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直管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高峰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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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直管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高峰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批前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2〕742号)的要求,经请示新区管委会同意,由我局组织编制《贵安新区(直管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形成规划管理的法定性文件,指导贵安新区直管区的规划建设与实施。按照《 (略) 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修正)、《 (略) 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略) 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贵安新区(直管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高峰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开展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内容提出宝贵意见,组织编制部门将予以认真研究并对规划内容进一步深化完善。

公示单位: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

公示地点: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1月12日(不少于30天)

反馈意见方式:

1、若您需要对该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认为是该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2023年11月12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地址: (略) 民中心B510,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业务五科(国土空间规划与耕地保护科)

联系电话:*

一、规划范围

《贵安新区(直管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高峰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位于贵安新区直管区西部,北至沪昆铁路,南达甘凯线,西临狮子山东侧,东抵高峰大道。总面积3.12平方公里,本次规划主要聚焦城镇开发边界区域,面积为1.49平方公里。

二、主要内容

1、功能定位

根据贵安新区“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的发展道路,结合高峰镇自然资源、文化特色、产业发展等自身禀赋和外部要求,定位为: (略) 级示范小城镇、农文旅融合示范区。

2、发展规模

城镇总建设用地面积为1.33平方公里。居住人口约1.42万人。

3、空间布局

本规划空间结构为“一带五区”。一带:滨水休闲带。依托地表水系、自然湿地和生态林草地空间,塑造片区滨水休闲带。五区:城镇综合服务片区。以城镇居住服务、商业服务、公共服务为主导,为周边乡村、旅游、文创、休闲等功能片区提供保障,完善功能服务;旅居休闲片区。对镇域中部河流沿线进行提升改造,沿滨河两岸打造滨水居住、康养旅居、休闲观光、健康运动,打造旅居休闲功能片区。工业文创片区。依托高峰镇三线文化、仡佬族等少数民族文化、大米葡萄等农特产品加工提供文化体验、文创艺术、农特产品加工体验;2个乡村生活片区。保留现状乡村历史文化风貌,以乡村生活为主导,提供民俗民宿、特色餐饮,乡村休闲功能服务。

4、土地使用控制

根据《 (略) 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规划城镇建设用地132.75公顷,主要包括居住用地51.7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3.25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10.39公顷、工业用地面积2.3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9.99公顷、公用设施用地2.13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87公顷。(各类用地指标详见附表)

5、综合交通系统

规划范围内主干路网结构为“两横三纵一环”,“两横”包括横二路、横三路;“三纵”为纵二路、万华大道、纵三路。“一环”包括纵一路、横一路、纵四路、何家街。

规 (略) 道路等级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个等级。主干路红线宽度20-44米,为高峰大道、万华大道、横二路、横三路;次干路红线宽度10-14米;支路红线宽度6-12米。

6、公共服务体系

区域级公共服务设施: (略) 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

生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构建1个5-15分钟生活圈。在各生活圈内按照“鼓励集中、兼顾分散”的方式进行合理布局。分别形成5分钟300m服务圈层、10分钟500m服务圈层及15分钟1000m服务圈层。包括基础教育设施、医疗设施、行政管理及社区服务设施、文化设施、社会福利设施为社区养老机构和体育设施。

7、绿地系统

根据《 (略) 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和《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确定本次规划绿地系统主要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绿地、地块内附属绿地以及社区公园等。

公园绿地面积2.69公顷,按照多级设置、均衡布局、慢行可达的原则,构建片区级综合公园、带状公园、社区公园等组成的宜人便民的公园体系。规划片区级综合公园2处,沿河带状公园1处,社区公园6处。

防护绿地主要包括道路防护绿地、铁路 (略) 政公用设施防护绿地3类,面积1.54公顷。

规划范围内布局2处广场,面积1.23公顷。

各地块在满足规定的绿地率指标的同时,应尽可能增加绿化面积,并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增加垂直绿化。

8、规划管控单元

规划共划分5个规划单元,以图则的方式明确各管控单元刚性与弹性管控内容。

刚性控制内容包括管理单元层面的主导功能、净用地面积、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下限、绿地与广场用地下限、居住建筑规模上限、商业建筑规模上限;“四线”;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设施的功能、等级、数量和用地规模下限;市政公用设施的功能、等级、数量、用地边界;建筑限高。

弹性控制内容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设施的用地边界与位置,可提交书面的论证依据和修改意见,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调整。

附表1: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表

用地类型

用地面积/平方公里

总建设用地

1.3351

其中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建设用地

居住用地

0.517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2325

商业服务业用地

0.1039

工业用地

0.0235

交通运输用地

0.3999

公用设施用地

0.0213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0.0287

小计

1.3275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铁路用地

0.0076

非建设用地

0.1522

其中

耕地

0.1322

林地

0.0029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0128

*地水域

沟渠

0.0041

坑塘水面

0.0002

总计

1.4873

附表2:城镇建设用地结构规划表

用地名称

用地代码

面积/公顷

居住用地

07

51.78

其中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33.91

二类农村宅基地

*

17.87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8

23.25

其中

机关团体用地

0801

2.23

文化活动用地

*

1.97

中小学用地

*

12.78

幼儿园用地

*

0.66

体育训练用地

*

3.81

医院用地

*

1.43

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

*

0.36

商业服务业用地

09

10.39

其中

商业用地

0901

10.15

娱乐康体用地

0903

0.24

工矿用地

10

2.35

其中

二类工业用地

*

2.35

交通运输用地

12

39.99

其中

公路用地

1202

12.89

城镇道路用地

1207

25.46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

0.82

社会停车场用地

*

0.14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1209

0.68

公用设施用地

13

2.13

其中

供水用地

1301

0.06

排水用地

1302

1.09

供电用地

1303

0.18

环卫用地

1309

0.19

消防用地

1310

0.60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1313

0.01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14

2.87

其中

公园绿地

1401

1.54

防护绿地

1402

0.49

广场用地

1403

0.84

小计

城镇建设用地

132.75

附图1:区域位置图

附图2:功能结构规划图

附图3:土地使用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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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2〕742号)的要求,经请示新区管委会同意,由我局组织编制《贵安新区(直管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形成规划管理的法定性文件,指导贵安新区直管区的规划建设与实施。按照《 (略) 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修正)、《 (略) 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略) 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贵安新区(直管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高峰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开展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内容提出宝贵意见,组织编制部门将予以认真研究并对规划内容进一步深化完善。

公示单位: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

公示地点: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1月12日(不少于30天)

反馈意见方式:

1、若您需要对该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认为是该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2023年11月12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地址: (略) 民中心B510,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业务五科(国土空间规划与耕地保护科)

联系电话:*

一、规划范围

《贵安新区(直管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高峰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位于贵安新区直管区西部,北至沪昆铁路,南达甘凯线,西临狮子山东侧,东抵高峰大道。总面积3.12平方公里,本次规划主要聚焦城镇开发边界区域,面积为1.49平方公里。

二、主要内容

1、功能定位

根据贵安新区“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的发展道路,结合高峰镇自然资源、文化特色、产业发展等自身禀赋和外部要求,定位为: (略) 级示范小城镇、农文旅融合示范区。

2、发展规模

城镇总建设用地面积为1.33平方公里。居住人口约1.42万人。

3、空间布局

本规划空间结构为“一带五区”。一带:滨水休闲带。依托地表水系、自然湿地和生态林草地空间,塑造片区滨水休闲带。五区:城镇综合服务片区。以城镇居住服务、商业服务、公共服务为主导,为周边乡村、旅游、文创、休闲等功能片区提供保障,完善功能服务;旅居休闲片区。对镇域中部河流沿线进行提升改造,沿滨河两岸打造滨水居住、康养旅居、休闲观光、健康运动,打造旅居休闲功能片区。工业文创片区。依托高峰镇三线文化、仡佬族等少数民族文化、大米葡萄等农特产品加工提供文化体验、文创艺术、农特产品加工体验;2个乡村生活片区。保留现状乡村历史文化风貌,以乡村生活为主导,提供民俗民宿、特色餐饮,乡村休闲功能服务。

4、土地使用控制

根据《 (略) 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规划城镇建设用地132.75公顷,主要包括居住用地51.7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3.25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10.39公顷、工业用地面积2.3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9.99公顷、公用设施用地2.13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87公顷。(各类用地指标详见附表)

5、综合交通系统

规划范围内主干路网结构为“两横三纵一环”,“两横”包括横二路、横三路;“三纵”为纵二路、万华大道、纵三路。“一环”包括纵一路、横一路、纵四路、何家街。

规 (略) 道路等级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个等级。主干路红线宽度20-44米,为高峰大道、万华大道、横二路、横三路;次干路红线宽度10-14米;支路红线宽度6-12米。

6、公共服务体系

区域级公共服务设施: (略) 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

生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构建1个5-15分钟生活圈。在各生活圈内按照“鼓励集中、兼顾分散”的方式进行合理布局。分别形成5分钟300m服务圈层、10分钟500m服务圈层及15分钟1000m服务圈层。包括基础教育设施、医疗设施、行政管理及社区服务设施、文化设施、社会福利设施为社区养老机构和体育设施。

7、绿地系统

根据《 (略) 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和《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确定本次规划绿地系统主要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绿地、地块内附属绿地以及社区公园等。

公园绿地面积2.69公顷,按照多级设置、均衡布局、慢行可达的原则,构建片区级综合公园、带状公园、社区公园等组成的宜人便民的公园体系。规划片区级综合公园2处,沿河带状公园1处,社区公园6处。

防护绿地主要包括道路防护绿地、铁路 (略) 政公用设施防护绿地3类,面积1.54公顷。

规划范围内布局2处广场,面积1.23公顷。

各地块在满足规定的绿地率指标的同时,应尽可能增加绿化面积,并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增加垂直绿化。

8、规划管控单元

规划共划分5个规划单元,以图则的方式明确各管控单元刚性与弹性管控内容。

刚性控制内容包括管理单元层面的主导功能、净用地面积、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下限、绿地与广场用地下限、居住建筑规模上限、商业建筑规模上限;“四线”;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设施的功能、等级、数量和用地规模下限;市政公用设施的功能、等级、数量、用地边界;建筑限高。

弹性控制内容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设施的用地边界与位置,可提交书面的论证依据和修改意见,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调整。

附表1: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表

用地类型

用地面积/平方公里

总建设用地

1.3351

其中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建设用地

居住用地

0.517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2325

商业服务业用地

0.1039

工业用地

0.0235

交通运输用地

0.3999

公用设施用地

0.0213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0.0287

小计

1.3275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铁路用地

0.0076

非建设用地

0.1522

其中

耕地

0.1322

林地

0.0029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0128

*地水域

沟渠

0.0041

坑塘水面

0.0002

总计

1.4873

附表2:城镇建设用地结构规划表

用地名称

用地代码

面积/公顷

居住用地

07

51.78

其中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33.91

二类农村宅基地

*

17.87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8

23.25

其中

机关团体用地

0801

2.23

文化活动用地

*

1.97

中小学用地

*

12.78

幼儿园用地

*

0.66

体育训练用地

*

3.81

医院用地

*

1.43

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

*

0.36

商业服务业用地

09

10.39

其中

商业用地

0901

10.15

娱乐康体用地

0903

0.24

工矿用地

10

2.35

其中

二类工业用地

*

2.35

交通运输用地

12

39.99

其中

公路用地

1202

12.89

城镇道路用地

1207

25.46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

0.82

社会停车场用地

*

0.14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1209

0.68

公用设施用地

13

2.13

其中

供水用地

1301

0.06

排水用地

1302

1.09

供电用地

1303

0.18

环卫用地

1309

0.19

消防用地

1310

0.60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1313

0.01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14

2.87

其中

公园绿地

1401

1.54

防护绿地

1402

0.49

广场用地

1403

0.84

小计

城镇建设用地

132.75

附图1:区域位置图

附图2:功能结构规划图

附图3:土地使用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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