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直管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高峰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批前公示
《贵安新区直管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高峰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批前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2〕742号)的要求,经请示新区管委会同意,由我局组织编制《贵安新区(直管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形成规划管理的法定性文件,指导贵安新区直管区的规划建设与实施。按照《 (略) 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修正)、《 (略) 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略) 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贵安新区(直管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高峰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开展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内容提出宝贵意见,组织编制部门将予以认真研究并对规划内容进一步深化完善。
公示单位: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
公示地点: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1月12日(不少于30天)
反馈意见方式:
1、若您需要对该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认为是该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2023年11月12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地址: (略) 民中心B510,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业务五科(国土空间规划与耕地保护科)
联系电话:*
一、规划范围
《贵安新区(直管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高峰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位于贵安新区直管区西部,北至沪昆铁路,南达甘凯线,西临狮子山东侧,东抵高峰大道。总面积3.12平方公里,本次规划主要聚焦城镇开发边界区域,面积为1.49平方公里。
二、主要内容
1、功能定位
根据贵安新区“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的发展道路,结合高峰镇自然资源、文化特色、产业发展等自身禀赋和外部要求,定位为: (略) 级示范小城镇、农文旅融合示范区。
2、发展规模
城镇总建设用地面积为1.33平方公里。居住人口约1.42万人。
3、空间布局
本规划空间结构为“一带五区”。一带:滨水休闲带。依托地表水系、自然湿地和生态林草地空间,塑造片区滨水休闲带。五区:城镇综合服务片区。以城镇居住服务、商业服务、公共服务为主导,为周边乡村、旅游、文创、休闲等功能片区提供保障,完善功能服务;旅居休闲片区。对镇域中部河流沿线进行提升改造,沿滨河两岸打造滨水居住、康养旅居、休闲观光、健康运动,打造旅居休闲功能片区。工业文创片区。依托高峰镇三线文化、仡佬族等少数民族文化、大米葡萄等农特产品加工提供文化体验、文创艺术、农特产品加工体验;2个乡村生活片区。保留现状乡村历史文化风貌,以乡村生活为主导,提供民俗民宿、特色餐饮,乡村休闲功能服务。
4、土地使用控制
根据《 (略) 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规划城镇建设用地132.75公顷,主要包括居住用地51.7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3.25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10.39公顷、工业用地面积2.3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9.99公顷、公用设施用地2.13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87公顷。(各类用地指标详见附表)
5、综合交通系统
规划范围内主干路网结构为“两横三纵一环”,“两横”包括横二路、横三路;“三纵”为纵二路、万华大道、纵三路。“一环”包括纵一路、横一路、纵四路、何家街。
规 (略) 道路等级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个等级。主干路红线宽度20-44米,为高峰大道、万华大道、横二路、横三路;次干路红线宽度10-14米;支路红线宽度6-12米。
6、公共服务体系
区域级公共服务设施: (略) 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
生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构建1个5-15分钟生活圈。在各生活圈内按照“鼓励集中、兼顾分散”的方式进行合理布局。分别形成5分钟300m服务圈层、10分钟500m服务圈层及15分钟1000m服务圈层。包括基础教育设施、医疗设施、行政管理及社区服务设施、文化设施、社会福利设施为社区养老机构和体育设施。
7、绿地系统
根据《 (略) 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和《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确定本次规划绿地系统主要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绿地、地块内附属绿地以及社区公园等。
公园绿地面积2.69公顷,按照多级设置、均衡布局、慢行可达的原则,构建片区级综合公园、带状公园、社区公园等组成的宜人便民的公园体系。规划片区级综合公园2处,沿河带状公园1处,社区公园6处。
防护绿地主要包括道路防护绿地、铁路 (略) 政公用设施防护绿地3类,面积1.54公顷。
规划范围内布局2处广场,面积1.23公顷。
各地块在满足规定的绿地率指标的同时,应尽可能增加绿化面积,并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增加垂直绿化。
8、规划管控单元
规划共划分5个规划单元,以图则的方式明确各管控单元刚性与弹性管控内容。
刚性控制内容包括管理单元层面的主导功能、净用地面积、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下限、绿地与广场用地下限、居住建筑规模上限、商业建筑规模上限;“四线”;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设施的功能、等级、数量和用地规模下限;市政公用设施的功能、等级、数量、用地边界;建筑限高。
弹性控制内容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设施的用地边界与位置,可提交书面的论证依据和修改意见,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调整。
附表1: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表
用地类型 | 用地面积/平方公里 | |||
总建设用地 | 1.3351 | |||
其中 | 城乡建设用地 | 城镇建设用地 | 居住用地 | 0.5178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0.2325 |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0.1039 | |||
工业用地 | 0.0235 | |||
交通运输用地 | 0.3999 | |||
公用设施用地 | 0.0213 |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0.0287 | |||
小计 | 1.3275 | |||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 铁路用地 | 0.0076 | ||
非建设用地 | 0.1522 | |||
其中 | 耕地 | 0.1322 | ||
林地 | 0.0029 | |||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 0.0128 | |||
*地水域 | 沟渠 | 0.0041 | ||
坑塘水面 | 0.0002 | |||
总计 | 1.4873 |
附表2:城镇建设用地结构规划表
用地名称 | 用地代码 | 面积/公顷 | |
居住用地 | 07 | 51.78 | |
其中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 | 33.91 |
二类农村宅基地 | * | 17.87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08 | 23.25 | |
其中 | 机关团体用地 | 0801 | 2.23 |
文化活动用地 | * | 1.97 | |
中小学用地 | * | 12.78 | |
幼儿园用地 | * | 0.66 | |
体育训练用地 | * | 3.81 | |
医院用地 | * | 1.43 | |
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 | * | 0.36 |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09 | 10.39 | |
其中 | 商业用地 | 0901 | 10.15 |
娱乐康体用地 | 0903 | 0.24 | |
工矿用地 | 10 | 2.35 | |
其中 | 二类工业用地 | * | 2.35 |
交通运输用地 | 12 | 39.99 | |
其中 | 公路用地 | 1202 | 12.89 |
城镇道路用地 | 1207 | 25.46 | |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 * | 0.82 |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 | 0.14 | |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 1209 | 0.68 | |
公用设施用地 | 13 | 2.13 | |
其中 | 供水用地 | 1301 | 0.06 |
排水用地 | 1302 | 1.09 | |
供电用地 | 1303 | 0.18 | |
环卫用地 | 1309 | 0.19 | |
消防用地 | 1310 | 0.60 | |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1313 | 0.01 |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14 | 2.87 | |
其中 | 公园绿地 | 1401 | 1.54 |
防护绿地 | 1402 | 0.49 | |
广场用地 | 1403 | 0.84 | |
小计 | 城镇建设用地 | 132.75 |
附图1:区域位置图
附图2:功能结构规划图
附图3:土地使用规划图
- 6??-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2〕742号)的要求,经请示新区管委会同意,由我局组织编制《贵安新区(直管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形成规划管理的法定性文件,指导贵安新区直管区的规划建设与实施。按照《 (略) 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修正)、《 (略) 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略) 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贵安新区(直管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高峰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开展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内容提出宝贵意见,组织编制部门将予以认真研究并对规划内容进一步深化完善。
公示单位: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
公示地点: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1月12日(不少于30天)
反馈意见方式:
1、若您需要对该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认为是该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2023年11月12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地址: (略) 民中心B510,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业务五科(国土空间规划与耕地保护科)
联系电话:*
一、规划范围
《贵安新区(直管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高峰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位于贵安新区直管区西部,北至沪昆铁路,南达甘凯线,西临狮子山东侧,东抵高峰大道。总面积3.12平方公里,本次规划主要聚焦城镇开发边界区域,面积为1.49平方公里。
二、主要内容
1、功能定位
根据贵安新区“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的发展道路,结合高峰镇自然资源、文化特色、产业发展等自身禀赋和外部要求,定位为: (略) 级示范小城镇、农文旅融合示范区。
2、发展规模
城镇总建设用地面积为1.33平方公里。居住人口约1.42万人。
3、空间布局
本规划空间结构为“一带五区”。一带:滨水休闲带。依托地表水系、自然湿地和生态林草地空间,塑造片区滨水休闲带。五区:城镇综合服务片区。以城镇居住服务、商业服务、公共服务为主导,为周边乡村、旅游、文创、休闲等功能片区提供保障,完善功能服务;旅居休闲片区。对镇域中部河流沿线进行提升改造,沿滨河两岸打造滨水居住、康养旅居、休闲观光、健康运动,打造旅居休闲功能片区。工业文创片区。依托高峰镇三线文化、仡佬族等少数民族文化、大米葡萄等农特产品加工提供文化体验、文创艺术、农特产品加工体验;2个乡村生活片区。保留现状乡村历史文化风貌,以乡村生活为主导,提供民俗民宿、特色餐饮,乡村休闲功能服务。
4、土地使用控制
根据《 (略) 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规划城镇建设用地132.75公顷,主要包括居住用地51.7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3.25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10.39公顷、工业用地面积2.3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9.99公顷、公用设施用地2.13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87公顷。(各类用地指标详见附表)
5、综合交通系统
规划范围内主干路网结构为“两横三纵一环”,“两横”包括横二路、横三路;“三纵”为纵二路、万华大道、纵三路。“一环”包括纵一路、横一路、纵四路、何家街。
规 (略) 道路等级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个等级。主干路红线宽度20-44米,为高峰大道、万华大道、横二路、横三路;次干路红线宽度10-14米;支路红线宽度6-12米。
6、公共服务体系
区域级公共服务设施: (略) 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
生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构建1个5-15分钟生活圈。在各生活圈内按照“鼓励集中、兼顾分散”的方式进行合理布局。分别形成5分钟300m服务圈层、10分钟500m服务圈层及15分钟1000m服务圈层。包括基础教育设施、医疗设施、行政管理及社区服务设施、文化设施、社会福利设施为社区养老机构和体育设施。
7、绿地系统
根据《 (略) 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和《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确定本次规划绿地系统主要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绿地、地块内附属绿地以及社区公园等。
公园绿地面积2.69公顷,按照多级设置、均衡布局、慢行可达的原则,构建片区级综合公园、带状公园、社区公园等组成的宜人便民的公园体系。规划片区级综合公园2处,沿河带状公园1处,社区公园6处。
防护绿地主要包括道路防护绿地、铁路 (略) 政公用设施防护绿地3类,面积1.54公顷。
规划范围内布局2处广场,面积1.23公顷。
各地块在满足规定的绿地率指标的同时,应尽可能增加绿化面积,并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增加垂直绿化。
8、规划管控单元
规划共划分5个规划单元,以图则的方式明确各管控单元刚性与弹性管控内容。
刚性控制内容包括管理单元层面的主导功能、净用地面积、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下限、绿地与广场用地下限、居住建筑规模上限、商业建筑规模上限;“四线”;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设施的功能、等级、数量和用地规模下限;市政公用设施的功能、等级、数量、用地边界;建筑限高。
弹性控制内容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设施的用地边界与位置,可提交书面的论证依据和修改意见,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调整。
附表1: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表
用地类型 | 用地面积/平方公里 | |||
总建设用地 | 1.3351 | |||
其中 | 城乡建设用地 | 城镇建设用地 | 居住用地 | 0.5178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0.2325 |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0.1039 | |||
工业用地 | 0.0235 | |||
交通运输用地 | 0.3999 | |||
公用设施用地 | 0.0213 |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0.0287 | |||
小计 | 1.3275 | |||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 铁路用地 | 0.0076 | ||
非建设用地 | 0.1522 | |||
其中 | 耕地 | 0.1322 | ||
林地 | 0.0029 | |||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 0.0128 | |||
*地水域 | 沟渠 | 0.0041 | ||
坑塘水面 | 0.0002 | |||
总计 | 1.4873 |
附表2:城镇建设用地结构规划表
用地名称 | 用地代码 | 面积/公顷 | |
居住用地 | 07 | 51.78 | |
其中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 | 33.91 |
二类农村宅基地 | * | 17.87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08 | 23.25 | |
其中 | 机关团体用地 | 0801 | 2.23 |
文化活动用地 | * | 1.97 | |
中小学用地 | * | 12.78 | |
幼儿园用地 | * | 0.66 | |
体育训练用地 | * | 3.81 | |
医院用地 | * | 1.43 | |
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 | * | 0.36 |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09 | 10.39 | |
其中 | 商业用地 | 0901 | 10.15 |
娱乐康体用地 | 0903 | 0.24 | |
工矿用地 | 10 | 2.35 | |
其中 | 二类工业用地 | * | 2.35 |
交通运输用地 | 12 | 39.99 | |
其中 | 公路用地 | 1202 | 12.89 |
城镇道路用地 | 1207 | 25.46 | |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 * | 0.82 |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 | 0.14 | |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 1209 | 0.68 | |
公用设施用地 | 13 | 2.13 | |
其中 | 供水用地 | 1301 | 0.06 |
排水用地 | 1302 | 1.09 | |
供电用地 | 1303 | 0.18 | |
环卫用地 | 1309 | 0.19 | |
消防用地 | 1310 | 0.60 | |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1313 | 0.01 |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14 | 2.87 | |
其中 | 公园绿地 | 1401 | 1.54 |
防护绿地 | 1402 | 0.49 | |
广场用地 | 1403 | 0.84 | |
小计 | 城镇建设用地 | 132.75 |
附图1:区域位置图
附图2:功能结构规划图
附图3:土地使用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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