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核心示范区实施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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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核心示范区实施主体的公告

承德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核心示范区实施主体的公告

承德县2023年化肥减量增 (略) 批复,为体现公平、公正性,我局将在方案所定乡镇中遴选核心示范区实施主体,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三新示范区8万亩,其中核心示范区2万亩(玉米0.5万亩,蔬菜、果树1.5万亩),辐射带动周边辅助示范区6万亩。对核心示范区使用缓释肥料、水溶肥料、生物肥料等高效新型肥料,增施有机肥、配方肥,开展水肥一体化施肥、机械深施、免耕施肥、种肥同播等新技术、新机具的实施主体进行物化补助。

二、遴选的实施主体条件

1、必须是合作社、公司或家庭农场,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并集中连片,作物为玉米、蔬菜、果树,其中玉米面积100亩以上,蔬菜面积50亩以上,果树面积200亩以上。

3、种植的作物必须是使用缓释肥料、水溶肥料等高效新型肥料,或者是增施有机肥、配方肥,开展水肥一体化施肥、机械深施、免耕施肥、种肥同播等新技术、新机具。

4、在2020年和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中有遗留问题的暂不予考虑,待问题解决后在报名截止之前可以视同申报补助对象。

由于受面积指标限制,如果申报面积超过方案预设指标,我局将从报名的实施主体中根据示范区域种植规模,作物品种及报名先后顺序等确定最终实施主体及补贴面积。请大家先申报实施主体名称、所在乡镇村、面积及作物名称。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及乡镇推荐意见下步再报。

有意向的请于11月20日下班前报承德县农业农村局土肥环保监测站,邮箱:*@*26.com,联系人:白宝民 联系电话:*。

承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9日


承德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核心示范区实施主体的公告

承德县2023年化肥减量增 (略) 批复,为体现公平、公正性,我局将在方案所定乡镇中遴选核心示范区实施主体,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三新示范区8万亩,其中核心示范区2万亩(玉米0.5万亩,蔬菜、果树1.5万亩),辐射带动周边辅助示范区6万亩。对核心示范区使用缓释肥料、水溶肥料、生物肥料等高效新型肥料,增施有机肥、配方肥,开展水肥一体化施肥、机械深施、免耕施肥、种肥同播等新技术、新机具的实施主体进行物化补助。

二、遴选的实施主体条件

1、必须是合作社、公司或家庭农场,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并集中连片,作物为玉米、蔬菜、果树,其中玉米面积100亩以上,蔬菜面积50亩以上,果树面积200亩以上。

3、种植的作物必须是使用缓释肥料、水溶肥料等高效新型肥料,或者是增施有机肥、配方肥,开展水肥一体化施肥、机械深施、免耕施肥、种肥同播等新技术、新机具。

4、在2020年和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中有遗留问题的暂不予考虑,待问题解决后在报名截止之前可以视同申报补助对象。

由于受面积指标限制,如果申报面积超过方案预设指标,我局将从报名的实施主体中根据示范区域种植规模,作物品种及报名先后顺序等确定最终实施主体及补贴面积。请大家先申报实施主体名称、所在乡镇村、面积及作物名称。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及乡镇推荐意见下步再报。

有意向的请于11月20日下班前报承德县农业农村局土肥环保监测站,邮箱:*@*26.com,联系人:白宝民 联系电话:*。

承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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