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蒙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方检验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蒙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方检验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蒙古 (略) :
你公司《关于内蒙古 (略) 第三方检验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 (略) 编制完成的《内蒙古 (略) 第三方检验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 (略) 和林格尔新区,租赁智能制造产业园A15号楼北楼一层,总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主要设置样品前处理室、细胞间、微生物室、灭菌清洗间、血清室、电泳间、扩增分析、标本制备室、试剂准备间、耗材库、样品保存间、办公区、污水处理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3.3%。
项目为新建项目,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验室涉及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操作均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实验室废气经送排风系统送入空调高效过滤系统和活性炭滤网处理。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3.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实验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纯水制备排水、生活污水等排入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及呼和浩特盛乐现代服务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呼和浩特盛乐现代服务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须做好防渗措施。
4.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加强固废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外运综合利用;纯水制备产生的废过滤柱由生产厂家更换回收;实验室废物、实验废液、灭菌废弃物、废过滤材料、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滤网、污水处理装置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6.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7.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按照排污许可和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制定和落实环境监测方案,并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 (略) 生态环境局和林格尔新区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11日
内蒙古 (略) :
你公司《关于内蒙古 (略) 第三方检验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 (略) 编制完成的《内蒙古 (略) 第三方检验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 (略) 和林格尔新区,租赁智能制造产业园A15号楼北楼一层,总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主要设置样品前处理室、细胞间、微生物室、灭菌清洗间、血清室、电泳间、扩增分析、标本制备室、试剂准备间、耗材库、样品保存间、办公区、污水处理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3.3%。
项目为新建项目,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验室涉及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操作均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实验室废气经送排风系统送入空调高效过滤系统和活性炭滤网处理。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3.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实验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纯水制备排水、生活污水等排入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及呼和浩特盛乐现代服务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呼和浩特盛乐现代服务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须做好防渗措施。
4.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加强固废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外运综合利用;纯水制备产生的废过滤柱由生产厂家更换回收;实验室废物、实验废液、灭菌废弃物、废过滤材料、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滤网、污水处理装置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6.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7.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按照排污许可和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制定和落实环境监测方案,并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 (略) 生态环境局和林格尔新区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11日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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