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直管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云漫湖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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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直管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云漫湖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批前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2〕742号)的要求,经请示新区管委会同意,由我局组织编制《贵安新区(直管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形成规划管理的法定性文件,指导贵安新区直管区的规划建设与实施。按照《 (略) 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修正)、《 (略) 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略) 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贵安新区(直管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云漫湖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开展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内容提出宝贵意见,组织编制部门将予以认真研究并对规划内容进一步深化完善。

公示单位: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

公示地点: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1月12日(不少于30天)

反馈意见方式:

1、若您需要对该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认为是该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2023年11月12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地址: (略) 民中心B510,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业务五科(国土空间规划与耕地保护科)

联系电话:*

一、规划范围

《贵安新区(直管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云漫湖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东至马场河、西至高峰山、南至北斗湖、北至茶园大道延伸段,总面积6.72平方公里,本次规划主要聚焦城镇开发边界区域,面积为2.01平方公里。

二、主要内容

1、功能定位

传导落实《贵安新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要求,功能定位为:黔中山水休闲旅居避暑胜地,打造国家级(贵安)旅游度假区、贵安新区全域旅游集散中心,推动贵安新区城景村山水林田文融合发展。

2、发展规模

城镇总建设用地面积为1.99平方公里。可容纳居住人口约1.8万人。

3、空间布局

本规划空间结构为“一廊五片区”。一廊:依托云漫湖、北斗湖和生态林草地空间,塑造片区湖湾生态绿廊。五片区:云漫湖休闲娱乐旅游区,打造集亲子儿童乐园、蒲公英乐园、特色街区、自然科普为主的环湖活力旅游区;避暑旅居社区,重点布置旅居住宅以及旅居生活设施;全域旅游集散服务区,构建服务组团内及周边景点的综合旅游服务中心;北斗湖生态度假休闲区,集旅游度假、生态休闲、水上活动、田园体验为一体的滨湖度假休闲区;乡村文化休闲区,集民俗体验、度假民宿、 (略) 等体验于一体的乡村休闲区。

4、土地使用控制

根据《 (略) 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99.10公顷。主要包括居住用地面积55.1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2.17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75.7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50.78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60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1.44公顷。留白用地2.27公顷(各类用地指标详见附表)

5、综合交通系统

规划范围内形成“2+4”主要旅游集散路网,“2主路”包括产业大道和云漫湖路;“4集散”为北斗湖路、茶园大道延伸段、嘉禾街、规划一路。

规划范围内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个等级。主干路红线宽度32-60米,为产业大道和云漫湖路;次干路红线宽度20—40米,为茶园大道延伸段、北斗湾路、嘉禾街和规划一路;支路红线宽度8—16米。

6、公共服务体系

生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按照0.8万人进行配置,共划分1个5-10分钟生活圈和1个村寨共享生活圈。在各生活圈内按照“鼓励集中、兼顾分散”的方式进行合理布局。包括基础教育设施、医疗设施、行政管理及社区服务设施、文化设施、社会福利设施为社区养老机构和体育设施。

7、绿地系统

根据《 (略) 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和《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确定本次规划绿地系统主要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地块内附属绿地以及郊野公园等。

公园绿地按照多级设置、均衡布局、慢行可达的原则,规划带状社区公园1处,公园绿地面积11.44公顷。规划带状社区公园结合自然水系塑造景观,设置社区休闲活动设施,并应强化公园的可达性。

防护绿地主要包括道路防护、电力走廊防护等绿地空间。

(略) 主干路两侧各设置5-10米宽防护绿带,结合相邻用地和生态空间布置。

电力廊道控制宽度15-25米,结合公园绿地、相邻用地布置,在地块内进行廊道控制。

附属绿地的设置需满足《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中所规定的绿地率指标,同时应尽可能增加绿化面积,并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增加垂直绿化。

郊野公园是为依托自然山水田林实现自然生 (略) 公园更好地联动,在云漫湖、北斗湖之间规划连绵的生态郊野公园,丰富绿色游憩空间。

8、规划管控单元

规划共划分2个规划单元,以图则的方式明确各管控单元刚性与弹性管控内容。

刚性控制内容包括管理单元层面的主导功能、净用地面积、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下限、绿地与广场用地下限、居住建筑规模上限、商业建筑规模上限;“四线”;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设施的功能、等级、数量和用地规模下限;市政公用设施的功能、等级、数量、用地边界;建筑限高。

弹性控制内容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设施的用地边界与位置,可提交书面的论证依据和修改意见,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调整,其中位置调整范围为相邻地块。

附表1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表

用地类型

用地面积(公顷)

总建设用地

216.34

其中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建设用地

居住用地

55.1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17

商业服务业用地

75.70

交通运输用地

50.78

公用设施用地

1.60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11.44

留白用地

2.27

小计

199.10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公路用地

0.37

水工设施用地

1.89

小计

0.08

其他建设用地

特殊用地

0.19

非建设用地

20.07

其中

*地水域

河流水面

1.34

湖泊水面

95.45

总计

672.39

附表2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

用地名称

用地代码

用地面积(公顷)

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

居住用地

07

34.81

19.72%

其中

商住混合用地

0709

7.71

城镇住宅用地

0701

27.1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8

2.17

1.23%

教育用地

0804

2.17

商业服务业用地

09

75.70

42.89%

其中

商业用地

0901

61.99

娱乐康体用地

0903

13.71

交通运输用地

12

50.78

28.77%

其中

城市道路用地

1207

44.89

交通场站用地

1208

5.89

公用设施用地

13

1.60

0.91%

其中

水工设施用地

1312

0.90

消防用地

1310

0.70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14

11.44

6.48%

其中

公园绿地

1401

11.44

总计

城镇建设用地

176.50

100%

附图1 区域位置图

附图2空间结构规划图

附图3 土地使用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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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2〕742号)的要求,经请示新区管委会同意,由我局组织编制《贵安新区(直管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形成规划管理的法定性文件,指导贵安新区直管区的规划建设与实施。按照《 (略) 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修正)、《 (略) 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略) 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贵安新区(直管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云漫湖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开展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内容提出宝贵意见,组织编制部门将予以认真研究并对规划内容进一步深化完善。

公示单位: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

公示地点: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1月12日(不少于30天)

反馈意见方式:

1、若您需要对该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认为是该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2023年11月12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地址: (略) 民中心B510,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业务五科(国土空间规划与耕地保护科)

联系电话:*

一、规划范围

《贵安新区(直管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云漫湖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东至马场河、西至高峰山、南至北斗湖、北至茶园大道延伸段,总面积6.72平方公里,本次规划主要聚焦城镇开发边界区域,面积为2.01平方公里。

二、主要内容

1、功能定位

传导落实《贵安新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要求,功能定位为:黔中山水休闲旅居避暑胜地,打造国家级(贵安)旅游度假区、贵安新区全域旅游集散中心,推动贵安新区城景村山水林田文融合发展。

2、发展规模

城镇总建设用地面积为1.99平方公里。可容纳居住人口约1.8万人。

3、空间布局

本规划空间结构为“一廊五片区”。一廊:依托云漫湖、北斗湖和生态林草地空间,塑造片区湖湾生态绿廊。五片区:云漫湖休闲娱乐旅游区,打造集亲子儿童乐园、蒲公英乐园、特色街区、自然科普为主的环湖活力旅游区;避暑旅居社区,重点布置旅居住宅以及旅居生活设施;全域旅游集散服务区,构建服务组团内及周边景点的综合旅游服务中心;北斗湖生态度假休闲区,集旅游度假、生态休闲、水上活动、田园体验为一体的滨湖度假休闲区;乡村文化休闲区,集民俗体验、度假民宿、 (略) 等体验于一体的乡村休闲区。

4、土地使用控制

根据《 (略) 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99.10公顷。主要包括居住用地面积55.1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2.17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75.7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50.78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60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1.44公顷。留白用地2.27公顷(各类用地指标详见附表)

5、综合交通系统

规划范围内形成“2+4”主要旅游集散路网,“2主路”包括产业大道和云漫湖路;“4集散”为北斗湖路、茶园大道延伸段、嘉禾街、规划一路。

规划范围内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个等级。主干路红线宽度32-60米,为产业大道和云漫湖路;次干路红线宽度20—40米,为茶园大道延伸段、北斗湾路、嘉禾街和规划一路;支路红线宽度8—16米。

6、公共服务体系

生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按照0.8万人进行配置,共划分1个5-10分钟生活圈和1个村寨共享生活圈。在各生活圈内按照“鼓励集中、兼顾分散”的方式进行合理布局。包括基础教育设施、医疗设施、行政管理及社区服务设施、文化设施、社会福利设施为社区养老机构和体育设施。

7、绿地系统

根据《 (略) 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和《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确定本次规划绿地系统主要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地块内附属绿地以及郊野公园等。

公园绿地按照多级设置、均衡布局、慢行可达的原则,规划带状社区公园1处,公园绿地面积11.44公顷。规划带状社区公园结合自然水系塑造景观,设置社区休闲活动设施,并应强化公园的可达性。

防护绿地主要包括道路防护、电力走廊防护等绿地空间。

(略) 主干路两侧各设置5-10米宽防护绿带,结合相邻用地和生态空间布置。

电力廊道控制宽度15-25米,结合公园绿地、相邻用地布置,在地块内进行廊道控制。

附属绿地的设置需满足《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中所规定的绿地率指标,同时应尽可能增加绿化面积,并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增加垂直绿化。

郊野公园是为依托自然山水田林实现自然生 (略) 公园更好地联动,在云漫湖、北斗湖之间规划连绵的生态郊野公园,丰富绿色游憩空间。

8、规划管控单元

规划共划分2个规划单元,以图则的方式明确各管控单元刚性与弹性管控内容。

刚性控制内容包括管理单元层面的主导功能、净用地面积、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下限、绿地与广场用地下限、居住建筑规模上限、商业建筑规模上限;“四线”;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设施的功能、等级、数量和用地规模下限;市政公用设施的功能、等级、数量、用地边界;建筑限高。

弹性控制内容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设施的用地边界与位置,可提交书面的论证依据和修改意见,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调整,其中位置调整范围为相邻地块。

附表1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表

用地类型

用地面积(公顷)

总建设用地

216.34

其中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建设用地

居住用地

55.1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17

商业服务业用地

75.70

交通运输用地

50.78

公用设施用地

1.60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11.44

留白用地

2.27

小计

199.10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公路用地

0.37

水工设施用地

1.89

小计

0.08

其他建设用地

特殊用地

0.19

非建设用地

20.07

其中

*地水域

河流水面

1.34

湖泊水面

95.45

总计

672.39

附表2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

用地名称

用地代码

用地面积(公顷)

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

居住用地

07

34.81

19.72%

其中

商住混合用地

0709

7.71

城镇住宅用地

0701

27.1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8

2.17

1.23%

教育用地

0804

2.17

商业服务业用地

09

75.70

42.89%

其中

商业用地

0901

61.99

娱乐康体用地

0903

13.71

交通运输用地

12

50.78

28.77%

其中

城市道路用地

1207

44.89

交通场站用地

1208

5.89

公用设施用地

13

1.60

0.91%

其中

水工设施用地

1312

0.90

消防用地

1310

0.70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14

11.44

6.48%

其中

公园绿地

1401

11.44

总计

城镇建设用地

176.50

100%

附图1 区域位置图

附图2空间结构规划图

附图3 土地使用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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