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海路宝洲路-东梅路段、站前大道东西段、站前大道南北段行道树树穴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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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海路宝洲路-东梅路段、站前大道东西段、站前大道南北段行道树树穴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复函

(略) 管理局:

报来《关于申请批准丰海路(宝洲路-东梅路)段、站前大道东西段、站前大道南北段行道树树穴整治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函》(泉城管函〔2023〕5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并出具相关意见,现对丰海路(宝洲路-东梅路)段、站前大道东西段、站前大道南北段行道树树穴整治(项目编码:2308-*-04-0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函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的建设符合“美丽泉州”发展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城乡环 (略) 形象,改善人居环境, (略) 居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

二、项目单位: (略) 园林绿化中心。

三、项目性质:改建。

四、建设地点: (略) 丰海路、站前大道。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为丰海路(宝洲路-东梅路全长7km)段、站前大道东西段(全长2.0km)、站前大道南北段(全长2.8km)两侧人行道树穴整治、统一树穴规格、加装树篦子、树穴修复等。

六、技术标准:

项目按照《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 50420-2007(2016年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等规范标准执行。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经审定,项目总投资概算控制在599.76万元以内,其中,建安工程费506.3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64.90万元,工程预备费28.56万元。资金来源按照《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泉发改〔2023〕158号)有关规定筹措解决。

八、建设期限:12个月。

九、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重要材料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十一、批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1. (略) (略)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查确认的《丰海路(宝洲路-东梅路)段、站前大道东西段、站前大道南北段行道树树穴整治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

2. (略) 管理局出具的《 (略)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十二、相关要求:

1.请你局督促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规划许可、安全生产、环评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报建手续。并据此进一步优化施工图方案,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依法做好项目招投标,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及投资,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施工中,要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及杜绝浪费,项目竣工验收按实结算。

2.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3.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管理局:

报来《关于申请批准丰海路(宝洲路-东梅路)段、站前大道东西段、站前大道南北段行道树树穴整治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函》(泉城管函〔2023〕5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并出具相关意见,现对丰海路(宝洲路-东梅路)段、站前大道东西段、站前大道南北段行道树树穴整治(项目编码:2308-*-04-0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函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的建设符合“美丽泉州”发展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城乡环 (略) 形象,改善人居环境, (略) 居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

二、项目单位: (略) 园林绿化中心。

三、项目性质:改建。

四、建设地点: (略) 丰海路、站前大道。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为丰海路(宝洲路-东梅路全长7km)段、站前大道东西段(全长2.0km)、站前大道南北段(全长2.8km)两侧人行道树穴整治、统一树穴规格、加装树篦子、树穴修复等。

六、技术标准:

项目按照《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 50420-2007(2016年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等规范标准执行。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经审定,项目总投资概算控制在599.76万元以内,其中,建安工程费506.3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64.90万元,工程预备费28.56万元。资金来源按照《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泉发改〔2023〕158号)有关规定筹措解决。

八、建设期限:12个月。

九、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重要材料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十一、批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1. (略) (略)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查确认的《丰海路(宝洲路-东梅路)段、站前大道东西段、站前大道南北段行道树树穴整治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

2. (略) 管理局出具的《 (略)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十二、相关要求:

1.请你局督促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规划许可、安全生产、环评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报建手续。并据此进一步优化施工图方案,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依法做好项目招投标,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及投资,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施工中,要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及杜绝浪费,项目竣工验收按实结算。

2.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3.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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