响开采计划的前提下,尽量将强噪声机械设备分散、分区域作业,最大限度减少机械设备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3)车辆行驶严格控制车速,严禁鸣笛。同时设置公告牌,放置在显眼易见的位置,协调好与当地公众的关系,避免扰民事件发生。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1)生活垃圾应严格管理,集中收集,不得随意丢弃,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2)生活垃圾收集装置应远离开采区,防止生活垃圾混入粘土矿,运输转移。

通信地址:新源县卡普河路伊犁州生态环境局新源县分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999-*(兼传真)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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